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早晚自习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各班级加强各项常规工作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良好的班风和院风的形成,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早晚自习时间:
早自习于每周一----周五早上进行:7:00--8:10
晚自习于每周日----周四晚上进行:
7:00 --- 8:30(夏季)
6:00 --- 7:30(秋季)
二、自习地点:
大一各班指定教室
三、考勤安排:
1、学生按时上、下早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请假须事先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字,无正式请假条者视为缺勤。
2、各班学生干部负责监督和维持早、晚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协助学生会工作人员做好考勤检查工作。
3、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四、晚自习检查结果处理办法
检查结果与学生个人评优树先挂钩,凡违反晚自习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与
相应处分。
五、学生晚自习守则
1.自习学生必须按时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参加早、晚自习的学生要保证自习教室的安静(早读除外),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通讯工具一律调整为震动或无声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学习。
3.自习学生要着装得体,注意文明礼貌,不准穿拖鞋、背心等自习;
4.自习学生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任何部门、社团、班级不得在晚自习时间私自占用晚自习教室开展其他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需报自律部批准。
六、奖惩制度
1、对班级优秀负责人的奖励办法
在学期末将举行各班早晚自习的总评,对于早晚自习排名前三的班级,将对其相关班级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自律委员等)进行奖励,奖励形式有:优先发展党员、评奖评优优先等。
2、对班级违纪负责人的惩罚办法
在各项检查中,各班级负责人若出现代签、谎报等不负责情况,累计3次将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并扣除其综合测评分0.5分;超过5次,撤销其所任职务,扣除其综合测评分2分,并取消其当学年的各种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奖学金和申请助学金资格。
3、对违纪同学的惩罚办法
(1)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4次的,扣除综合测评分0.5分,并予以警告通知。
(2)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8次,扣除综合测评分1分,并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3)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12次者,扣除其综合测评分1.5分,取消其当学年的各项评奖评优资格和申请助学金资格。
(4)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16次者,上交2000字的检讨。
(5)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超过20次者,寄学院通报信函于家长。
[违纪实行扣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1)早晚自习迟到者扣0.1分。
(2)早晚自习早退者扣0.1分。
(3)早自习缺勤者扣1分、晚自习缺勤者扣2分。
(4)班级集体早退扣所在班级每人1分。
(5)班级集体缺勤扣所在班级每人3分。
(6)若晚上有课需在上完课后20分钟内回晚自习教室继续自习至晚自习下课,缺勤者视为旷课扣3分。
七、管理办法
1.考勤结果作为综合测评的一部分,与年度评奖评优挂钩,与贫困资助和入党推优挂钩。
2.对于出勤率高的班级进行通报表扬,此项成绩列入优秀班集体的考核项目;对于出勤率低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班参评优秀班集体的资格。
3.所有党员和学生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年度评优。 请各班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会自律部
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