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为了落实的文件精神,我校要求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分管领导特与每位教师签定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1、教师不组织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2、不动员、不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4、对被举报且核实确有补课行为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晋职晋级,专业技术岗位降低1-5个等级,取消当年绩效工资。
5、被上级教育监察机关查实确有补课行为的教师,严格按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教师:
分管领导:
中学
年月日
《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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