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系室外宣传栏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工程系室外宣传栏的使用,保证及时、准确、全面的更新宣传内容和使用维护,充实我系宣传工作,特制订此制度。
机电工程系室外宣传栏位于东院23号教学楼与24号教学楼之间,共计十四块。
机电工程系室外宣传栏,每年九月份根据新生入学按班级安排(附安排表),每个新生班级负责相应位置宣传栏;若有剩余,安排为系团总支、学生会负责。
一、各单位对于负责的相应的宣传栏,要做到以下工作:
1、负责本宣传栏的清洁、维护、安全及周边卫生等相应工作。做到任何时候保持宣传栏的卫生清洁、玻璃干净明亮;整体完好无损坏;并且每单位自行配备挂锁,且在学生科相关老师处留备用钥匙,做到使用落锁。
2、负责本宣传栏手工画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规格为90*160厘米,且保证画报的版面设计、主题体现、色彩搭配、整体效果等。
3、画报内容要求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和学院、团委、系部的各项事宜及中国传统节日科普知识。画报要求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最大字体不超过十五厘米,最小字体不低于三厘米。
4、画报粘贴流程为各单位制作完成后,交由学生科相关老师对画报规格、主题等验收,合格后粘贴到本单位负责的宣传区域,并检查落锁。
二、对于宣传栏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应奖罚如下:
1、每期宣传画报展览时,由学生科相关老师、系团委代表、班级团支书代表根据要求对于各单位画报进行评比,得分最高单位奖励二十元,得分最低单位罚款二十元,在当月辅导员补贴中最终落实;应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2、随时保持宣传栏的整洁、完整等工作,若经学生科老师、科长、院长检查,每发现卫生不合格或宣传栏存在破损、不完整现象,每次每项罚款十元,在当月辅导员补贴中最终落实;并要求相应单位限期完成清洁与维护工作。
3、对于宣传栏使用完毕不落锁现象,每次发现罚款十元,并限期实施落锁工作。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机电工程系学生科
201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