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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20 07:54:54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场地使用证明

附件2

编号:

住所(经营场地)场地使用证明

(住改商)

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使用人姓名或名称)使用的广州市番禺区 大石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 由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出租的____________(产权方)的房 屋,已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可临时作为经营性场所使用。经营者在使 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场地使用证明仅用于工商登记使用,不作为对建筑合法性 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条件恢 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三)该场地可以经营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不得在该场所从事餐饮、娱 乐、洗浴、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 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如经营者超出上述可以经营的项目或出现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等 情形的,出具本证明的单位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本证明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留发证部门存档,一份交工商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交 申请人保存。 附件1

编号:

住所(经营场地)场地使用证明

(非住改商)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名称)使用的广州市番禺区 (房屋地址),

由(出租方)出租的(产

权方)的房屋,可临时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经营者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场地使用证明仅用于工商登记使用,不作为对建 筑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 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 条件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 依据。经营者出现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形的,出具本证明的 单位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本证明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留发证部门存档,一份交工商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交申请人保存。

推荐第2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 区

拟经营项目 用作经营场所楼层 层 面 m

2积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 ,共 层,

审查

单位 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 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 年 月 日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场地使用证明

注:(1)此证明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

若干实施意见》(深府为[2010]111号)第十一条“对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

可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

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在

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可凭该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的

要求出具

(2)此证明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其他前置审批

部门可验原件,留复印件。

推荐第3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下称流管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附件1),催其办理登记备案。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附件3)。

以上第

2、

3、

4、

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7项需要原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4)。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附件5)。

三、审查

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

(二)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附件6)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附件7)。

四、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办理程序

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到流管中心(流管站)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附件8)或《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附件9)。符合下列情形的,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办理租赁合同变更的

1.变更出租人,新出租人须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并与原出租人同时在《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上签章认可。

2.原由个人承租,现需变更为由承租人组建的公司承租的,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并与原承租人同时在《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上签章认可;

3.租赁一方因单位名称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转制等情形的,须提交有关批文和新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

(二)申请办理租赁合同解除、终止的

1.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或者租赁期满需要终止合同的,租赁双方须在《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注明原因,签章认可。

2.承租人死亡,无合法同住人承租的,出租人凭公安机关的户口注销登记表原件,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3.承租人自行迁出无法联系的,出租人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证明,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将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收回,重新给当事人颁发《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或《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需存入原登记备案档案。

五、审批权限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档案管理

登记备案结束后,流管中心(流管站)应将每一笔房屋登记备案业务的书面材料汇总,装订成卷,装入档案袋。立卷应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档案:

(一)房屋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租赁合同

(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四)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五)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存根

(七)其他材料。

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m2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年月日(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推荐第4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 面 积m2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

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

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

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

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无偿使用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码:, 办理(公司名称)设立所需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的签署事宜,并承诺将所租赁场地(地址)提供给(公司名称)无偿使用,使用期限为。

承诺人:

201年月日

推荐第6篇: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xxxx工商局:

位于xxx)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 有限公司使用,期限由xx月 xx日至xx年xx 月 xx日。

特此证明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

推荐第7篇: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经研究决定,位于XXXXXXXX房的产权归XXXXXXX单独所有,现由我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XXXXX使用,使用面积为XXX平方米,使用期限为XX年。

特此证明。

产权所有人签字或盖章:

XXXX 年 XX 月 XX日

推荐第8篇:《场地使用证明》申请书

编号:

《场地使用证明》申请书

桂城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

我(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拟使用位于的建筑物作为(用途),该建筑物简称时间年月,原建筑物使用功能为;总建筑面积面积m2,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共层,拟使用建筑物第层,使用面积为m2,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特向贵办申请该建筑物的场地使用证明,并作出如下承诺:

1、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现申请的《场地使用证明》不具有对建筑合法性的确认,也不能作为建筑物产权的证明。

2、遵守有关规划、建设、房屋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3、在开展经营活动期间不擅自变更该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及使用性质,并对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

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恢复场地原使用性质时,本人无条件服从。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推荐第9篇: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经 营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武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

房屋__________间__________米².场地________米²。 其中:营业面积______米²,仓库面积______米²,办公用房____米²。 用于开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

共计年 至年月日止

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租赁的须付房租协议书和出租房房产证明复印件

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地守法经营,本着诚实,平等,公开的原则,给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__ 间,厂地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协议;

1 租赁期限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租赁费_________元__________交清.

3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及所占房屋的修缮费由________方承担。

4 租房期限届满后如乙方还需继续租赁,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乙方租赁。

5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m

2积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年月日(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这种问题目前你可以找个朋友或者谁愿意出场地给你转移注册(商用房),以后便于年检

但是你既然是注册公司了,搬就搬了,如果没有必要,地址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找到商用房.我知道现在很多人提供办公地址的服务,但是会收费的.我去年找了个人帮我搞了下,收了我1000元.而且年检还得给人意思意思.所以不必要就别去工商折腾这个

场地证明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所有,现(拨、借、租)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场地证明

兹有()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镇工业区设立外资企业“东莞****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我社以租赁形式提供厂房平方米、宿舍平方米给外资企业使用,厂房、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年。

特此证明!

东莞市镇经济联合社

二00年月日

镇府意见:

二00年月日。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是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房屋为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统一印制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件和军队统一编号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指什么?的延伸内容:关于股东抽逃出资诉讼的相关程序

1、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审查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关键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主张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多以隐蔽方式进行,而且其关键证据,如公司的业务往来帐册,包括资产负债表等会计帐目均保存于公司内部,故债权人举证事实上存在障碍和困难,守约股东也是基本处于同样境地。因此,在审理股东抽逃出资的纠纷中,应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对于股东是否抽逃出资,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者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此际,法官可要求被诉方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不存在抽逃的行为如公司与股东间存在合理的对价关系等,否则,可认定有抽逃的行为。

2、关于诉讼时效问题股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后,权利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对其行使追究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一样,对抽逃出资股东的请求权,亦应受制于法律时效的限制,以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从而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程序并为司法审判减少因时过境迁而带来的调查取证的困难。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抽逃出资之规定极度简约,所以对债权人的追诉时效未有具体规定。为了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相衔接,可以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其权利保护时效期间为两年。当然,因股东抽逃出资行为而对权利人的保护与一般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间有无区别,尚待最高院作出解释。

3、关于防止滥用诉权问题公司正常有序经营是其顺利发展的基础,因此,立法及司法在赋予对抽逃出资。股东行为予以制裁的同时,亦应防止那些企图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的恶意竞争者可能滥用其诉权。有鉴于此,有必要规定一些相应的措施来防止此类滥诉及不正当诉讼行为的发生。如日本和台湾公司法中均有类似规定,为防止追诉人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对被诉人的诉讼,因此而给被诉人造成的经济上或精神上的损失,可责令追诉人在缴纳诉讼费用的同时,根据被诉人申请再提供一定的担保,以承担因不当诉讼而给公司和股东所造成的损害。诚信经营是我们这个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矗我们在关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在有效聚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亦应强调股东及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11篇:场地免费使用证明

【篇1:场地免费使用证明模板】

我司现将租赁于广州市XXX号约200平方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广州XXXX有限公司供办公使用,使用期限从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4日止。

特此证明。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场地免费使用证明模板】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座落在桃花仑东路39号房屋3间100㎡场地,其中:营业面积70㎡,仓库30㎡,用于开设铝合店,其产权属于王政所有,使用期限:自2012年2月6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共计一年半。

特此证明。

2012年5月30日

【篇3:场地免费使用证明模板】

高新区工商局:

位于潍坊高新区清池街办东站(车留庄镇府驻地)房的产权归杨帆,现由我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潍坊晟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使用,期限由2011年4月26日至2016年10月26日。

特此证明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

2011年4月26日

【篇4:场地免费使用证明模板】

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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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小区场地使用证明

小区场地使用证明

芜湖优学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芜湖市弋江区柏庄春暖花开小区20#楼1-202室属于伍枝礼的住房开办公司,已征得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特此证明

2014年7月17日

芜湖市鲁港社区居民委员会(章)

第13篇:场地使用证明1

关于杨柳风现持有的果树权属执照的说明阜新镇果树站是阜蒙县林果局授权执法单位,1996年11月10日,我站工作人员梁亚华到哈朋村办理果树权属执照,在哈朋村两委领导的安排下,由村妇女主任李玉珍带领梁亚华到该村一组的一片果园办理果树权属执照,据李玉珍介绍,此地果树非我村村民杨柳风所栽,杨柳风无该土地承包合同。该土地的承包人为徐凤权,徐凤权于1996年5月1日与哈朋村签定土地承包合同。徐凤权授权杨柳风在他的土地栽植果树。

据以上事实,我站工作人员梁亚华为杨柳风办理土地面积为2亩,果树株数为100棵的果树权属执照。

后期,杨柳风果树权属执照的土地及附属物被政府全部征收。 2013年8月10日,我站工作人员梁亚华看到杨柳风果树权属执照的复印件,该果树权属执照土地面积为12亩,果树株数为100棵。如此复印件与杨柳风所持有的果树权属执照原件一致。杨柳风所持有的果树权属执照应作废,果树权属执照所标注的2亩地以外的果树及土地无权使用。

经手人:

2013年12月21日

第14篇:场地免费使用证明

场地免费使用证明

我司现将租赁于广州市XXX号约200平方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广州XXXX有限公司供办公使用,使用期限从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4日止。

特此证明。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5篇:腾冲县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腾冲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在经营,其经营地址所在处的房产、场地权属所有。其经营用房产、场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证明

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土地主管部门意见:

兹有,其在经营,其经营所使用房产、场地已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同意其用该场地从事经营活动。

土地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

第16篇: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 区

拟经营项目 用作经营场所楼层 层 面 m2 积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 ,共 层, 审查

单位 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 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意

见 年 月 日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这种问题目前你可以找个朋友或者谁愿意出场地给你转移注册(商用房),以后便于年检 但是你既然是注册公司了,搬就搬了,如果没有必要,地址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找到商用房.我知道现在很多人提供办公地址的服务,但是会收费的.我去年找了个人帮我搞了下,收了我1000元.而且年检还得给人意思意思.所以不必要就别去工商折腾这个 场 地 证 明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 在 ,有 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 所有,现 (拨、借、租)给 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场 地 证 明

兹有( ) 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 镇 工业区设立外资企业“东莞****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我社以租赁形式提供厂房平方米、宿舍平方米给外资企业使用,厂房、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 年。 特此证明! 东莞市 镇 经济联合社 二00 年 月 日 镇府意见:

二00 年 月 日。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是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房屋为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提交军队统一印制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件和军队统一编号的2005年版《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

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指什么?的延伸内容:关于股东抽逃出资诉讼的相关程序

1、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审查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行为的关键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主张抽逃出资股东承担责任的,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由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多以隐蔽方式进行,而且其关键证据,如公司的业务往来帐册,包括资产负债表等会计帐目均保存于公司内部,故债权人举证事实上存在障碍和困难,守约股东也是基本处于同样境地。因此,在审理股东抽逃出资的纠纷中,应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对于股东是否抽逃出资,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者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此际,法官可要求被诉方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不存在抽逃的行为如公司与股东间存在合理的对价关系等,否则,可认定有抽逃的行为。

2、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股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后,权利人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对其行使追究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一样,对抽逃出资股东的请求权,亦应受制于法律时效的限制,以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从而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程序并为司法审判减少因时过境迁而带来的调查取证的困难。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抽逃出资之规定极度简约,所以对债权人的追诉时效未有具体规定。为了与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相衔接,可以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其权利保护时效期间为两年。当然,因股东抽逃出资行为而对权利人的保护与一般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间有无区别,尚待最高院作出解释。

3、关于防止滥用诉权问题 公司正常有序经营是其顺利发展的基础,因此,立法及司法在赋予对抽逃出资。股东行为予以制裁的同时,亦应防止那些企图破坏公司正常经营的恶意竞争者可能滥用其诉权。有鉴于此,有必要规定一些相应的措施来防止此类滥诉及不正当诉讼行为的发生。如日本和台湾公司法中均有类似规定,为防止追诉人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对被诉人的诉讼,因此而给被诉人造成的经济上或精神上的损失,可责令追诉人在缴纳诉讼费用的同时,根据被诉人申请再提供一定的担保,以承担因不当诉讼而给公司和股东所造成的损害。诚信经营是我们这个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矗我们在关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在有效聚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亦应强调股东及公司的社会责任。

第17篇: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经 营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武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

房屋__________间__________米².场地________米²。

其中:营业面积______米²,仓库面积______米²,办公用房____米²。

用于开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其产权

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日起

共计

日止

出具证明单位: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注:如租赁的须付房租协议书和出租房房产证明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地守法经营,本

着诚实,平等,公开的原则,给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

房屋____________ 间,厂

地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协议;

1 租赁期限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租赁费_________元__________交清.

3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及所占房屋的修缮费由________

方承担。

4 租房期限届满后如乙方还需继续租赁,甲方在同等条

件下可优先乙方租赁。

5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

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第18篇:场地使用证明[定稿]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

拟经营项目:

用作经营场所楼层

层 面 积

m2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

,共

层,

审查

单位

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

层, 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第19篇:场地使用证明范本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一:

_________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二:

__________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座落在桃花仑东路__号房屋_间___㎡场地,其中:营业面积__㎡,仓库__㎡,用于开设铝合店,其产权属于王政所有,使用期限:自____年_月_日起,至____年_月__日止共计一年半。

特此证明。

____年_月__日

场地使用证明范本三:

我司现将租赁于_____市_________号约200平方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广州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供办公使用,使用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v日止。

特此证明。

第20篇: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场地无偿使用证明还需要到土地局盖章吗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法规查询

当前位置:税收法规查询

查询结果显示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8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48号)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双方合作建房合同、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审核手续。&&&&

4.根据财税字48号文件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政府有关部门批件或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审核手续。&&&&

5.根据财税字48号文件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投资联营有关合同书、政府有关部门批件或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审核手续。&&&&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税务机关出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项目。&&&&

1.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房地产赠与协议书和公*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界定审核手续。&&&&

2.因单位名称变更需要办理房地产权属名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上级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批复文件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界定审核手续。&&&&

(五)其他有关需要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等有关手续的纳税人,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相关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界定审核手续。&&&&

三、启用《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

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通知》(京地税法36号)文件规定,各局可以制发专门用于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印章,用于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开具工作。&&&&

印章应使用“北京市xx区、县地方税务局xx税务所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简称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字迹。印章刻制的规格、形状、数量、编号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印章和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2项规定执行。&&&&

四、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的办理&&&&

纳税人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过户手续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向纳税人出具加盖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纳税人需持《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名称变更手续。&&&&

五、各局应依照本通知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征管程序进行办理,认真审核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做好土地增值税征免等界定工作,确保配合把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

2.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二ОО五年十二月八日&&&&&&&&附件:&&&&附件:

1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

单位负责人

转让或变更房地产详细座落地址

申请开具涉税证明的事由(在选项前划“√”)

□已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土地增值税零税款范围

□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

□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批准依法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企业中的。

□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其他房地产权属转移的范围:

附送资料(在选项前划“√”)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政府有关部门批件□有关合同书和公*

□上级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转移相关资料

以上提供的基本情况及附送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附件:2&&&&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

号&&&&&&&&

:&&&&&&&&你单位与

日签订将位于-------------地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属出让、转让、房地产权属名称变更合同(协议),经税务机关审查,按照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属于:&&&&□已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零税款&&&&□土地增值税免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特此证明。&&&&&&&&

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专用章&&&&

日&&&&注:此证明一式两份,交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复印件无效。&&&&注释:此文废止,详见

|||||||||

主办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技术支持: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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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频发\"问题证\"宅基地陷入\"官司圈\"

两个《非农业建设用地准许证》先后被裁定撤销

没完没了的官司,让李新荣很烦恼

孙新罗家的住房状况令人堪忧

核心提示

8年来,陕西省三原县安乐镇赵家村村民孙新罗、李新荣两家,为了宅基地,纠纷不断。在此期间,三原县国土资源局发出了一个又一个&问题证&。而由此频繁引发的民事与行政官司,不仅没有解决纠纷,反而加剧了多方矛盾。

那么,一桩普普通通的农村宅基地纠纷,究竟是怎么演化成一场令人瞠目的闹剧?作为土地的管理部门,三原县国土局又做了什么?

&你说我怎么办?这不?辆衷诒谱盼掖蛘獬」偎韭穑?amp;拿着厚厚的一摞材料,李新荣眉头紧皱。

同样发愁的还有李新荣的邻居孙新罗。李新荣与孙新罗各住了以前生产队的一间半库房。多年来,两家为了宅基地,在三原县国土局、法院之间转着&圈圈&,&官司&没个头儿。

孙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打官司,七八年来已花去3万多元。&你看看,我女儿回家就住这样的房子&&&孙新罗的妻子猫着腰穿过厨房,指着墙上一宽的裂缝说,每次女儿回来她都提心吊胆,生怕墙倒下来砸着孩子。

和孙家一样,多年来,李新荣也操心着住在房里的老母亲的安危。

历史遗留问题成两家&疙瘩&

李新荣、孙新罗两家的房就在三原县安乐镇赵家庄村的十字路口东北角,由于太破旧,斑驳的黄土墙在周围村民贴着瓷砖的房屋陪衬下,显得极为扎眼。

这间老房是当年生产队的仓库。房屋的东半边属于李新荣家,西半边属于孙新罗家。也许是不愿同方向出入的缘故,孙家的门朝北开,李家的门朝南开。

由于不愿随儿子租住在城里,李新荣的老母亲还住在房里经营着小商店。虽然两家的官司一直纠缠着,但老人还是希望能尽快和解。

&以前我们都谈好了一次,由我出700元钱,他搬走,可过了一夜,他又反悔了,要5000元垫土费。&李新荣拿出当年父亲买房的凭据说。即使到今天,他都希望能和孙新罗和解,但孙新罗每得到一次&土地证&、&准许证&就起诉他一次,闹得他这些年都忙着应诉打官司了。

说到两家结怨的缘故,要从二十多年前的事情说起了。

早在1982年,孙李两家分别购得原生产队三间库房的各一间半。由于当时村上对房屋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拆迁时间,后来两家都提出要在此地划宅基地。宅基地划给谁家,这可让村上作了难。原村主任李淑云在一份说明材料上称,有一次两家说好了由村上把库房北边空地划一院地基给李新荣,给孙新罗再另划一份宅基地,但后来孙新罗又不同意,事情就搁下了。

孙新罗之所以不同意,是认为他曾垫了库房北边的一个大坑,原来村上也曾答应过让他在此地建房;而且,李新荣当时买房是不带地皮的,如今房子早都到期了。

由于多次调解无效,村上干脆决定:由他俩都向上级申请批文,谁先拿到宅基批文,就在此处给谁先划宅基。

经村上申请,1999年,李新荣在交了宅基款1860元后,于2001年拿到了三原县政府下发的三政字(2001)49号土地批件。当他拿到批件要划地盖房时,遭到孙新罗的反对,没能划成。

按说,在孙李两家纠纷没有平息之前,宅基地有争议,划拨应该停一停。可蹊跷的是,在两家还没有彻底和解的时候,孙新罗在2002年1月有了一份由三原县政府盖章发给的三集用字(2002)第041126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随着这份奇怪*的出现,更为瞠目的&问题证&也随着两家的官司接踵而来了&&

没政府土地批件为啥有了产权证

依照规定,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必须要有县政府的土地批件,此外还要有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准许证、房屋已基本建设竣工以及周围住户没有异议等必要条件。可是,在没有获得准许证且房屋还没盖的情况下,孙新罗就拥有了这样一份关于房屋建设用地的产权*。

由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明确将(孙李)两家现居住的原三间库房及部分空闲地确权给了孙新罗使用,孙新罗便要求划线建房,但又遭到李新荣阻拦。无奈之下,孙新罗将李新荣告到三原县法院,要求&排除妨碍&。在应诉中,李新荣得知对方已拿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便向县国土局申诉,要求撤销孙的用地使用证,谁料县国土局不予理睬。鉴于此,法庭中止民事审理,李新荣也对在用地使用证上盖章的三原县人民政府提。

场地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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