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企业)实习》课程成绩评定办法
一、课程成绩构成
1.课程总成绩由各单项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实习指导教师评定。
2.课程单项成绩包括:实习总结成绩(占50%)、实习证明成绩(占20%)、实习过程心得记录成绩(占30%)。
3.如实习心得成绩评定不及格,该生课程总成绩为不及格。
二、课程单项成绩评定
1.实习总结成绩满分为5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包括:学生实习基本情况(10分);实习中完成的工作(10分);实习收获(25分);报告撰写规范(5分)。
2.实习证明成绩满分为2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包括:实习单位宣传资料(5分);实习工作照片(5分);实习鉴定(5分);拟定社会课题证明(5分)。
3.实习心得成绩满分为3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包括:实习第一阶段心得(10分);实习第二阶段心得(10分);实习第三阶段心得(10分)。
三、课程成绩录入
学生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在学校教务系统的“课堂成绩”模块中按专业教学班登录。
1.实习心得成绩在“平时成绩(占30%)”栏中登录。
2.实习报告和实习证明合计成绩在“期末成绩(占70%)”栏中登录。
五、课程成绩单(见附件)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2年9月21日
《《毕业(企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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