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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条例》知识题库—问答题

发布时间:2020-03-02 02:18: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问答题:

1.修订的《条例》何时实施? 答:2016年1月1日。 2.《条例》全文分为哪几部分。 答: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 3.《条例》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 4.《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5.《条例》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6.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三)实事求是。

(四)民主集中制。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7.什么是党的纪律? 答: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8.《条例》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答: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9.如何理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

答: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10.如何理解“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答: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11.如何理解“实事求是”原则?

答: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12.如何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13.如何理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答: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14.《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15.违纪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答: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16.《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哪几类?

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17.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如何处理? 答:改组和解散。

18.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对其职务有什么限制?

答: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9.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对其职务有什么限制?

答: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0.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含义?

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21.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什么? 答: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22.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如何处理? 答: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23.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如何处理? 答: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

24.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25.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向党外组织如何建议?

答: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6.党员受到什么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

答: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

27.党员受到什么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答: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

28.留党察看处分分哪两类?

答: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

29.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有哪些禁止事项?

答: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30.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 31.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答:二年。

32.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不得享有哪些权利?

答: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3.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如何处理? 答:恢复其党员权利。

34.留党察看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如何处分? 答:应当开除党籍。

35.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如何处理? 答:自然撤销。

36.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向党外组织如何建议? 答: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37.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对其职务有什么限制?

答: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38.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答:五年。

39.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不准重新入党有何规定?

答: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40.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什么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答: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41.党组织领导机构在什么情形下应当予以改组?

答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 42.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什么处分外,均自然免职? 答: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43.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会因受到哪些处分而被自然免职?。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44.在什么情形下,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答: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45.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如何逐个审查?

答: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46.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 47.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

48.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52.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条例》另有规定的。

53.党员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如何处分? 答:应当从重处分。

54.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如何处分?

答:应当从重处分。 55.何谓从轻处分?

答:从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56.何谓从重处分?

答:从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57.何谓减轻处分?

答:减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58.何谓加重处分?

答:加重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59.只有什么情况下,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

答:《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60.一人有《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分? 答: 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2.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如何处理? 答: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63.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如何适用?

答:适用特别规定。

64.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65.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如何处分?

答: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66.教唆他人违纪的,如何追究责任? 答: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67.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如何处理? 答:按共同违纪处理。

68.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过失违纪的成员,如何处理? 答: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69.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如何处分?

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0.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7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72.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3.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75.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哪些党员权利? 答: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76.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77.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8.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9.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80.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81.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如何处分? 答: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83.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哪级组织批准? 答: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84.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如何进行纪律处分?

答: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86.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如何进行纪律处分? 答: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87.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如何处分?

答: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88.预备党员违反党纪如何处理?

答: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89.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如何处理? 答: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 90.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1.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92.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93.除有严重违纪行为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况外,党员违纪后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94.违纪党员死亡的如何处理?

答: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95.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如何处理? 答:开除其党籍。

96.违纪党员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如何处理?

答:开除其党籍。

97.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如何处理?

答: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98.违纪党员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如何处理?

答: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99.何谓直接责任者? 答: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100.何谓主要领导责任者? 答: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01.何谓重要领导责任者? 答: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02.《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哪些人?

答:《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103.何谓主动交代? 答: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104.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如何处分?

答:可以从轻处分。 105.何谓直接经济损失? 答: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106.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107.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如何处理? 答: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108.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109.违纪党员死亡的,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110.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如何处理?

答: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111.违纪党员死亡的,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如何处理?

答: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112.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宣布的期限是多久? 答:一个月内。

113.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向什么人员宣布决定? 答: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 114.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多久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

答:在一个月内。

115.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答:六个月。

116.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的期限是多久?

答:六个月内。

117.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进行哪些行为受到处分时只有“开除党籍”一个处分档次? 答: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相关条款:《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8.制作、贩卖、传播哪些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会给予党纪处分? 答: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相关条款:《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119.对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违纪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相关条款:《条例》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120.党员赵某因利用宗族势力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请你结合《条例》的规定,简述赵某在主体方面和客观方面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首先,在主体方面赵某不是策划者、组织者或骨干分子;其次,在客观方面,一是赵某必须实施了利用宗族势力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行为,二是情节较轻。

相关条款:《条例》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1.哪些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给予党纪处分? 答: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相关条款:《条例》第五十七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122.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应当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党纪处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不正确。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相关条款:《条例》第六十四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23.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党员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相关条款:《条例》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124.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怎样的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相关条款:《条例》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125.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 对哪些行为应给予党纪处分?

答:对在上述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

相关条款:《条例》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6.对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行为应当给予这样份处分?

答: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相关条款:《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27.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应追究其纪律责任。这一表述是否准确?为什么?

答:不准确。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应追究其纪律责任。

相关条款:《条例》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128.在《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直接规定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答: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第七十一条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相关条款:《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29.在《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明确规定党组织有哪些行为,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追究责任?

答:(1)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2)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3)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4)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5)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

相关条款:《条例》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130.在《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有哪些行为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追究责任?

答:(1)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

(2)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有下列内容或者为下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①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③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①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②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③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相关条款:《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131.在《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出现哪些行为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追究责任?

答:(1)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2)党组织有下行为的:①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②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③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④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⑤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4)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5)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6)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相关条款:《条例》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132.在《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有哪些行为在追究责任时将策划者、组织者、骨干分子与一般参加者区别对待?

答:(1) 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 第五十六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33.在《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仅规定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个处分档次的行为有哪些? 答:(1)第四十五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第四十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第四十九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第五十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第五十四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第五十九第二款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即依照第五十九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4.在《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出现哪些行为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答:(1)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 第五十条第三款 不明真相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3) 第五十四条第三款 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参加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4) 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参加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5) 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参加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6) 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不明真相参加组织迷信活动的,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13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怎样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36.党员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7.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应当怎样进行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8.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应当对其进行什么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9.对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行为,应当怎样对其进行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0.对于党员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的行为,应当怎样对其进行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1.对于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的行为,应当怎样进行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2.对于利用职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应当怎样进行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43.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应怎样进行处分?

答:按照“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144.对于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行为,应当怎样进行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的,应当怎样进行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6.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7.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证券的,应对其做出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8.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应对其做出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9.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应对其做出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0.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应对其做出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子女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应当怎样进行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2.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3.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的,应当对其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154.党员领导干部离职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应当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155.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应当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出何种处分?

答: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56.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应当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出何种处分?

答: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57.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当怎样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58.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的行为,应当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59.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应当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0.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63.对于党员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应当如何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4.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5.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当如何处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6.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当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7.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8.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以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9.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0.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71.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2.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3.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4.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如何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5.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当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6.对于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行为,应当如何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7.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8.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9.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80.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81.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82.对于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当给予何种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3.党员在政策扶持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应对其进行何种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4.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5.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6.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7.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8.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9.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应当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90.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91.《条例》中哪些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要给予党纪处分? 答: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192.《条例》中哪些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党纪处分? 答: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193.《条例》中哪些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党纪处分? 答: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194.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95.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96.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

(二)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197.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应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99.新疆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某某,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致使喀什地区教育学院党委形同虚设,王某某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对眼皮底下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主动参与,其行为应当受到如何处理?

答:按照《条例》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其行为属于违反工作纪律中“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形,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0.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党组织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01.

(1)图中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答: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党组织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

(2)对图中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2.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党组织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情节严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3.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党组织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4.

(1)图中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答: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党组织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

(2)对图中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5.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6.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应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7.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应如何处理?

答: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8.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哪些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 答: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21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应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13.泄漏、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14.泄漏、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15.泄漏、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情节严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16.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17.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严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18.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19.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20.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21.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警告处分。

222.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23.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严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4.党员领导干部谭某带队出国考察,考察期间擅自作主延长在国外期限并改变考察路线,造成了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对谭某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条例》规定,对此种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谭某的处理,应视其情节进行量纪。

225.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26.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严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27.《条例》对图中的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答: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8.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应如何处理?

答: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29.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30.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31.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情节较重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32.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233.《条例》由什么机关负责解释? 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34.哪些机关可以根据《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235.图片1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236.图片2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237.图片3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238.图片4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39.图片5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240.图片6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241.图片7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242.图片8说明的是准则的哪项内容

答: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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