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
收购人(甲方):
种植人(乙方):
种植品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诺在本地区种植 亩,甲方提供种子、种苗。每亩地 公斤,每亩地 元剩余 元甲方收购时扣回。种子,种苗 公斤 亩实收种苗款 元。
第二条 的质量标准,干货、无腐、无霉、无虫蛀、无杂质。
第三条 收购方法:甲方到乙方种植地收购,现金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压价、压等。
第四条 收购价,干货(水份低于6%、无杂质),保底价为3元/公斤。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第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种植技术或电话指导。
乙方在种植、采收方面必须按甲方的技术指导要求去管理,否则出现减产、减收等后果,甲方将不负责任何责任。
2、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收购,如有违约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在公司收购时,按定期收购完成,如乙方故意拖延时间交货,不按时交易,不予保底价保护。
3、乙方种植的药材由于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洪涝、暴雨、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走法律程序。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种 植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1 年 月 日
《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