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人员守则
为加强大厅工作人员管理规范,约束大厅工作人员行为,使工作实现高效、勤政、廉洁、务实、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制度
1、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服务态度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3、代理人员应先收取代理费,凭收费单盖章后方可交受理人员,否则,不予办理。
4、严格遵守座席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5、注重仪表,举止得体,着装上岗。
6、不准工作人员串岗、闲谈、大声喧哗。
7、不准以权谋私,接收办事人员礼金,宴请。
8、保持大厅整洁,窗口办公资料摆放有序。
9、不准擅自安装软件、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
二、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应遵守大厅各项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专人负责,按月统计,作为出勤凭证和处理依据。
4、【迟到、早退】大厅工作人员未按大厅工作时间上下班作为迟到和早退处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20元。
5、【离岗、矿工】工作人员被大厅巡查人员发现擅自离岗并通知
扣分者,每扣一分扣款20元。员工旷工,旷工当日不计薪酬。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者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2日者,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予以解聘,正式人员予以调离工作岗位。
6、【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每人每月原则不
超过三天,事假每人每天扣款10元,超过三天每天扣款20元。
7、【病假】因病治疗或者休养者可请病假,申请病假应出具单位
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处理。(指定医院是指人民医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联合医院、十三局医院)
8、工作人员当月无扣分和其他假类着奖励50元。
9、扣款费用在本月的代理或加班补助费里扣除。
本规定月日执行
工商局政务大厅
2009年月日
《政务大厅人员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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