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灾后重建先锋(高陂)安置房小区
水电安装工程协议书
甲方:广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陂灾后安置房小区项目部
乙方:水电安装班组身份证号码:由甲方承包的永定县灾后重建先锋(高陂)安置房小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以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备所有施工机具、电焊条、切割片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的永定县灾后重建先锋(高陂)安置房小区项目:楼室内外及附属安装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各承包幢号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会审纪要及有关通知施工,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电话、电视、安防、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线路,只预埋管不穿线)施工至室外第一个手孔井止,排水系统施工至室外第一个排水窨井止,给水系统施工至室外给水管网干管连接处或离室外第一个阀门止,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施工至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干管连接处或离室外第一个阀门止,室外给排水及附属安装工程根据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注:室内管道挖填土方包括在内)
2、乙方负责工程的所有补洞及零星工作,包括补洞用的模板、铁丝。(补
洞包壹年不漏)
三、工程质量与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及甲方有关通
知施工,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等级
为合格。施工期间,有关部门来工地检查,发现工程分部 分项质量达不到
合格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2、工期:每个楼层预埋穿插施工,工期安排半天,其它按施工总工期要求。
四、单价承包及面积计算:
1、工程安装单价(±0.00以上)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
26元/M2)定额包干。地下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 叁拾陆元(¥:36
元/ M2)包干。(地下室消防,喷淋若不在施工范围单价相应每平方米减拾元)
2、室外给排水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计算。
3、本项目承包价格适用风险包干,自负盈亏。
4、本项目建筑面积按如下计算方法:
按建筑物外围投影面积计算,架空层部分,阁楼部分层高在2.2米以下的
按50%计算建筑面积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根据安装工程各分部分项完成状况付款,其中电气管路预埋敷设
每平方米6元,箱、盒安装每平方米6元,排水、雨水管道安装每平
方米6 元,生活给水及消防给水管道安装每平方米 3元,管内穿线、
接线每平方米 元,箱内盘线每平方米元,灯具、开关及插座安装
每平方米1 元,基础接地、接地母线、局部等电位网格、均压环及屋面避
雷网安装每平方米 1元。安装人工费以每月25日前完成的工程量,经项
目部验收合格后按付款方式 80% 付予本月人工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
总人工费的 90%,工程竣工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总人工费的95%予
留总人工费的作为工程保修期间的费用,待保修期(一年)满后结清
予留款。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执行公司、工地、有关
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在工地使用电炉、液化气灶、煤炭炉,若乙方不遵守安
全规章制度,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2、严禁带家属、小孩,住入工地,
3、严禁招收身体存在不健康因素、犯有精神类疾病、逃犯及不明身份等人员
进入工地施工。
4、乙方应及时保管好材料,保护好甲方提供的成品、半成品,合理、
节约使用材料,及时整理好管段、零星材料等,若有发现盲目浪费,经
甲方劝告不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5、乙方要配合项目部做好安全有关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
地规章制度,若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所发生罚款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中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乙方
负责。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即日起生效,待工程款结清时自然失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年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