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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1 15:57: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云南省农开办文件档案管理补充现定

根据财政厅及我办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现对办公室文件及有关材料的保管和存档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文件材料的保管和归档

1、综合科负责文件流转及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当年进行归档的文件包括:财政部、国家开发办、省委省政府、财政厅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红头文件和重要批示;省农开办、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正式发出的红头文件及呈批件;办内各科形成的年度工作总结、会议纪要、会议资料。调研报告、农业综合开发简报等非正式文件。以上文件中,附件包含地、县上报文件、材料的,一并交由综合科整理归档。

2、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计划报表、统计报表、验收报表等,由项目科收集、保管,三年验收时归类整理;并协助综合科归档。

3、财务资料包括:资金报表、借款合同、账簿、凭证等,由资金科收集、整理,三年验收时协助综合科归档。

4、地、县上报省级的文件材料,除了作为我办正式文件附件的需归档之外,其他原则上不进行归档。为便于业务上的查找利用,请各科根据需要自行保管。根据目前地、县上报文件的情况,分别将各科保管文件说明如下:

(1)地、县上报的关于资金配套比例、配套承诺、下达资金的通知、规定、有偿资金呆帐核销的批复等关于资金方面的文件由资金科核查、保管。

(2)地、县上报的关于项目计划、扩初设计的批复、请示,新增县的请示等关于项目方面的文件由项目科核查、保管。

(3)地、县上报的关于工作计划、总结的报告,业务费补助申请,转发有关制度、规定的通知,简报等由综合科保管。

二、文件材料的查找利用

1、三年验收后,综合科将档案移交厅档案室管理,需查找资料者按厅内规定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移交前;可到综合科查找资料。

2、为便于查找利用,各科当年的发文应自行留存备查。对三年验收时应提供的计划批复、下达资金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要重点保存。

三、注意事项

1、涉及印发、转发制度、规定的文件,应办内人手一份,交综合科4份。

2、正式行文或起草呈批件时,有附件者应在正文注明,并将附件整理齐全,与正文一同交由综合科存档。

3、个人办理的上报国家开发办、省委、省政府的调研报告、专题资料应交综合科存档。

4、个人参加的国家开发办、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资料应交综合科存档。

5、负责资金季度报表、决算报表、统计报表、验收报表、计划报表的同志要注意将历年来未归档的表格及软盘进行收集、整理,2002一2004年项目验收时一并进行归档。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4年2月 13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总结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坊子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高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补充规定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补充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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