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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员考试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20-03-01 16:25: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Q4-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实施检测。

Q5-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平行检验中的检测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出规定的,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建设工程检测业务。

Q6-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者标段中,不得同时接收建设、施工、或者监理等两方以上的检测委托。

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检测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

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明确建设工程检测费,并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检测费不得挪作他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检测合同约定的检测支付条件和检测信息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支付检测费。 Q7-施工单位的缺氧人员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

施工现场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对建设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应当按照规定在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实施。

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当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检测行业歇会统一发放并登记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 Q8-同一检测项目应当由不少于两名以上的持证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操作。

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当按照年度和工程项目统一连续编号,检测报告应当注明见证单位和取样单位的名称,以及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姓名、从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监理平行检测报告由监理单位作为监理工作资料归档。 Q9-禁止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或者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禁止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求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验。复验结果由提出复验方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Q1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检测机构或者检测人员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检测见证的;

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建设、监理或者施工单位要求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 Q14-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处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取样人员未按照技术标准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的; 见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张贴、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的; 检测人员未按照规定检测的;

Q19-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择优选择检测机构。

检测行业协会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对检测机构进行分类管理。 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检测单位签订书面检测合同。 检测合同应使用本市检测合同示范文本。

Q20-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检测费结算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结算凭证,根据《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检测收费标准》据实结算。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的收费标准按照本规定的第十一条执行。

Q21-政府投资项目的检测应当选择列入《政府投资项目检测机构名录》中的检测机构,并按照规定的招标或比选程序择优选择。

《政府投资项目检测机构名录》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对于违反以上条件的检测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应当及时从名录中撤除。

Q23-

一、自2013年4月1日起送检的检测样品应当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检测单位应当在读取唯一性识别标识信息并核实后接收样品。

二、检测样品的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施工单位向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检测协会)办理,并将唯一性识别标识交给见证单位保存和使用,双方应按规定填写《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并与唯一性识别标识一起保存在工程施工现场。

唯一性识别标识的样式、张贴和嵌入要求、办理程序和检测样品管理系统具体的使用方法由市检测协会制定并公布。

三、见证人员应持见证人员有效证书到市检测协会申请领取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每名见证人员只能登录一个授权的工程项目,见证工作完成后,凭建设单位确认意见核销。

四、唯一性识别标识是样品制作的组成部分,其工本费纳入样品制作费。

五、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级监督机构应加强唯一性识别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Q28-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两次从业单位。

Q29-在检测技术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撤销其证书,三年内不在受理其申领证书。

见证人员、取样人员每个有效期内应参加由市检测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24学时。

Q30-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在检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撤销其证书,五年内不在受理其申领证书;情节严重的,终生不再受理其申领证书。

Q49-禁止委托与被抽检工程有厉害关系的检测单位实施监督检测。

Q50-监督机构对设计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监督检测,检测比例不得低于上年度建设工程检测总量的5%。

在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监督机构应当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分别进行监督检测,混凝土强度的监督检测不少于1个构件。

Q51-建筑材料监督抽检工作应当遵守“抽检分离、盲样检测、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汇总”的原则,同一工程的抽样单位与检测单位不应当为同一单位。

工程监督机构可组织抽样单位抽取建材样品,建材抽样工作应当由两名以上取得监督检测抽样员证书的人员实施。 工程现场监督检测的持证检测人员应当不少于两人。

实施建材监督检测抽样时,被检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到场,对所抽样品进行确认。抽样单位应对所抽样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确认。 工程实体检测部位应当由监督人员及检测单位共同在图纸上随机抽取,并经被抽检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确认。

现场实体监督检测时应当留取检测时的影像资料,监督人员、监理单位应当对整个检测过程进行见证,并在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 Q52-实验室检测时应当留取视频监控录像,视频应当能清晰地记录样品信息及检测数据,确保对整个检测过程进行追溯。

市安质监总站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监督抽检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监督机构不得另行向参建各方抽取。

Q53-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实体,应当及时处理。总包单位应对监督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在建设、监理见证下实施全部退货,对已用于工程的不合格材料,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同一年度内建材生产企业在监督抽检中第一次出现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发生重复不合格的列入不良名单。 Q57-检测信息系统是为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继续宁信息采集和辅助管理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具体承担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检测机构应当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建设单位、监理企业以及施工单位不得接收未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 企业内部试验室应当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对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应对检测试验场所实施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应符合检测信息系统的接口要求,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三个月。

Q61-

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明确实施平行检测的具体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

平行检测应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二、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30%;

2、除保障性住宅以外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20%。

三、监理平行检测不得少于三个阶段:

1、在见证取样阶段,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建材样品实施监理平行检测;

2、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后续进场的材料产品,发现外观质量差劣、对材料质量有疑义时,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实施随机或定向的平行检测;

3、在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28d龄期,并达到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后,监理单位应当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施非破损检测,检测的构件数量不低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组数的30%,并不少于3个构件。非破损检测结果作为分部工程验收重要依据。

四、监理平行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工程实体检测部位的选取,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试样抽取、制作时,应有监理单位对检测试样张贴或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

监理平行检测的取样和制样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试样试件信息应经施工单位确认。

五、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不得低于原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且未对该工程实施过检测。

承担监理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六、监理平行检测合同应当按规定备案,并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监理单位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P19-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P19-上海市的重大工程,住宅工程以及商品混凝土搅拌桩、水泥预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回转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P19-2004年1月1日起,上海市所有城镇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P20-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同时使用,虽然是同一品种的水泥,但强度等级不同,或出厂日期差距过久的也不能混合使用。 P25-★上海市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特细砂;预拌商品混凝土中禁止使用细砂;外墙粉刷砂浆中禁止使用细砂;楼地面中细石混凝土和水泥砂浆面层禁止使用细砂。

P25-砌体砌筑砂浆和预制构件宜采用中砂。情况特殊采用细砂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等试验,有保证强度、和易性的合理配比后方可使用。

P-41★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P43-上海市规定供应的每批预拌混凝土必须向用户提交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书、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供需合同应注明产品标准、强度、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和强度评定方法。 P52-当用于评定的样本容量小于10组时,应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

P52-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以每组6个试件中4个试件未出现渗水时的最大水压力计算,其结果应满足设计的抗渗等级。 P60★-现场配置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②水泥粉煤灰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③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现场配置的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和根据具体情况延长。)-(上海地区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配置砂浆。施工现场未按规定禁止搅拌砂浆或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不得参加白玉兰奖、文明工地评选和绿色建筑评估,不予通过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

P62★-散装干混砂浆在存储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质量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检验其均匀性。 P62★-采用手持电动搅拌器搅拌时,应现在容器中加入规定量的水或配套液体,再加入干混砂浆搅拌,搅拌时间宜为3~5min,且应搅拌均匀。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静停后再拌合均匀。

P73★-当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P74★-热轧带肋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标号标志,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公称直径不大于10毫米的钢筋,可不扎标志,可采用挂牌方法。

P74★-检测单位出具的热轧带肋钢筋检测报告中应标明被检产品的表面标志。 P74★-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的方式调直。(当采用冷拉方式调直时,HPB2

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

35、HRB400、HRB500、HRB3

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P74-上海地区规定凡是表面轧上牌号标志的带肋钢筋,见证取样时截取的热轧带泪钢筋样品应当带有表面标志。

P81★-在钢筋工程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予焊接生产。

P81★-电渣压力焊适用于柱、墙等构筑物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竖向受力钢筋连接;不得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连接。 P82★-闪光对焊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对接接头表面应呈圆滑、带毛刺状,不得有右眼可见的裂纹。②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③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2°;④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1/10,且不得大于1㎜。

P82★-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②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③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规定。④焊缝余高应为2~4㎜。 P82★-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当钢筋直径为25㎜及以下时,不得小于4㎜;当钢筋直径为28㎜及已上时,不得小于6㎜。②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③接头处弯折角度不得大于2°。④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1㎜。

P90★-钢筋机械连接件检验接头抗拉强度和接头的变形性能。

P90★-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根据抗拉强度、残余变形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性能等级。

P98★-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到场后应对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蒸压灰砂砖和粉煤灰砖到场后应对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进行复验。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砌块到场后应对抗压强度和体积密度进行复验。 P99-自然养护的混凝土小砌块和混凝土多孔砖产品,若不满28d养护龄期不得进场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出釜不满5d不得进场使用。 P99-施工现场堆放的砌墙砖和砌块应注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

P107★-干密度,主要用于砂垫层的质量评定或以设计规定的控制干密度为依据进行评定,方法分为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贯入法等。

P107★-用压实系数或压实度来鉴定粘性类地基回填质量。

P107★-砂垫层材料应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并须去树皮、草根等杂质。若用细沙,用掺入30%~50%的碎石,碎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

P108★-覆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覆土,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的石块等硬块应剔除,大的泥块应敲碎。管顶50㎝以上覆土时,应分层整平和夯实,每层厚度应根据采用的夯(压)实工具和密实度要求而定。 P138★-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放射性污染主要来自无机建筑及装修材料,还与工程地点的地质情况有关系;另一方面,化学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种人造石材、涂料、胶黏剂等化学建材类建筑材料产品。 P158★-桩基检测包括工程桩的承载力检测及完整性检测。

承载力检测包括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及单桩水平承载力,可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测试。对一些特定条件下工程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采用高应变法测试。

桩身完整性是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可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超声波透射法、钻孔取芯法检测。

P158★-地基及复合地基检测适用于天然地基承载力及各种地基处理后承载力及处理效果的检测,主要采用静载荷试验。 P164-水下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设计混凝土强度提高等级进行配置,以确保达到设计强度,混凝土试块强度按相应等级验收。

P165-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检测目前我国使用较多的是用钻芯法、超声回弹综合法和回弹法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用超声法检测结构混凝土缺陷。

P169-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精度优于回弹法,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宜采用钻芯法复核评定。 P169-当混凝土结构抗压强度经检测后,得出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P171★-目前现场检验砌筑砂浆强度主要采用推出法、筒压法、砂浆片剪切法、回弹法、点荷法、贯入法等方法。 P220-外墙内保温浆体材料不得用于大城市民用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

P236★-上海地区外窗现场气密性检测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测,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P24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在日常生活中这些材料会释放出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空气污染,目前必须控制的有氡、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P250★-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对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浓度进行检测。

P251-对于室内氡浓度测量来说,考虑到土壤氡对建筑物低层室内影响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物的低层应增加抽检数量,向上可以减少。在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低层停车场不列入范围。

P25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1、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 1.专项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有建设部资质)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②桩的承载力检测; ③桩身完整性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①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②后置预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①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

①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②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2、建筑材料检测 水泥

通用水泥、专用水泥、特性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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