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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03:21: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黔西南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省政协调研组:

黔西南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于2009年启动,兴仁县为第全省第一批试点县,2010年贞丰县批准为第二批试点县,2011年8月,省政府批准兴义、安龙、册亨、望谟、晴隆、普安等6县(市)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同时批准全州8县(市)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2011年我州实现新农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我州把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出台了《黔西南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州府办发„2011‟85号)。试点工作开展三年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保缴费和基金收支情况

我州辖8县(市)、1个开发区,136个乡镇(办事处),1183个村(社区),总人口338.75万人。2011年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170.0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31.13人,16~59周岁138.88万人。截止2012年4月30日,全州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11.56万人(农村居民109.06万人,城镇居民2.52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7.99万人的103.31%。参保人员分年龄段情况:60岁周岁及以上人人员31.52万人,16岁~45岁人人员52.23万 1

人,45岁~59周岁人人员27.81万人。

截止2012年4月30日,基金总收入为45228.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653.83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2978.45万元(省级补助1092.86万元,州级补助924.70万元,县级补助960.89万元),个人缴费收入8456.99万元,其他收入138.88万元。

截止2012年4月30日,待遇发放人数为30.81万人,占60岁参保人数的97.74%。基金总支出为22420.4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22246.79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2.34万元,丧葬费支出151.27万元。基础养老金占总支出的99.2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占总支出的0.10%,丧葬费支出占总支出的0.68%。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2009年州政府成立了黔西南州新农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劳动保障、财政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试点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领导。2011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后,州政府将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实相关人员。从2009年试点的兴仁试点开始,到2011年覆盖全州,州政府每年都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每一批试点工作都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交流成功经验,指导工作开展。各县(市)政府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把此项工作列入考核部门和乡镇的重要指标,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积极探索,统筹城乡

2009年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县——兴仁的工作启动时,国家还没有出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失地农民“农转非”不能享受新农保政策,将影响城镇化进程,针对这一情况,州人社局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兴仁县探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将城镇居民参照新农保政策,自费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使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也享受55元基础养老金。在总结兴仁县试点的基础上,贞丰县第二批试点也按照兴仁县的做法,自费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我州把自费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向省人社厅报告,最后上报人社部,这种做法被人社部采纳,2011年国家出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与新农保政策一致,只是增加了几个缴费档次。我州根据省政府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出台了《黔西南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州府办发„2011‟85号)缴费档次设置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12个档次,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强的惠民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提高知晓率是推动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开好各个层面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层层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读政策、强化责任,明确目标。二是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顶效开发区通过电视、互联网、短信、大屏幕、培训会、街头、集市发放宣 3

传资料、墙体标语、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三是举行养老金首发仪式,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兴仁、贞丰第一二批试点县新农保养老金首发仪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规模宏大的首发仪式,2011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胡晓义副部长以及省人社厅领导还亲自出席了第三批试点县兴义市养老金首发仪式,并亲自为60岁老人发放养老金,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的很多乡镇也举行了规模较大的养老金发放仪式,把政策宣传推向深入。四是各县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周活动,利用赶场天向农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参保人员。五是乡镇干部进村入户,现场宣传动员参保,向农民宣传政策。

(四)狠抓落实,保障有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开展工作三年,各级党委政府狠抓工作落实,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落实人员编制。州级经办机构增设了农保科,明确经办人员,各县(市)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副科级经办机构,解决编制12~14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和事业单位招考等形式充实乡镇经办人员。二是落实乡镇经办平台。各乡镇结合实际解决了社保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有的通过改建、扩建或与政务中心合署办公,有的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也腾出了办公室,为新农保经办服务。三是落实办公经费,解决办公设备。全州各县(市)共计投入1570多万元,其中:宣传及工作经费达980万元,设备购置达590万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四是落实县级配套经费。按照城乡 4

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县级财政对缴费人员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农村计生”等特殊群体的缴费补助,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每人500元的丧葬补助等均由县级财政承担,各县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足额安排配套补助资金。州级财政认真贯彻省的指导意见,试点三年来,足额按排缴费补助10元/人〃年,三年共安排财政补助资金924.70万元。

(五)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动员工作在乡镇,经办工作在人社部门,为了很抓扩面参保,各县(市)政府均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周通报制、月调度制和督查制度。明确了奖惩措施,各县(市)把新农保扩面工作与奖励挂钩,动员1人参保缴费给乡镇2~3元奖励不等,有的县还将乡镇完成参保任务进行排名,前三名次给乡镇重奖,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戒勉谈话。

(六)加强培训,及时指导

州级人社部门积极承担培训、指导的工作职责,3年来选派130多人参加省和国家举办的新农保业务培训,2010年州委组织部组织的“5000村官进大学”培训还将新农保政策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安排,州人社局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授课。为了培训取得实效,准确把握政策,操作信息系统,2011年州级财政安排70万元培训缴费,州人社局组织了 6期乡镇经办人员培训班,每期3天,参训人员361

人,把学习政策与信息系统操作融会贯通,提高经办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政策水平。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试点工作3年来,州级经办机构,深入8县(市)30多个乡镇具体指导,与县和乡镇 5

经办人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省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使经办工作顺利推进。

7、建章立制,严格监管。

一是健全财务制度。全州各县(市)、顶效开发区配备专职会计、出纳人员。严格按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新型农村社会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黔财会[2011]13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社[2011]16号)的规定,建立健全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管理,做好基金收支核算、待遇支付、预算和决算工作,并按时上报财务报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账户管理,县经办机构开设了收入户和支出户,单独记账、核算,不允许乡镇开设账户,待遇支付由县级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新农保经办规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参保登记,个人账户记录到待遇发放整个环节均要求实行审核、复核制度,使不相融的岗位互相制约,对参保缴费信息进行公示。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在内部监督方面,开展个人账户专项检查。2011年4月,州社保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兴仁、贞丰两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两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分别撰文报告省社保局。在审计监督方面,各级审计部门在2012年3~4月开展了社保基金审计,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审计的重要内容,州本级和各县(市)积极配合审计组,按规定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填报相关数据,目前从过审计反馈的情况看,基金安全完整,没有大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不足、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长远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度一旦启动,就没有终点,工作职能逐步完善,不能停止,因此经办服务工作是经常性的常规工作。目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而县和乡镇经办服务能力不足已经是比较突出的矛盾。一是经办队伍人员编制不足,队伍不稳定。全州县级经办机构定编97人,实际工作人员75人(专职工作人员47人,借用14人,公益性岗位14人),平均每个专职人员服务2.4万人次,是专家提出的5000人次的4.8倍。乡镇级经办机构定编727人,实际工作人员470人(专职工作人员308人,借用23人,公益性岗位139人),乡镇社保服务中心还同时承担新农合经办业务,新农保和新农合两块业务总服务量390万人次,每个专职人员平均服务12600人次,超过专家提出的8000人次4600人。有的乡镇一人身兼数职,不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二是实施条件简陋,基础薄弱,管理资源分散。三是乡镇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业务培训还需加强。

(二)续保缴费和扩面工作存在压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的当年乡镇党委政府有压力,重视此项工作,以打“突击战”方式,轰轰烈烈开展。以后各年度的续保缴费和扩面没有长效制度来落实,部分乡镇续保缴费率不高,影响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部分乡镇对专职经办人员进行调整,将从事这项工作的一些人员调整到突击计生工作上,造成岗位无人接手,工作脱节。

(三)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不足。部分银行在乡镇无服务网点,只设置了临时代办点或者委托电信等服务平台提供服务,不能正常开展代缴代扣业务,给参保群众带来了不便,在经办过程中还存在重复制卡、漏卡、错卡、账号错误等,影响了养老金待遇的按时发放和相关业务的正常办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强化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让群众看到希望、见到实惠,提高参保热情度。积极鼓励各县出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补助政策,吸引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吸引年轻人参保,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让参保人员获得更多实惠。进一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内控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与财政、公安、民政、残联、计生、统计、农扶、金融等部门的通力合作,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

黔西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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