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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版) (本稿完成日期:2010-07-30)
前言...........................3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职业纪律 ..........................4
第三章 职业观念 ..........................4
第四章 职业作风 ..........................4
第五章 职业技能 ..........................
5前言
本标准按照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和企业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5496—15498,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修订编写而成,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DL/T 800—2001要求一致。
本标准按照公司给定的管理标准体系,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修订编写的。
本标准是仪电维护部准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由仪电维护部提出。
本标准由仪电维护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仪电维护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丽明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由仪电维护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和检查由仪电维护部负责。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力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促进企业行风建设,维护公司的企业声誉和良好形象,全面提高电力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准,规范职工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职业道德是电力职工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是职工在其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奋自强、敬业奉献”公民道德规范在职业方面的具体反映,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条: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职业纪律
第四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注意保持国家秘密、本企业和客户的业务秘密。
第五条: 严格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服务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提高自已的道德修养,努力使自已成为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和高尚人格的共和国公民。
第六条: 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
第七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配套办法和《供电职工服务守则》,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不以电谋私、以权谋私,不刁、难、卡客户,拒绝客户的礼物、包和吃请。
第三章 职业观念
第八条: 弘扬“人民电业为人民”的精神,坚持“为客户服务,对客户负责”的思想,树立服务出效益的观念,以优质服务开拓电力市场,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力的需求,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第九条: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患于未然,维护电网安全和国家利益。
第十条: 树立集体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团结互助。 第十一条: 立足本职,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聪明才智,为企业贡献力量。
第四章 职业作风
第十二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做到严谨求实、踏实认真、勤于实践、努力钻研、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完成生产任务。
第十三条: 提倡文明服务用语,接待用户热情周到、办事认真迅速、态度和蔼,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第十四条: 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做到不推诿、不拖延。
第十五条: 上班期间做到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第五章 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熟悉和掌握本职岗位专业知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理论过硬、技术过硬,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需求。
第十七条:针对电力系统工作的特点,加强专业知识的汲取,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扩大知识面,使自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第十八条: 不断学习、更新观念,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促进管理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