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接转党组织关系,需携带: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开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①组织关系存放在外地、中央在京单位、部队 先开出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持信到朝阳区委组织部(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委区政府大院内,蓝岛大厦西侧向南)更换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的介绍信。
②其他情形
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
2、所在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
3、填写齐全的“北京市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二,不得涂改,并附两张一寸彩照);
4、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向接收方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确定是否需要到朝阳区委组织部换介绍信;
2、所在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
3、党费交至当月;
4、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三、党组织关系区内调动
组织关系在朝阳区律协党委的党员,变更执业单位时需办理组织关系区内调动手续。
本人办理时需持原支部同意转出的“转出函”(附件三,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新支部同意接收的“接收函”(附件一,加盖支部章,无支部盖所章)、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他人代办时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联系电话:59283388直拨分机 106或者202
《接转党组织关系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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