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档案存放地全称:现档案编号:
接转人事档案关系协议书
中国xx公司(甲方)与(乙方)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国家向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及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派遣中
国雇员的规定,将乙方派至用人单位履行甲方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以下称“派遣合同”)或接收用人单位人事代理委托期间,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办理接转人事档案关系。
二、乙方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的,乙方可委托甲方与当地合法存档机构签订协议,但
协议条款不得与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合同发生矛盾。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中的除外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因工作需要其档案必须由外地调入北京时,甲方可酌情办理,但不承担户籍、档案回调当地的有关责任。按照人事部规定,非北京籍人员的档案不能在北京市内调动。
三、甲方管理责任
1、办理乙方正常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乙方在履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期间,需要出具证明材料时,可根据档案记载按规定办理;
3、乙方在履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期间需要出国时,负责办理出国审查手续;
4、乙方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身份介绍到新工作单位;
5、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终止后,根据个人意愿、专业技能及自身条件优先入选中智人才网。
四、甲方非管理责任
1、乙方的工资、福利、奖金、劳保等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甲方可接受用人单位委托,为乙方办理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期间的有关保险,但需要另签委托合同);
2、乙方在执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以外期间(指:档案从原单位调出至到达合同约定工作位置及档案到达指定地点之前及外派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终止至调入新单位前的时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人事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鉴定、人事证明、政审等)和个人民事责任;
3、乙方在执行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以外期间,甲方除推荐乙方入选人才网,按外企要求推荐工作外,不负责安排乙方工作。
五、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的外事工作纪律,认真履行派遣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结束后,应及时办理个人存档手续或将档案转出甲方管辖范围。档案需要调出甲方的,乙方应在聘用期结束后七日内到甲方办理有关档案转移手续。
3、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结束后,乙方未在七日内按要求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出时,视为同意转为个人存档,并且接受且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按甲方规定自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结束后当月缴纳档案管理费。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失业手续转街道的,乙方应在聘用期结束后七日内向甲方提出失业申请,乙方所在单位协助出据有关材料。乙方逾期没有提交失业申请的,即认为乙方在知晓国家有关失业规定的情况下,不同意办理失业手续,并由乙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六、遇乙方终止派遣合同或人事代理委托后对甲方有未了事宜时,乙方在解决未了事宜后方可调
出,调出前的期间,按规定缴纳档案暂存费用。
七、本协议签订后,从乙方人事档案关系转入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