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补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审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执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搞好事故预测和安全评价,总结、
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四、及时准确汇总编制项目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规定比
例提足用好劳动措施经费,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制定安全工作管理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五、负责新进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培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公司中层干部、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和日常的安全检查,认真
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有权制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如遇紧急情况,有权停业作业,并报告;
七、参加新建、改建、引进、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三同
时”审查与验收;
八、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责任者
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填报各种事故报表,管理数字和事故材料的归档;
九、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搞好尘、毒、噪声及其它物理因素
的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制定和掌握劳动保护用品标准,负责劳保护具的采购,
并对其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暑期降温饮料和有害有毒岗位的保健津贴;
十一、对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
阻碍、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造成一定后果的,查明事实后,及时报总公司领导给予处理。对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十二、负责项目部的环境管理和检测工作,调查和掌握环
保工作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解决或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污染项目的治理,并控制产生新的污染源。
大连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
东联路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