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舞飞扬社团管理制度
为加强舞蹈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现做如下规定:
一、舞蹈室供以舞蹈训练为内容的教学活动及相关课外活动使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学生必须在老师的组织或允许下才能进入本室听课或活动,不能将易燃物及食品带入室内。
三、凡需使用舞蹈室的,须经本室的管理人员批准。
四、学生要遵守秩序,服从教师的管理。学生进入舞蹈室应更换专用舞蹈鞋,遵守纪律,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公物,不准在课桌、展柜和墙面上刻画。
六、师生不得擅自挪动展示柜及插拔硬件设备,如发现教学设备有技术故障应及时向本室责任人反映情况并由专人及时处理,如故意造成设备损坏者要按价承担经济赔偿。
七、课后,要切断电教设备的电源,摆齐桌椅,关好门窗,搞好室内卫生,才可离去。
八、室内设备要分类编号,建账造册,做到帐、册、物相符。每年度要清点财产上报。
起舞飞扬社团辅导员职责
一、舞蹈活动室是学生舞蹈活动的教学和实训场所,辅 导员要负责舞蹈室设备正常运行、学生安全、卫生,辅导员 是舞蹈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辅导员要按照要求使用舞蹈室的设备,努力提高教 学和学生实训的能力和效果。
三、辅导员在每次活动要提前5分钟进入舞蹈室。
四、辅导员负责舞蹈室设备、物品的管理,做好设备、耗材的登记入帐工作。
五、辅导员做好活动记录,详实记录每次活动的人数、内容等,登记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六、辅导员负责舞蹈室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期间指导 教师不能离开舞蹈室,活动结束,打扫卫生,关好门窗。
《起舞飞扬(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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