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师、灯光师职责
音响师、灯光师在艺术总监领导下进行工作。
1.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
2.提前一小时上岗播放情调音乐,提前20分钟试检电源、灯光、麦克风等设备,均应处于良好状态。
3.根据演员要求调音乐,根据剧情,配置灯光。
4.排练时准时到位,迟到一次罚款20元。
5.爱护设备,经常维护、保养,随坏随修,保证舞台正常表演。
6.演出前将麦克风交主持人,根据不同规格型号的麦克风,教会演员使用,演出后主动收回麦克风,保证电池质量。
7.营业结束后,关闭电源,检查放火设施。
8.注意安全,以防物品丢失。
咸阳圣凯罗餐饮洗浴娱乐有限公司2004年4月9日
《音响灯光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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