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程序
(一)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处;
(二)医务处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科室主任;
(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五)医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六)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处,医务处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七)学术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八)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九)医务处备案。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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