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中心小学 关于禁止有偿家教责任状
为了彻底杜绝极少数教师办有偿家教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工作力度,使教师能更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重视自身道德形象,学校特与教师签定禁止有偿家教责任状。
一、具体要求:
每位教师必须按教育局有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做到依法从教,廉洁从教,在参与和举办有偿家教问题上自觉做到“六个不”:即:一是不在家里或在外租场地举办有偿家教班;二是不课上课下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三是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四是不向本班学生及家长散发家教班小广告;五是不在家访时劝说或暗示学生家长让孩子参加自己办的有偿补习班;六是不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任职。
监督措施:
1、校长为学校师德教育及禁止有偿家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加强对教师的教育,一旦发现有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将责令其立刻停止办班行为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大会上批评教育。
2、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办班、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群众意见大并且社会反映强烈的教师,一经查实,则令其在全校大会上作深刻检查;直接与教师的考核、评优、晋职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考评定视为不合格。
3、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教师,将上报请教育局党委、教育局行风办。同时给予以下处理:①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②三年内在评先评优、晋级方面一票否决;③所聘教师职称职务降1级(即高级职称职务降为中级职称职务,中级职称职务降为初级职称职务,初级职称职务降为员级职称职务),情节严重的,调整岗位;④党员教师、学科骨干教师等,要在抵制有偿家教上做出表率,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一经发现并查实违反本规定,除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外,同时报有关认定部门,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称号及资格;⑤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⑥有偿家教所得,由当事人负责如数退还学生家长。
4、每位教师要自觉按照上述要求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积极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生爱戴的教师。
三、此协议一式二份,教师本人一份,学校保存一份。
校 长(签字):李兆发
教 师(签字):
2013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