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2013年健美操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忻州师范学院
二、承办单位体育系
三、协办单位体育教研室体操健美操教研室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14:30操场
五、参加比赛人员
中文系、政史系、法律系、教育系、数学系、经管系、物电系、生化系、计算机系、英语系、舞蹈音乐系、美术系、地理系。
六、比赛内容
(一)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第二套规定动作3级。
(二)自选动作:有氧健身操、有氧健身舞、有氧舞蹈、有氧踏板、轻器械健身操。
七、参赛要求
1、凡本院注册学生均可参加。
2、每队上场运动员人数8—16人,男、女不限。
3、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
4、参赛单位于2013年10月28日11:30到公共体育教研室抽签,逾期视为弃权。
八、比赛方法
(一)评分办法(10分制)
(1)表演和团队精神(4分):表现力与热情,队形,一致性。
动作的完成(6分):动作正确性,动作不熟练、漏做动作,身体协调性,动作连接,
改变动作或附加动作,动作要充分表现音乐的情绪,动作和音乐节奏配合要准确。
(2)由现场评委根据各参赛队伍进行打分。
(3)打分结束后,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方为此队伍最终得分。
(二)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
(三)比赛动作做有氧操部分与地面力量部分,尊重原创,顺序不得调换,成套开始和
结束(二个八拍)动作可改变,队形变化至少4次以上,队形、方向的变化均为
可创编和变化因素。
(四)比赛场地和比赛服装按规则规定。
(五)比赛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
九、名次录取
按参赛队伍1—2级总分分别录取
一、
二、三等奖各两名,颁发奖杯。
十、报名办法
(一)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
(二)各参赛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8日(周一)前将电子和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交回公共体育教研室。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系体育教研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