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设计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的标识设计或公司的商标设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为其设计公司标志个,公司商标个,名片版(正反两面为一版)。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名币元
公司商标设计单价为人名币元
公司名片设计单价为人名币元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算起)。
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要在三天之内签名并盖章确认,确认后,甲方当即付清全部余款。
3、如有相关设计,其费用在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立合同。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以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识初稿,单个标识设计完成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乙方以如下方式想甲方交付设计初稿:
A.图像精度:72 dpi
B.标识大小:长宽各10cm (标识等比占满为止)
C.名片大小: 名片实际尺寸
D.色彩模式:RGB
E.文件格式:JPG
3、在甲方确认并付清款项之后,乙方将交付矢量格式原始绘图文件一份(AI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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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计算完毕之后,
即享有该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甲方未付清款项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想有任
何权利。
3、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
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力:
1、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作品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
企业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不超过五个)。
3、甲方在付清款项之后即刻拥有该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以及使用权。
甲方义务:
1、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作为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作
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对于作品的要求进行设计(不超过五个)。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无权收回其预付款,甲方若在乙方设计
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应当支付全额费用。
2、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须退还甲方所有预付款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的日期作为生效日,签
字盖章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法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注: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标志,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且只有不与他人在先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在先权利相冲突的标志才有可能被核准注册。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