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声明
本人愿将租赁的房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B412-19无偿提供给北京赛科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半年。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12年月日
《场地使用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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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声明
本人愿将租赁的房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B412-19无偿提供给北京赛科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半年。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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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