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协 议 书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曹龙大道综合市政工程Ⅱ标段沥青混凝土路面及透油层委托乙方施工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主要施工内容:
本次施工范围为车行道,施工面积暂定为56000㎡,沥青暂定结构:7cm AC-25粗粒式沥青砼、喷洒乳化沥青粘层油+5cm AC-20中粒式沥青砼+4cm 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桥面沥青结构:沥青砼,(具体施工厚度以施工前双方人员现场核定数量并确认盖章为准)。
四、开工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遇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顺延。
五、合同造价:
沥青砼综合单价(含税单价)为:720元/m³;本合同暂定为:。
六、工程结算:
工程量结算以现场实量的工程面积计算为准;乙方在完工后并经业主、设计、监理、质监站及甲方五大方主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制作结算文件送达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结算文件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甲方认可结算文件。
七、付款方式:
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当月已完成工程量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工程款的95%,工程结算总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二年)满后7日内付清(不计息)。
八、工程质量的检验:
开工前乙方需带甲方及监理到搅拌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检做配合比,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指标检验,及时送达甲方报送审批;施工完成后路面弯沉、平整度、密实度及厚度取芯等均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要求以及《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保证质量验收合格。质保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维修。
九、甲方的职责
沥青进场前,甲方必须提供强度、标高达到设计要求的合格工作面,并清扫干净。
十、乙方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道路沥青面层施工的技术资料。 十
一、安全责任:施工期间材料运输车辆及场地施工机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肆分,具体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与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