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变更申请书
原字号名称
注册号
拟变更字号名称
备选字号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2
3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字号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人联系电话:
说明:
1、申请人是指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或者澳门居民)。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拟变更字号名称或者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
3、申请人拟变更的字号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4、经营范围应当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T/T4537-2002)的规范用语。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说 明
1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
2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前来办理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变更核准事宜。
授权期限为:
授权权限如下(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同意”;不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不同意”。 选择二项以上同意或有空括号未填写的,本授权委托意见无效。):
1、全权办理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变更核准,但不得修改本申请书任何文字 内容。( )
2、全权办理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变更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出现的错别 字、遗漏和误加的文字。( )
3、全权办理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变更核准,如申请的企业名称未能核准, 授权修改、增加或减少企业名称字词表述。( )
4、全权办理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变更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任何内容和 文字表述。( )
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代办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申请人签字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