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越溪镇龙洞煤矿文件
威 龙 矿 发 [ 2011]08 号
威远县越溪镇龙洞煤矿
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任职的
通知
矿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业主:刘德文
矿长: 刘建灯
技 术 负 责 人: 陈能金
安全生产副矿长: 王天彬、吴昌忠
后勤科长: 潘顺文
成员
采 煤 队 长: 向坤德
机 运 科 长: 刘守明
掘 进 队 长: 胡章云
通 风 队 长: 杨建华
工 会 主 席: 潘顺文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刘德文:业主,负责企业的全面工作
刘建灯: 矿长,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陈能金:技术负责人,负责全矿技术工作
王天彬、吴昌忠:安全生产副矿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潘顺文:后勤矿长,负责地面后勤工作
梁强:生产科长,负责生产、采掘计划工作
陈能金:技术科长,负责全矿技术、安全工作
向坤德:安全通风科长,负责安全通风、监督工作
刘守明:机运科长,负责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和运输管理工作
向坤德:采煤队队长,负责采煤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胡章云:掘进队长,负责掘进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为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特成立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安全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由矿长兼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和安全的副矿长兼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职工代表担任。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指定和修订全矿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工种技术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制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实行奖惩逗硬机制。
3、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矿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整改、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
4、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
5、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的调查、结案处理、统计分析及如实上报工作。
6、制定和推行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公共卫生制度。
7、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计提安全专项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8、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专项档案。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威远县越溪镇龙洞煤矿
2011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