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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综合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02 16:21: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煤矿防治水综合措施

(一)、总则

第1条:主管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定期抓;生产矿长要经常抓;总工程师要亲自抓。

雨季期间,矿成立防洪领导小组,防洪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矿长担任。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防治水工程安排,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的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保证。

第2条:地测队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和观测(降雨量观测、井下涌水量观测、地面河流流量观测),并将调查收集到的资料填绘在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上。

查明矿区(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表水、地下水渗入矿井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地测队还应负责提出年、季、月的水情水害预报,为防治水工作安排提供资料。

第3条:雨季期间设立监时的雨季“三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队,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防治水工作计划的安排。各项防治水工程要严格按公司批准的设计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竣工后组织验收并提出竣工报告报公司审批。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检查,同时组织不脱产的抗洪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编制防洪应急预案。

雨季期间要派出值班人员随时观测分析险情,特别是有突水危险的区域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立即报告矿防治水领导小组和矿调度室,及时组织力量,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按应急预案规定上报公司防洪办公室和公司调度室:

1、采掘工作面发生突水征兆,有突水发生的可能;

2、矿井发生突水,突水量在1m3/min以上;

3、暴雨后矿井涌水量猛增威胁矿井安全,矿井涌水量超过矿井最大排水能力83%时;

4、当有水害威胁的小矿井开采越过矿井安全防水煤柱线时。

雨季结束后、办公室要在总结当年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项目(包括设计、预算和图纸)报公司审批。

第4条:充分分析矿井充水条件,对有突水威胁的地段,编制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消除突水威胁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5条:对矿井范围正在开采的小煤矿进行实测监控,并在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上标出小煤矿及废弃的小煤窑的井口位置、开采层位、积水情况等。对威胁矿井安全的小煤矿、必须及时报请公司和地方政府协助处理。

第6条:在作业规程里规定避灾路线,设置路标,并且要让全体井下职工都能熟悉,以备一旦突水能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二)、地面防治水

第7条:地测队必须查清矿井范围内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情况,并进行定点定时观测。收集河流的宽度和深度的变化。枯雨季节流量、流速、水质、最高洪水位及洪水期最大淹没范围、两岸小煤矿开采情况。河流流经地层以及对大井安全的危害程度等资料和数据。必须逐年、逐月搜集或测定当地降雨量、做好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工作,以便结合矿区具体条件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第8条: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应设法排除,不得任其流入井内。

当雨水地面水可能浸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必须采取河流改道、修筑堤坝和汇洪渠,防止洪水流入井下。

2、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引出可能造成循环水的范围之外,排水沟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避免倒渗井下。

3、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铺底补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坑必须填平夯实。填塞工作要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区。

4、雨季期间,每次大雨或连续降雨时及其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井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一旦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雨季期间,每次大雨或连续降雨时及其雨后,必须 派专人巡

视区内河流,沟渠的流畅情况。发现堵塞河道,立即进行清理。

6、发现小煤矿与矿井贯通,且又有可能作为进水通道时,必须采取措施,堵截水源,并将设计报公司审批。

7、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威胁矿井和住宅区人身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如果客观无法制止滑坡时,必须设立观测站,大暴雨或连续降雨时日夜设立警戒和派人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将受威胁地段的人员撤离危险境界。

第9条:各单位要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以及工农业生活废弃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到的地方,以免洪水时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塞河道、沟渠。

(三)、井下防探水

第10条: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掘进巷道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1、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采用钻探等方法探水,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1)接近被水淹及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煤矿(窑)时;

(2)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

(4)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

(5)接近同地表水体、含水层或其他积水体连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6)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7)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8)顶底板原始导水裂隙有透水危险时;

(9)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

2、探水或放水时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包括单孔设计以及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队、技术部、安检站、抽采工区等部门审查,矿总工程师签发后交抽采工区施工。水压大于2MPa的导水构造探放水设计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探放水后,抽采工区必须向地测队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探放水钻孔资料,由地测队结合其他手段实行水文地质调查获得的资料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记述、安全、工程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或继续进行采掘工作。水压大于2mPa的导水构造探放水工作结束后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还需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及防治水机构会审批准。

第11条: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的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眼时,必须边掘边探,随时对防水煤柱进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眼,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

第12条: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确定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区警戒线时,必须随时警觉,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

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13条: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支柱。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孔数、孔深、钻孔方位,孔底所探测和控制的区域。必须确保井巷和井下人员的安全。探水孔确定后,应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的工作人员必须监督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钻孔布置及钻孔深度。

5、在预计水压大于1kg/cm2(10t/m2)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必须预先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

6、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

第14条: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及钻孔超前距的确定。一般情况按扇形或半扇形布孔,终孔间距一般为20米。

(四)、排水设施

第15:井下排水设施,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各类闸阀和配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三套水泵。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的水泵。

4、工作水泵和工作管路的能力应该保证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的水泵和管路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5、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道到井筒,这个出口应高出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这个出口的通路内,应设置容易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蜜闭门。泵房和水仓连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6、矿井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矿井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7、水仓进口外应设置篦子。

8、水泵、水管、闸门、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都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保持台台完好。对所有零配件都应补充齐全,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的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每年雨季以前,由矿长负责组织力量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清理一次。

(五)、隔离煤柱

第16条:相邻矿井的隔离煤柱一般为40米,各家留设20米。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必须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第17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留设防隔水煤柱:

1、煤层露头风化带。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和水淹区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包括老空水)间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煤柱与岩溶洞穴。

6、与水体有联系的有可能突水钻孔。

7、井田和矿井技术边界。

第18条:各种防水煤柱由矿地测队分管防治水工作人员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时围岩性质及岩层移动特征等因素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有关规定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初审后报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部、生产部、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19条、矿井留设的各种防隔水煤柱一经上级审查批准,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变动,严禁本矿或小煤矿开采和破坏。

(六)、奖惩

第20条:凡违反《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本防治水措施而造成事故者,应该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责任。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发布的指示、命令和决定等违反《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本防治水措施的;

(2)没有按期完成当年防治水计划的;

(3)由于防排水设备与设施失修或不完整而造成水害事故的;

(4)发生水害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同时发生的。

(5)不合理安排或挪用防治水工程经费的。

(6)随意决定采动或破坏煤柱的。

(7)不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当事人或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发现有突水征兆,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3)对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本防治水措施的人员打击报复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第21条: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本防治水措施,对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应按其贡献大小,

分别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1、实施防治水措施,解放并采出受水威胁的煤炭资源的;

2、历史上曾发生多次突水,经过努力每年未发生突水事故的;

3、安全防治水工作有成效,五年未发生突水事故的;

4、在救灾中,情况明,措施得力,节省排水电费及救灾物资,节省时间效果显著的。

鹿山优质煤公司九井 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煤矿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近、揭露或波及破坏某些含水层,同时可能受雨季大气降水影响,给矿区及矿井生产安全造成威胁。水害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为此,特制定防治水管理规定: 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一、防治水管理机构

组 长:刘伯森 副组长:关力友、

成 员:李成海、于浩、丁长春、刘洪国

责任分工

1、领导组负责本矿中长期防治水的领导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

2、防治水科负责统一指挥安排,所有单位及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防治水的各项工作。

3、调度室负责有关防治水的协调工作。

4、地测技术员负责编制防治水措施及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工作。

5、机电部负责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6、探放水队负责井下各采掘地点探放水工作的具体操作和落实。

7、相关队组要协助好防治水科的工作。

8、安全部负责监督各单位防水工作的执行情况。

9、运搬队负责各排水点的清淤工作。

三、具体规划

(一)矿区水文地质概况

1、研究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的位置,详细查明矿区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区域地下水对矿区的补给关系,主要进水通道及其渗透性。

2、详细查明矿区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产状、分布范围、埋藏条件,含水层的富水性,矿床顶底板隔水层的稳定性。着重查明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水位、水质、水温、动态变化以及地下水迳流场的基本特征,确定矿区水文地质边界。

3、详细查明对矿坑充水有较大影响的构造破碎带的位置、规模、性质、产状、充填与胶结程度、风化及溶蚀特征、富水性和导水性及其变化、沟通各含水层以及地表水的程度,分析构造破碎带可能引起突水的地段,提出开采中防治水的建议。

4、详细查明对矿床开采有影响的地表水的汇水面积、分布范围、水位、流量、流速及其动态变化、历史上出现的最高洪水位、洪峰流量及淹没范围。详细查明地表水对井巷充水的方式、地段,并分析论证其对矿床开采的影响,提出地表水防治的建议。

5、矿层与含(隔)水层多层相间的矿床,应详细查明开采矿层顶、底板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征和隔水层的岩性、厚度、稳定性和隔水性,断裂发育程度、导水性以及沟通各含水层的情况,分析采矿对隔水层的可能破坏情况。当深部有强含水层时,应查明主要充水含水层从底部获得补给的途径和部位。

6、调查老窿的分布范围、深度、积水和塌陷情况,大致圈定采空区,估算积水量,提出开采中对老空水的防治建议。

7、详细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矿井充水因素,预算先期开采地段涌水量,预测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的可能性及地段,评述开采后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

8、着重查明裂隙含水层的裂隙性质、规模、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充填情况及其富水性;岩石风化带的深度和风化程度;构造破碎带的性质、形态、规模及其与各含水层和地表水的水力联系;裂隙含水层与其相对隔水层的组合特征。着重查明岩溶发育与岩性、构造等因素的关系,岩溶在空间的分布规律、充填深度和程度、富水性及其变化,地下水主要径流带的分布。

9、着重查明直接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地下水的补给来源,补给边界、补给途径和地段;直接充水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地表水、导水断裂的关系。当直接充水含水层裸露时,还应查明地表汇水面积及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强度。着重查明直接顶板隔水层或弱透水层的分布、岩性、厚度及其稳定性、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理性质、裂隙发育情况、受断裂构造破坏程度,研究和估算导水裂隙带高度,分析主要充水含水层地下水进入矿坑的地段。着重查明承庄含水层径流场特征,直接顶底板的岩性、厚度及其变化,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理性质,以及断裂构造对底板完整性的破坏程度,分析论证可能产生底鼓、突水的地段。

(三)防治水规划

本矿井的防治水规划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1、地表水防治

1)进一步查清井田的水文地质条件。

2)对井田范围内及相邻矿区回采塌陷所造成的地面裂隙检查、填充、疏通。

3)具体措施:开挖排水沟,防水堵漏。

4)定期与相邻矿井做好图纸交换,及时掌握邻里关系的采掘动态,预防突水。

2、井下防治水措施

1)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2)根据矿井地质地形条件,必须掌握矿井开采的详细资料,并标记在矿井采掘平面图上,确定矿井涌水的位置及水量、波及范围。 3)相邻矿井的分解处,必须留设60m的防水煤柱;相邻采区必须留设50m的防水煤柱;相邻工作面必须留设10m的隔水煤柱;为防止断层破碎带突水,断层两端留设煤柱(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采掘技术员负责设计,确保安全。

4)严禁在留设的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破坏煤柱。 5)在有突水危险的区域,要设置放水闸门或防水闸墙,进行封闭隔离,以减少危险和涌水量。

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及规定:

(1)水泵:必须有同能力的备用水泵、检修水泵,水泵工作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机电科负责水泵的安装调试及正常运转。

(2)管路:必须管径相同的备用管路且畅通无阻,能配合水泵在

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专用排水管路由机电部负责,无专用排水管路时由通风部负责。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水泵及检修水泵相适应,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备用水泵,由机电部负责;

(4)矿井主排水系统必须由双电源双回路,由机电部负责;

(5)排水设施(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由通风部负责,机电部配合。

(6)井下各个水仓、水沟必须定期清理沉淀池内煤泥,保证不影响排水。

(7)井下各个水仓的排水由机电部负责,各顺槽内积水及工作面老空水由所管辖队组负责排至采区水仓再至主水仓,运输大巷积水由运输队负责排至采区水仓或主水仓。(各队的排水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8)根据矿井水害的危害程度,必须制定相应的防治水管理措施。

四、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成立专门的探放水组织机构

2、探放水时的工作职责

(1)只要有探水时每班安排技术员负责确定探水地点范围,探水方位、角度,探水范围内地质构造情况,并有专人现场跟班指导。 (2)调度室负责探水期间的全面具体指挥工作,安排各级管理人员跟班监督工作。

(3)机电部负责安排把探水、排水设备安装好,并调试正常运转。

(4)探放水队具体负责探水的实际操作,由跟班技术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

(5)安全部负责监督探放水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对涉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无异常时方可操作探水。

3、探水时技术措施

(1)慎重确定探水地点,避免在危险区内安设钻机,更不可“有疑”不探,盲目前进。

(2)安设前先将探机附近的支护进行加固,防止冒顶和片帮伤人。 (3)防治水科合理布置钻孔数量、方位、角度,确定超前距、帮距。 (4)机电部负责检查排水系统中的水仓、水沟及管路、排水水泵及电动机,使之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5)排水设备安装必须采用专用供电线路,专用排水管路,确保排水时,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转。

(6)瓦检员必须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以防止钻孔内瓦斯突出,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7)探水时调度室必须及时掌握探水情况,确保探水各项工作的安全实施。

(8)当探透老空时,涌水量较小时,采取堵水,在距探水点10m的地点使用双墙闭贯进行堵截。

(9)检查流水路线和人员撤退、避灾路线,避灾路线内不许有煤、矸、物料、矿车等阻塞,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10)加强探水地点顶帮支护管理,有松动或破损的支架及时修整或

更换。

(11)建立健全探水时的各项记录及各负责人签字记录。 11)发生水害事故的事的应急措施

(1)发生水害事故后,当班队长负责清点人数,告知工人不要恐慌,按演习时的逃生路线有序撤离。

(2)发生水害事故后,现场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躲避到就近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情况紧急时,可抓牢棚腿、棚梁,防止被水冲倒。

(3)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值班领导。 (4)水害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地点、涌水程度、现场被困人员情况等,利用电话或其它联络方式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向受威胁区域人员发生警报通知。

(5)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地点有毒、有害气体增加时,作业人员立即佩用好隔离式自救器,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带防护器具的情况下,进入灾区。

(6)调集一切可以利用的排水设备,加快排水速度,降低矿井涌水量水位。

(7)如因突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示牌,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8)加强灾区的通风,为避难人员创造生存条件。

鹿 山 优 质 煤 公 司

中 长 期 防 治 水 规 划

2015年度

鹿 山 优 质 煤 公 司

矿 井 水 灾 防 治 措 施

2015年度

井下透水预防

1. 矿井下透水的种类

(1) 老空水:在矿井中分布最广,对人身的危害最大,事故教训也最多。

(2) 钻孔水:是勘探工作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打钻以前,地面汇水区,地下含水层以及洞窑性的喀斯特溶洞岩层都与煤层上下隔绝,但在钻探以后,这些岩层便互相贯通了。因此,当井巷碰到钻孔时,往往会有大量的水涌出。有时采掘工作面虽离钻孔还有一定的距离,但钻孔水也会将煤壁冲溃,造成穿水的事故。

(3) 裂缝水:常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新型矿井开采水平较深,受雨水影响较小,但上下层的含水量较大。如遇隔水层不够厚或开采方法,顶板管理不够合理等,都能引起隔水层破裂,造成严重的顶板淋水现象,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另一种是土窑复建时所遭受的裂缝水害,一般说来土窑附近都难免有大小不等面积的塌陷区,形成盆地,这些地区雨水汇集,顺塌陷裂缝浸入井下,造成井下排水困难。

(4) 地面水:对井下威胁最大的是山洪暴发,因为它会造成灌井事故。另外,地面河流,湖泊,池沼等水的下渗会使采区地面的裂缝扩展,造成透水事故。

(5) 地下水:主要是指含水层及有溶洞岩层的来水,这些水一经透出也往往造成淹井。

(6) 断层水:由于地质变化,出现断层以后,往往将含水层的水沟通起来,当井巷遇到断层时就有大量水透出。

(7) 层间水:岩层露头部分,受长期的风化作用,裂纹特别发达,因而水就会由岩层的露头流入,形成层间水,层间水常常随着透水岩层的倾斜、标高和构造等条件的不同,有很大变化。一般来说,平缓岩层的补给水,比垂直岩层多,山谷露头的渗水比山岭露头多,破碎地带又往往形成蓄水带。

2. 矿井透水的规律和现象

按照一般的透水规律,积水区水头越高,压力就越大,因此,在处理水头高的积水时,必须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将高水头和积水分成若干段,一段一段地放水。现在普遍采用的“分段下行探放水”的方法,可避免一次处理时煤壁被压破的危险。实践证明,凡是与地面上下汇水区互相贯通,互为补给水源的老空、断层裂缝等,都必定有水,因此,遇到有补给水源的老空、断层、裂缝、钻孔时,特别要提高警惕,并采用周密的防水措施,防止透水。

矿井透水事先都有预兆,可根据八种不同的透水象征,辨别其是否有透水的危险。

(1) 发潮:煤本身是不透水的东西,但当受到一定压力的水的作用,仍会有部分的水分浸到煤体里去。因此,当采掘工作面临近积水区时,就会发现局部的或大面积的发潮现象,这种发潮现象不完全是由于接近水区的缘故,遇到底板岩层为透水岩层时,也常使煤体有发潮现象。

(2) 发汗:当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因受水压作用,通过煤的层理、节理、水就透过煤壁并聚成水球现象,看起来就象人出汗一样。

这里必须指出,上述两种象征,无论发潮和发汗,有时都会出现假象,这种发潮和发汗的真假,往往采用“浅剥皮”的办法加以鉴别,就是将发潮或发汗的煤面,剥去一薄层,观察探试新暴露的煤层是否也发潮,如果发潮,就证明这是透水象征。

(3) 流水或滴水:这种现象是发汗进一步发展的结果,证明工作地点与积水区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也证明隔水煤墙越来越软,隔水性越来越差,抗压能力越来越少,总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这时必须百倍警惕,加紧处理。

(4) 挂红:这种现象往往是流水现象出现后产生的。这种现象说明水内含有铁的氧化物,或硫铁矿物等,出现“挂红”一般认为是接近老空积水的象征。

(5) 空气变冷: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区以后,影响工作面气温降低,感到发凉。

(6) 硫化氢气味加大:二硫化氢气体也是老空区的产物。因此,当工作面接近老空区时,有时可嗅到硫化氢的气味。

(7) 水叫:一般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嘶嘶”的声音,这种声音,很象低沉的雷鸣声或不开锅的声音,这是因为水位有了变动或受滚动岩石撞击影响的结果。

(8) 钻孔底发软或出水。用探水钻或钎子探水时,如发现钻孔底发软,钻屑发潮,就说明钎子快到积水区,如继续钻就有出水可能。

上述现象都是接近积水区(或老空)的征兆,要特别注意采取措施,严防积水突出造成危害。鉴别老空水有以下几种办法:用手指蘸水搓动有润滑感觉;用鼻嗅有腐臭;有时夹杂着臭鸡蛋的气味,用口嚼有涩味;有腐朽质的沉淀物及悬浮物,详细观察比较时,会发现它的透明度较低;化验分析时,耗氧量大,有机质氧化时所耗氧气越明,证明有机质越多。

3. 预防矿井透水的两大措施 第一, 组织措施

(1) 教育井下职工必须熟悉透水象征,发现透水象征时须立即汇报给值班人员,并上报主管领导,未经研究分析和提出安全措施,同时也未确定水源以前,不得继续作业。

(2) 组织专人对探水点或淋水地点逐日进行观察,并记录变化情况,作出分析比较,如有明显变化,不得继续作业。

(3) 必要时组织专业探水队,专门进行探水工作,并直接由矿长领导,制定探水制度,切实贯彻有象征必探的原则。

(4) 对井田范围以内的老空要详细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绘在地面与井下对照图上,详细标明老空分布范围和积水数量,并慎重划出老空警戒线。同时,要反复慎重地核实过的有关资料。 第二, 技术措施:

(1) 分段下行探水法:探放水是解除水害威胁的最主要的措施。因为这种方法既适应水头低的老空水,也适应水头高的积水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放尽,如果对水头很高的积水采用“端底”的方法作一次处理时,危险就会大大增加。因此,采用“分段下行探水法”把高水头的积水分为若干段,从上而下地依次探放。这样每次探放所遇到的水头高度就能控制在安全限度以内。而且这个方法的采用与斜井片盘开拓程序可以完全一致起来。即使是在坚井开采的情况下,采取这一方法,也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2) 钻孔的布置与钻孔数目的确定。当工作地点发现有透水象征而决定探水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钻眼怎样布置,钻孔数如何确定。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根据煤层厚度、倾角大小、巷道与顶底板的关系是平巷还是上下山及其断面大小等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不同情况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方法:①如果煤层不厚(2.0米以下),而斜角又比较平缓时,所作的巷道,无论是平巷或是上下山,钻孔的布置都可以采用比较简单的方法进行。即在巷道中布置一个与顶底板平行的钻孔,另外在巷道两帮各布置一个与挡头成45°角的钻孔,以控制从两帮透水的可能;②在厚煤层里送道时情况就比较复杂,如果巷道是沿着顶板送时,那么探孔就应多设几个。就是说,一方面要探明正前方及两帮有无老空,另一方面还要探明前下方有无隐患;如果巷道是沿底板前进时,探眼必须是既能探明正前方(包括两帮)的情况,又能探明前上方(包括两帮)有无老空存在。如果巷道开在煤层腹部,需探水时,探眼的布置就应照顾到更多方面,无论正前方、前上方、前下方以及各方面两帮都应控制住才成。③如在立槽厚煤层内送道时,情况又所不同:除正前及下帮要布置探眼外,前下方、前上方及下帮上下角均应成有放射形的方向布置探眼。总之,应根据巷道及煤层的具体情况,参考当时当地的有关调查资料来确定探眼的布置方法。关于探眼数目的确定,也是根据各种不同情况来决定。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应掌握一条,就是用最少的探眼达到全面控制透水的目的。

(3) 掌握安全超前距离。关于探眼的超前距离问题,安全规程上有明文规定。规程要求探水的超前距离至少要保持20米。但在实际执行中,特别是没有探水设备或者探水设备不足的单位,往往不能达到这一要求。对这些单位来说,深入摸清当地过去透水经验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主要是从过去透水事件中查清煤墙被突破的厚度,当时突破煤墙的水头高度以及煤质等。参考这些情况来规定探水工作的超前距离。如有的单位规定“探四进一保持三”的意思是说,探深四米、掘进一米、保持三米超前离。

(4) 放水问题:在进行探水时就应该做了一切放水工作的准备。只有将积水放出以后,才能彻底清除水害危胁,扩大采区,多采煤。如果所探放的积水情况已调查很清楚,应及早在探水巷道内安排适当地点接好放水管。放水管的安装方法是把带有截水门的放水管装在锥形的混凝土圆柱中。为使放水管能固定在混凝土圆柱中,管子外套要备有锥形环。这样,装好以后,将钻杆通过带有水门的放水管进行钻眼工作。钻进时为了保证安全,必须在工作面附近装设不透水的带门的隔水墙,门要向来水的方向开启,隔水墙也可以不带门,直接设在工作面的前面,在这种情况下,钻眼工作就要在墙外进行。但无论哪种隔水墙都必须装有放水管。以便关闭后放水之用。在接近个别积水区或涌水量大的含水层时,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这种办法的探眼深度可以缩小到3-5米。如果预计积水量不大时,则可以不用放水管,但要事先预备好长约1.5-2.0米的锥形木塞。

4. 排水设施

(1) 排水沟:用途是把各个工作地点的水汇集到井底水仓,以便再由井底水仓排到地面。为了保证水能从水沟自动流出,水沟应向井底方向倾斜,其倾斜度一般为0.003-0.005。水沟的形态通常多掘成梯形,并布置在巷道的一侧,但也有的矿井把水沟设计在巷道中间。在坚硬而不受水冲刷的岩石中,水沟不必镶砌,但在松散煤层或岩石中,则须加镶砌。镶砌的方法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木槽镶砌,水沟挖好后做成大小适宜的木槽,安置在水沟内,这种方法是最适于小型煤矿采用;砖砌;混凝砌。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镶砌,为了便于行人能过,并避免水沟阻塞,都要在水沟上面铺盖板。

(2) 水仓:其作用是将各种汇集到井下的水暂时容纳起来,以便设法将水排至地面。水仓对保证矿井安全起很大作用。每当雨季或积水区被穿时,就会涌了大量积水。如有水仓,便可起缓冲作用,使井底不致于立即被淹没。这样矿工们可以利用时机安然升井。如果没有水仓的缓冲作用,矿井又无安全出口,透出的水就会很快把井底封顶,造成事故。

水仓的容积规程要求:要能容纳矿井8小时的最大涌水量,比如,某矿井的最大涌水量为5吨/分,那么1小时就出水300吨,这样,这个矿井的水仓容积至少要有24000立方米才合要求。

水仓的镶砌方法与水沟大致相同,如果水仓开在坚固而不受水冲刷和易风化的岩石中时,可以不考虑镶砌成支架。如果水仓开在煤层内,则需要用支架支护;如果使用期限很长,还需要用砖石或混凝土砌镶,以便节省维修费用。 5. 三种流量的简易测定方法

(1) 用容器测定流量:通常是用一个一定容积的木箱或木桶作为测定水的流量的工具。测定方法很简单,只须将欲测的水流导至做好的箱内或桶内,计出流满水箱和水桶的时间,这样就可以算出这股水的流量。例如,测定流量的木箱容积是8立方米,从水流导致箱内起到箱内流满水为止,共经二分钟时,那么这股水的流量当为1.5立方米/分。

(2) 用三角堰测定流量(90°角的三堰),其流量可用下式求出:

Q=1.343H2.47(升/秒)

式中:H——水头高(厘米)

用三角堰时,最小水头应不小于4厘米,再小就不精确了,最大水头不要大于1.0米,堰高P<sub>1</sub>不应小于0.2米,用三角堰测量的精度为±1—2%。

(3) 用无堰流槽测定流量。根据水头的大小,用木板作出适当大小的流水槽,其长度不要小于2米,使水流进槽内,另用浮标放在水面上,测定水流速度,用下列式计算流量:

Q=6.89V²A

式中:Q——流量(立方米/秒);V——水流速度(米/秒);

A——水流断面积(平方米)。

例:水流通过无堰水槽,其速度为10米/秒,槽宽为0.3米,水头高为0.15,试求流量为多少?

解:利用公式Q=0.89V²A V=10米/秒

A=0.3³0.15=0.045 代入公式即: Q=0.98³10³0.045=0.441 立方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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