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灶镇农村危房翻建办事指南
规建办窗口
一、许可类别:审批。
二、许可依据:《晋江市石结构及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晋委办[2014]73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无权属来源证明危旧房就地改建土地权认定的通知》(晋政文[2014]86号)、《磁灶镇石结构及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试行)》(晋磁政[2014]75号)。
三、办事流程:
(一) 村级连片改造:对村级申报连片改造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手续报批全程跟踪协调,专人协助办理。
(二) 零星石结构及危旧房改造:镇政府定期下达各村(社区)危房翻建指标,如确需增加指标数量,村(居)委会可根据实际向工作点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镇政府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指标申请。
有权属来源: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两委会、工作点审查(3个工作日)同意后将名单报送镇规建办→规建办会同国土所组织现场踏勘,核对规划、手续→经济报公示无异议(每月25日-28日)→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初表)并委托测量绘图(测量费由个人自行向测量队缴纳)→填写申请表(正表)→村(居)委会专人代办→镇规划办收件→国土所受理审查(4个工作日)→镇规建
办受理审查(2个工作日)→镇政府审批(1个工作日)。 无权属来源:申请人向村(居)委会、工作点提出申请→村(居)两委会、工作点审查(3个工作日)同意后将名单报送镇规建办→规建办会同国土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初表)并委托测量绘图(测量费由个人自行向测量队缴纳)→镇规建办、国土所核对规划、地形图、影像图→经济报公示无异议→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正表、权属确认表等)→村(居)委会专人代办→镇规划办收件→国土所进行审查公示(40个工作日,其中公示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镇政府审查(5个工作日)→市级部门审批→市政府审批完成权属确认→镇规建办受理审查(2个工作日)→镇政府审批(1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采取村级代办、统一收件、限时办结制度,即由各村(社区)指定一名村务工作者负责翻建名单、资料收集、初审、报送及办理过程等全程服务,村务工作者应保证将收到的危房翻建申请材料(正表)当日送至镇便民服务中心规建办受理窗口,国土所受理规建办流转材料,窗口应做到收件材料当日流转交办。
五、申报材料:
有权属:①《晋江市个人危房翻建审批表》;②有效土地权属证明;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④土地权属分
家析产(继承)需提供法律见证书及派出所户籍档案;⑤危房现状照片(6张);⑥镇规建办提供建设红线;⑦个人住宅翻建承诺书。
无权属:除应提供上述有土地手续的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①房屋土地权属具结书;②房屋土地继承具结书;③房屋土地分家析产具结书;④家庭成员辈分关系证明书;⑤晋江市无权属来源证明危旧房就地改建土地权属认定意见表(3张);⑥村委会会议记录。
六、承诺时限:收到村(居)委会报送名单3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踏勘,收到翻建正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无权属来源办理时限参照无权属来源办事流程规定时限)。
七、收费标准:免费。
八、收件窗口:磁灶镇便民服务中心规建办窗口。
九、联系电话:85887625
十、监督电话:85880883
申请加层流程
一、
1、提供土地证或已审批危房翻建审批表手续
2、提供申请加层报告(村主任、下村干部、点长签字)
3、送镇规建办窗口
二、
1、镇有关部门审核
2、规建办、土地所组织现场查踏勘
3、报送镇政府审批。
三、申报材料
1、住宅加层申请表、个人住宅加层承诺书
2、房屋现状四邻照片(4张)可以自拍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砖混框架结构一层或两层
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村镇公示。(以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供的模板为准);
2、住房情况(1)借住:借住证明;(2)租赁私房: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盖手印,社区、村委会盖章核实)(3)危房:需提供危房证明(社区、村委会盖章核实);
3、入户调查表需不少于两人签字盖章核实。(并且需签情况属实);
4、身份证,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镇街道盖章核实。(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都需提供);
5、收入:(1)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需盖章签字)(2)待业、失业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证明;(民政局要求提供);
6、学生需提供在学证明需学校盖章确认。(民政局要求提供);
7、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判决协议复印件、离婚后单身证明(市审批中心民政窗口开具);
8、
9、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丧偶:需提供民政火化证明复印件或社区、村委会开具证明;还需提供单身证明(市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开具);
10、非亲生子女需提供民政开具的收养证明
11、外地户口申请人需提供晋江居住证,并提供在晋江居住满五年以上的证明(例:公安、社保、医保等);还需提供申请
人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开具房改证明(证明未享受国家政策性优惠购房);
12、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13、各镇、街道送市保障管理中心的申请材料需提供交接单并注明交接人及交接日期。申请材料复印件都需镇、街道盖章核实;
晋江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85622181
无权属登记房屋办理见证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0
1、晋江市个人住房危房翻建审批表复印件 0
2、报纸公示名单的复印件
0
3、晋江市物权属来源证明危旧房就地改建土地权属认定意见表复印件(附件1) 0
4、村委会会议记录(附件)
0
5、房屋土地权属具结书复印件(附件3) 0
6、家庭成员辈分关系证明书复印件(附件4) 0
7、房屋土地分家析产具结书(附件5) 0
8、房屋土地继承具结书复印件(附件6) 0
9、旧(危房)四面的照片(4幅)复印件
10、旧(危房)所有人的派出所户籍关系证明(户籍档案)复印件
11、旧(危房)所有人的第一顺序全部继承人村(居)委会证明
12、旧(危房)所有人及其第一顺序全部继承人(在世)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式三份)
13、权属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14、其它证明
提示:所有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人员)签章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第
一、二胎生育服务登记流程
一、办理流程
1、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将《独生证》退给计生窗口。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需到镇计生办登记,并到市卫计局进行孕前优生检查。
2、对于符合政策拟生育的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证明,并由乡(镇、街道)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其提供免费取出宫内节育器等相关技术服务。
3、村(居)委会收集整理《福建省
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后每周报送镇(街道)计生办,镇(街道)计生办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核查或者向户籍地核查信息,统一编号登记。登记方负责在30天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双方户籍地。夫妻一方由福建省外婚嫁迁入的,需附原户籍地婚育证明,需有当地村委会及镇计生办盖章。领证人员名单应在夫妻双方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信息,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按高限征收,失信行为纳入福建省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失信人员名单。
二、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户口簿,双查证。(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退回;属再婚的,还应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2、夫妻双方填写的《福建省
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四、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五、办理机构:镇计生办窗口
六、联系电话:8588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