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二、申请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村民。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状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 ------第一次张榜公示 -----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五、材料具备后5个月内转报区民政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二、申请条件
家庭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房产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状况证明,抚养、扶养 赡养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 ------第一次张榜公示 -----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
材料具备后5个工作日内转报区民政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一、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二、申请条件
家庭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280元以下)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残疾证、下岗失业证、房产证、求职登记证;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及民政部门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赡养、抚养、扶养证明、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 ------第一次张榜公示 -----乡镇审查------第二次张榜公示------送区民政局审批。
三、承诺时限
社区收到材料材料5个工作日内交镇民政办,民政办收到材料后入户、评审,5个工作日内报民政局,民政局收到材料后入户、审批。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乐山市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服务指南
办理二代《残疾人中》须知
一、办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1、办证人户籍在沙湾;
2、不能目测评定的必须经指定医院评定并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三、办证程序
1、旧证换新证的残疾人需本人携带旧残疾人证前往区残联(沙湾区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办理;
2、新办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程度明显并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残疾人,由本人前往区残联直接目测办理;不能目测办理的,需经医院评定并符合残疾人标准的,将相关资料交至区残联;
3、区残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录入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初审后报市残联复审;
4、市残联审核后,区残联将残疾人证送至各乡镇、办事处残联发放。
四、残疾评定指定医院
1、乐山市精神病医院(精神、智力残疾);
2、沙湾区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
五、办证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号必须是18位);
2、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照4张。
申请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须知
一、申请对象
1、沙湾区户籍;
2、经医院确诊符合白内障手术适应症;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沙湾区最低生活标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定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低保证复印件或经济收入证明。
三、申请程序
1、直接到沙湾区人民医院进行术前检查;
2、确定为手术适应症后,医院填写《四川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定表》;
3、区残联审核后签署意见盖章;
4、患者持表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