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
甲方:正宁县步天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 乡(镇) 村 组 联系电话:
为促进我县中药材种植业健康发展,正宁县步天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乙方签订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协议如下:
1、乙方种植,甲方负责收购,经双方协议种植品种为 ,甲方收购 最低保护价为 元/kg。
2、乙方所产药材必须保证货干,无杂物、无霉变,符合国家药典规范。
3、收购地点:正宁县步天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城工业园区甘肃步天医药有限公司院内)。
4、付款方式:收货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5、乙方不得擅自将所产药材销售给其他药材收购单位及商贩。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栽培、种植、采收、初加工过程的技术指导。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证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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