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商业银行运营风险的有效监管(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3 16:59: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商业银行运营风险的有效监管

[摘要]随着商业银行运营风险日趋多元化,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必须不断提高,评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稳健性已成为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通过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文章整理出一个对商业银行日常运营风险的监管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运营风险监管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运营风险;金融监管;有效监管

[基金项目]本文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度《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化及我国的对策》课题研究成果,课题号070621(12)

[作者简介]路晓霞,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国际金融监管,广东汕头,515041;卢长龙,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广东汕头,515041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08)11-0122-0004

随着美国居民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债券危机(以下简称“次贷危机”)的不断蔓延和法国兴业银行欺诈交易案的曝光,如何建立一个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再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本文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委会)的相关文件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探讨有效防范商业银行运营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商业银行运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商业银行运营过程中风险无孔不入,即便是金融监管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也不能避免。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银行业开展业务首先面临的风险,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债务人清偿能力较弱或丧失,从而引起债权人预期水平下降的可能性,具体表现为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贷款付息协议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能否按期收回本息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借款人的偿还意愿,另一个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两者缺一不可。美国次贷危机中大部分银行集团面临的就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限问题。我国借贷市场上不仅存在着借款人偿还能力问题,而且还存在着信用观念淡薄问题。信用风险不仅存在于贷款业务中,也存在于银行集团其他表内与表外业务中,如担保、承兑和证券投资等。此外,经营跨国业务的银行集团还面临国家的信用风险和货币汇兑转移风险。

(二)市场风险

唐双宁在“2008陆家嘴论坛”上说:“过去主要是信用风险占据主体。随着融入国际市场的步伐越来越快,市场风险将会成为主要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因素而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四类。利率风险是指银行资产负债的构成和期限的对应不吻合,因利率水平变动而蒙受收益恶化的可能性。特别是当资金来源以短期为主、资金利用以长期为主,市场利率的升降,既可能给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也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损失。利率水平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使金融市场上各经济主体承受着较大的利率风险。自从国际货币制度由布雷顿森林体系变为牙买加体系以来,外汇市场上的汇率波动更加频繁,特别是日元、美元、欧元汇率近几年波动剧烈,直接影响外汇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使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面临高汇率的风险。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开放,分业经营日渐模糊,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进行金融衍生交易,这使得更多的商业银行面临潜在的、巨大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以及股票价格风险等。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金融风险的直接表现,是指银行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存,满足必要的、正常的贷款需求能力。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银行流动性资产不能确保适当的数量,从而易于引起信用不稳定和收益恶化的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尚不突出,其原因一是暂时被居民的高储蓄所掩盖;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得到了国家强有力的支撑。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一些不能满足市场要求的银行,缺少了国家信用的支持,又没有发达资本市场的依靠,流动性危机必定日渐突出。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账外经营风险、超负荷经营风险、违规拆借风险以及违规担保风险。

(四)操作风险

法国兴业银行欺诈交易案显示出,即使商业银行符合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可能因为操作风险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导致破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由于不正确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银行因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需要对客户做出补偿或赔偿,以及由于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通讯或电力中断、地震、恐怖袭击等原因导致损失的银行风险,统称为操作风险。对许多国际活跃银行而言,操作风险已经成为仅次于信用风险的第二大风险。迄今为止,操作风险没有普遍认同的衡量标准,没有可以公开获取的数据库,没有成熟的控制技术和相应软件等等。在银行操作风险的量化与管理上,国际银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国内银行业更是刚开始。

二、控制运营风险的对策

随着商业银行运营风险日趋多样化,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必须不断提高,评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稳健性已成为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本文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整理出了一个对商业银行日常运营风险进行有效监管的框架。

(一)资本充足率监管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必要的资本是银行抵御上述各种风险最直接、最基本的手段。巴塞尔委员会将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确定为8%,并且核心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4%。这个资本充足率标准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2007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8.11%,首次超过8%。当前,我国加强资本充足率监管就需要尽快建立和应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使监管资本与银行的经营资本趋于一致,以提高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敏感度,真正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内部信用风险评级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在评级方法、数据采集、加工、评级结果检验、评级工作组织以及评级体系适用性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

(二)计提呆账准备金

呆账准备金如果计提得当,商业银行因遭受风险而承担的损失就被事先剔除,银行收入就不被错误估计。目前多数国家把准备金分成两种:一种是普通贷款准备金,按全部贷款或正常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另一种是专项贷款准备金,即在贷款五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分类法的基础上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按不同比例提取。有些国家还在专项贷款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某些行业提取特别准备金。

我国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在提取普通准备金之外,要按照五级分类的

结果提取相应的专项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可根据贷款的国别风险提取一定比率的特种准备金,但未规定针对行业而提取特别准备金制度。

(三)贷款集中度监管

“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历史经验表明,对个别借款者的贷款过分集中经常是世界上大多数银行倒闭的原因。贷款集中度监管的措施主要是对单一贷款比例进行限制。《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规定:一家银行或银行集团对单一借款人或一组关联人的贷款不得超过资本金的25%,并且要向监管当局通报超过特定比例(如资本金的10%)的贷款情况。对单一贷款比例进行限制就需明确界定以下术语:

1、贷款。美国对贷款集中的限制主要针对在“贷款和信用风险”情况下的银行风险。信用扩展的概念要比单纯的贷款概念范围广,诸如备用信用证和个人财产租赁等业务被视为信用扩展。因为美国银行法认为从事这些业务时银行承担的风险与贷款一样。

2、单一贷款人。各国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将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关联借款人视为同一借款人。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实践是将关联公司以及在财务上具有密切联系的各借款人视为法律上的同一借款人。

3、对低风险贷款的例外规定。贷款集中例外规定大多集中在以下方面:对本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及由其担保的贷款或者其他与政府有关的贷款、同业间的交易、具有特殊性质和法律地位的借款客户的贷款、具有特定抵押品的贷款,等等。

(四)流动性控制

多数国家监管部门对银行的流动性比例提出限制性要求,确保银行能及时支付到期债务;同时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由商业银行按照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纳准备金,中央银行向资本充足但临时遭遇流动性危机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以维护银行的稳健运行。

迄今为止,巴委会还没有设定正式的流动性比例,只是在1992年发布了《计量与管理流动性的框架》,作为对银行流动性管理的一个非限制性指导。该框架指出:“强有力的流动性管理的关键因素包括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集中的流动性控制、对不同情况下流动性缺口分析、融资来源的多样化以及完备的应急计划。”

我国《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等,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备付金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等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内容比较单薄,不能全面反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情况,更没有反映银行的融资能力。

(五)内部控制

完善的内控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地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更能有效地防范操作风险。一定意义上说,加强内部控制是防范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手段。法国兴业银行欺诈案说明了内控制度的存在及建设质量,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等四类因素引起,几乎涉及到银行的各个职能部室。人员因素涉及到人力资源部,系统因素涉及到科技部,流程因素涉及到公司金融、个人金融等业务部门及内部审计等后台部门,而外部事件会涉及到安全保卫、后勤事务等部门。

目前,我国银行集团内控独立性得到显著加强: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表决规则;董事会设立了包括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在内的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由原来对经营班子负责改为对董事会负责等。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形似而神不至”。还未形成各治理主体的独立运行和有效制衡,董事履职的专业性、独立性、尽职尽责性也有待提高;二是缺乏统一的管理,如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方面的操作风险,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操作风险,科技部门负责系统方面的操作风险。制度多而乱导致制度之间有矛盾,员工无所适从;三是没有突出对高风险环节的监管和控制。

三、我国商业银行运营风险监管制度的完善

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我国运营风险监管应完善以下措施。

(一)尽快建立和应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

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借鉴国际性银行成熟的评级方法。科学、合理的评级方法是充分揭示风险的基本前提。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在长期的内部评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评级方法。借鉴这些技术和经验,可以避免无谓的人力、财力浪费,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评级方法体系。

2、加强与国内外专业评级公司的合作。一些国际著名的专业评级机构以其信用评级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赢得了广泛的声誉。我国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与专业评级公司的合作,充实和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逐步提高内部评级的质量。

3、加强信息采集和行业研究。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讲,应从数据质量抓起,对历史数据进行反复清洗和补录,逐步建立起高质量的数据库。另外,我国商业银行还应按照行业进行适当分工,了解不同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因素,为受评对象在同一行业内部和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比较创造必要条件。

(二)尽快制定特种准备金监管工作规划

1、监管部门应根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实际状况,尽快制定特种准备金监管工作规划。根据拨备抵补率、资本充足率水平等情况,综合评价银行风险状况和风险抵御能力,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经营效益相对较好的银行,鼓励向国际标准靠拢,在近期内率先实行特种准备金制度。对于相对较差的银行,制定分步实施计划,在未来3至5年内逐步到位。对拨备计提不充足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措施,限制其资产盲目扩张,督促抓好不良贷款的双降以及限制分红工作,尽可能在短期内将风险降到最低点。

2、尽早解决贷款损失准备的税收待遇问题和贷款核销审批问题,允许银行税前足额计提一般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不符合国际惯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要求银行按照贷款分类原则提取相应比例的呆账准备,并且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建议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从适当减轻金融业税费负担的角度出发,尽快出台提高呆账准备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允许银行税前足额计提一般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切实在税收政策上解决我国金融企业递延税项余额过大的情况,鼓励银行税后提取特种准备。

同时,还要尽快统一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并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提取特种准备金的自主权。

(三)细化贷款集中监管制度

《商业银行法》对贷款集中风险控制没有作任何例外规定,只是作了非常原则的单一的10%的比例限制。细化贷款集中监管应做到:

1、扩大“贷款”的范围。《贷款通则》仅将“贷款”的范围限定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这不能适应业务创新的需要,应涵盖透支业务、贸易融资等。

2、对单一客户关联关系的认定不仅要考虑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规定的股权关联、管理人事关联、合同关联,还要考虑到实际的业务关联以及客户因假名登记等逃避关联监管的隐性关联。

3、详细规定贷款集中限制的例外规定。对特殊性质的客户或特殊地位的客户的低风险贷款、特殊担保物下的低风险贷款等采取例外规定。

(四)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

1、全面实施资产负债管理,建立高效的系统内资金调控反馈机制,管理时根据机构的资金情况,进行有效的资金调剂,建立起系统内资金预测、统计和分析的管理体制。根据资产的流动性,银行可以通过配置各类资产的数量,确定相互间的配比关系,构建适宜的资产结构,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防范流动性风险的防线。

2、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系统,银行可以大体评估未来经营时期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状况,确定风险警况,以排除警情,使流动性风险减至最低程度。预警系统应包括预测风险警情、确定风险警况、探寻风险警源。

(五)完善内控机制

我国要对分散的制度进行清理、整合,从整体上研究,把控制操作风险的流程制度化、系统化。制度本身不在多,但要精,要有效。完善的内控制度涵盖以下四个内容:(1)组织结构,包括职责的界定、贷款审批权限分离和决策程序;(2)会计规则,包括对账、控制单、定期试算等;(3)“双人原则”,即不同职责的分离、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和双人签字等;(4)对资产和投资的实际控制。内控机制的完善还需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在执行中推行管理问责制。

商业银行运营监管是对银行的持续性监管,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度、流动性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管,确保银行的稳健运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我国的银行必须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2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说明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锁定三大核心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监管政策

以风险为本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及风险防范、监管

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有效形式的探索

国有商业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运营风险的有效监管(优秀)
《商业银行运营风险的有效监管(优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