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函
致: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自:中建二局三公司五龙新城项目部
关于NO8-02地块8-2#楼92287A-302-12-X7变更和冷媒井变更
事由:
1、在2015年11月5日收到92287A-302-12-X7结施图-12-
15、16中M轴/4-5轴、M轴/30-31轴位置上L23(1)在标高8.75-17.450需剔除,剔除后梁底与板底平齐;在标高20.350及以上各层取消该梁。现场实际施工已到标高23.250,现场需剔除的标高23.250。以上取消。
2、2016年下发的技术通知(后补图纸会审)8-2#楼经核查,二层、商业屋面预留洞位置和方式修改,详见修改图纸,现场二层顶板已浇筑完成,需开洞。
以上问题请贵公司予以现场确认。
中建二局三公司五龙新城项目部
2016年6月2日
《联络函甲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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