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镇林业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
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二、协助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
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
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四、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
森林病虫防治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案件。
六、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
服务。
七、承担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林业站工作流程
一、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
发展。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区,注重实效。
三、发展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四、逐步改善生态和生活条件。
林业站责任追究办法
一、依据森林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到人。
二、对管辖内违反《森林法》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
瞒不报的。
三、使群众财产和权益受到严重损坏和侵害的。
四、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工作工程资金的。以上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予以处理
《东镇林业站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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