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政局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精神,为做好局机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应坚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是: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2)基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⑤民主集中制原则;⑥依法办事原则。
(3)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民政事业中踏实肯干,做出实绩。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2 -
证书原件。由县局纪检组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公布审查结果。
2、竞职演讲
参加竞职选拔的竞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于2月16日上午进行竞职演讲,演讲时间:5--8分钟,评委由班子成员担任,演讲实行百分制打分。
3、民主测评
工作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竞选人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实行百分制打分。
4、确定入围人选
按照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分数和加分条件等额确定九名入围人选。
5、确定任职名单
党支部参考个人得分情况,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及职务。
6、公示和宣布
拟任职人员及职务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布,如无异
议,以党支部正式文件集体宣布。
7、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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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宣布后,在分管领导监督下履行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包括印章、文件、资料、办公用房、用品等需要交接事宜,交接时间限定2月22日前必须完成。
四、选拔纪律
1、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选票。
2、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以谋取职位,跑官要官。
3、严禁私自散发本人或他人的各种宣传材料,或者赠送纪念品。
4、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名义拉帮结伙。
5、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
6、严禁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妨碍、侵犯他人的民主权利。
7、严禁在学历、资历、获奖荣誉等任职资格上弄虚作假。 以上各条纪律,务必严格遵守,若有违反,取消任职资格,严肃处理。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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