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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47:01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紫坊畔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自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我乡以对群众高度负责为准,不断强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我乡辖4个行政村,27个村民小组,1556户,派出所户籍人口5631人,实有人口5446人,其中16岁以下人员1077人,16-59周岁人员3854人,其中符合参保3153人,不符合参保701人,60周岁以上人员515人。截止目前已参保2524人,占应参保3668人的68.8%,其中参保缴费1930人,占应缴人数3003人的64%,收缴保费193000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动员会议以后,我乡于11月4日召开了紫坊畔乡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会议,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紫坊畔乡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确定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电脑3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为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队伍。

二、加强宣传,全面动员。

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采取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的宣传办法。从11月8日开始止11月14日结束,利用6天时间

1在全乡4个行政村27个组民小组全部召开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动员会议,共计参会人数4320人,分发宣传画1556份,宣传单3120份,乡村两级干部利用集市、红白喜事和人口密集地进行宣传动员2850人次,在全乡范围内使养老保险的政策知晓率达到了100%。

三、细化工作,积极引导。

由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乡村两级干部在召开村组会议的基础上把工作细化到户到人。深入农户采取群众乐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扎实地给每家每户做好思想工作,细致的给每位农民测算责任账、经济账、道德账,给群众讲明政策,讲清好处。我们首先从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入手,让他们响应号召,带头参保;其次是从家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入手,让他们首先参保,家中的老人便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惠政策,从而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保缴费。

四、强化职责,全面落实。

我乡以村为单位,各村以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本村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度,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联动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经过全乡上下一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养老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上的要求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这次会议结束以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

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宣传方案,在原来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对重点村庄、重点人群和群众认识上的误区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对“年轻农民”和“富裕农民”的参保意识问题,通过邀请受保人现身说法,“以发促缴”等宣传方式,消除农民参保缴费的疑虑,进行重点强化、重点突破。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力争赶年底前收缴率达到95%以上。二是继续完善乡社保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认真做好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发放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来,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沐公共财政阳光、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带来的实惠。

汇报完毕!

紫坊畔乡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2日

推荐第2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工 作 汇 报

*县位于*省东部、*市北部,辖*镇*乡、***个行政村,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是一个典型的平原农业县。全县人口**万,其中农业人口**.*万,城镇人口*.*万。农业人口中,**—**周岁人口**.*万,**周岁以上人口*.**万。城镇人口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口*.**万。****年*月,*县被批准列为全国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此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深入落实“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分解落实责任,初步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目前,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在*个乡镇的***个行政村全面铺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参保率达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人,并在*月初发放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试

- 1构对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为试点工作的成功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新农保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先前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我县在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周边地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保证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一)加强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年*月,我县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科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各乡镇组建了劳动保障工作站,股级规格,全额事业单位,每个乡镇编制*人;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明确了*名群众威信高、有一定会计基础的协办员。目前,各级经办人员已全部上岗工作。*月**日,我县开通了新农保信息系统,实现了乡镇与县农保中心的信息联网。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等,为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做好新农保政策措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关系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系着这项利民工程能否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县人社局紧密结合农村、农民工作特点,印

- 3(五)县财政全力保障。*县县委、县政府对实施试点工作态度坚决,一致认为宁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拨付办公经费**万余元,为各级经办机构配备了办公设施,并在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划拨专款垫付了近***万元的养老金。*月*日上午,我县举行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集中发放仪式,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深入到*个行政村,为***位**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了每人**元的基础养老金。

三、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全面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对全县**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审核,预计*月底前即可发放。为确保我县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今后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扩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保范围。将进城务工人员、处于劳动年龄的农村居民等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的重点对象,通过进村入户讲解政策、算账对比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新的养老观念,增强其参保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扩大新农保参保覆盖面。

(二)加大经办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新农保政策、业务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村协办员进行政策规定、工作流程、系统操作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并组织各乡镇骨干人员到周边先进县学习交流,使之成为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基层经办服务队伍。

(三)进一步完善资金收缴发放运行模式。强化日常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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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11月10日动员会议召开以来,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认真地开展了大量工作,人口核查摸底、信息采集、参保登记、保费收缴等重点工作同步开展,齐头并进,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应参保人数×人(含60周岁以上人员),其中城镇应参保人数×人,60周岁以上×人,实际参保×人,参保率为×%;农村应参保人数×人,60周岁以上×人,实际参保×人,参保率为×。共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搭建服务工作平台。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人社局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腾出了专门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脑、打印机6台套,办公桌椅 6套,档案柜4组,分别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城 - 1 -

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又从今年考录的基层社保人员中抽调15人充实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基层工作,办理具体业务。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党政一把手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跟踪抓落实,配齐了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专门设备,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和居委会都确定了社会保障协管员。乡村两级共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86台套,购置办公桌椅124张、档案柜72组,实现了机构、人员、场地、设备“四落实”,为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为了加大对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全县上下着力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我县确定11月份为宣传突击月,以“社保政策进万家、社会养老人人有”为活动主题,组织县、乡、村三级社保干部深入开展了以进乡镇、进村社、进社区,宣传到位、政策到位、经办到位、服务到位、参保到位、补贴到位为主要内容的“三进六到位”活动,实行县级干部包乡镇、包街道,乡镇干部包村组、包社区,村居干部包居民农户、包楼群住户,进一步靠实了各级责任。县人社局编写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字经,筹资6.3万元统一印制了7万多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宣传资料,确保城乡居民每户一册,做到了处处有宣传,村村有行动,户户都了解,人人都知情。

三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办能力。为了让乡镇、街道办经办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经办流程和网络操作技能,我们对全县城乡32名经办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政策业务专题培训,使他们更加熟练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选派4名业务主办参加了省上举办的政策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开阔了思路,拓宽了视野,提高了经办能力。县人社局统一制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口核查摸底和参保登记电子表格管理体系,筹资3万多元印制了《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登记表》、《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认定表》等多种业务用表,为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四是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后,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相继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工作安排会,印发了全县《实施方案》和《经办规程》,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充分发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基层干部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两手齐抓,多管齐下,以适龄参保人群为重点,集中时间和力量,通过广泛动员、入户调查、分类统计、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了调查摸底和数据采集工作,手工建立了城乡人口基本信息和数据台账。各乡镇、县街道办普遍与村居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乡镇干部包村组、包社区,村居干部包居民、包楼群,建立起了乡镇(街

道)、村(居)、社(组)“三级联动”责任机制。全县上下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其他县(区)的工作进度以及省市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部分乡镇专职经办人员少、队伍不够稳定;二是少数乡镇工作还停留在人口核查摸底阶段,参保登记、保费收缴等工作进展较慢,三是宣传工作的势头还不够强劲,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还不够高;四是乡镇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整体进度明显滞后,工作任务还非常艰巨。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安排,加强调度,按天抠进度,突击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继续抓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农民工入冬返乡和赋闲在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工作人员扑下身子、进村入户,通过包村包户、面对面、零距离的宣传发动,动员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主动享受领取待遇。二是强力推进扩面征缴。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任务落实,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城镇居民参保率全部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三是抓好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查。尽快摸清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老年居民底子,确保到年底发放率达到100%,通过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有效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四是全力做好经办服务。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

按照我县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广大参保居民提供高效便捷通畅的经办服务。

推荐第4篇:社会养老保险

公务员局:中国现有1000万公务员说法不实核心提示:近日媒体称,4年前全国公务员是600万人,现已增加到1000万人,一年多了100万人。公务员局负责人表示,这个说法不实,他表示,2011年统计数据还没出来,2010年公务员的数量是689.4万人。此外,中国还有88.4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近日,有个别媒体流传:4年前全国公务员是600万人,现在已增加到1000万人,一年多100万人。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说法与实际情况不符。

这位负责人介绍,2011年的公务员统计数据尚未出来,据公务员主管部门对2008年、2009年、2010年的统计,全国公务员的数量分别是659.7万人、678.9万人、689.4万人,近两年年均增长约15万人。此外,中国还有88.4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这位负责人强调,中国公务员管理是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实施的,无论是考录还是调任,都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的。今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继续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

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年底覆盖全省城乡居民 (发文时间:2012-03-06稿件来源:河北日报)从5日召开的全省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新增试点现场培训会上获悉,我省66个县(市、区)日前被纳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加上此前被纳入试点的106个县(市、区),今年年底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覆盖全省172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2009年我省启动新农保试点,并在去年7月份同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新农保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扩面的同时,两项制度的保险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已完全一致,实现了制度并轨。截至去年底,两项制度在全省的覆盖面达到62%,有2357.7万城乡居民参保,515万人领取待遇,参保率达到 94.5%,领取率达到99.98%。

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我省则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设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推荐第5篇:社会养老保险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企业改革正深入进行,作为社会“安全网”、改革“减震器”的社会保险正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及养老金制度的现状

1、国家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基金是国家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以社会、经济、政治等力量为保障,当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力后建立的一种对其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的专项基金。《中国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缴纳年费上限十五年以上者(年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纳到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在1989年至2006年期间,从118.8亿元增加到了4996.7亿元,总共增加了40倍,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占社会保险的比例超过了75%。可见,我国养老保险的支出额数目之大,表明了我国对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之深。

2、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分级统筹开始的。1997年,国务院提出社会养老保险要从市(县)级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度的方案,最终目的是实现全国统筹。截至2007年年底,共有13个省、市、县、自治区名义上实行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其中约10个省区是以地市级统筹为主。其他的省区采用的仍然是以县级统筹为主的方式。由此可见,中国的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相当低的。在划分的2000多个统筹区中,主要还是市(县)级统筹,而我国要达到全国统筹,则要求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资金”。显然,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统筹的现状与国家所设立的统筹目标差距悬殊。

二、我国目前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行了多次改革,即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企业+社会”,到20世纪70年代的“企业保险”,再到1984年以后的“社会保险”。近16年来,社会保险在保险方式上从社会统筹到“统账结合”,在保险项目上从少到多,在保险范围上从窄到宽,不断完善。在国有企业改革、经济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虽然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与社会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其具体表现为:

1、养老基金的筹资范围窄

就我国目前的人口结构而言,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为了能够使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当务之急是如何筹集到更多的养老资金。尽管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中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求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面依然狭窄,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和企业营业外列支的生产性收益。并且,国家并不鼓励人民多存养老金,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则鼓励多存养老金,为国家财政减轻负担。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重,如果不采取措施,我国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

2、行政管理体制与我国当前的养老金制度不相匹配

首先,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原因是我国对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属地化管理,即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地方政府管理,所以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然成为地方政府利益的首选目标。省级政府的统筹目标是综合平衡全省各市(县)、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利益,所以便出现了省级养老保险机构与市(县)级养老保险机构利益的冲突,使得省级统筹难,全国统筹难,全国高度统筹更是难上加难。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目标是覆盖全国60%的地区,至2012年的时候覆盖全国。很明显,在“量”上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将是完美的蜕变,但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目前这种分级行政管理体制使得省级统筹、全国统筹难以实现“质”的飞跃。其次,由于征收、支出、管理全部由社保部门负责,造成了行政工作人员的浪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管查处都是由社保部门负责。社保局通过单独组织一批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员工工资,通过专业征管软件对各个企业进行调查、稽核、收缴。这一过程造成了社保基金的额外支出,甚至有些地方的社保基金40%以上被当作行政费用浪费掉了。与我国相比较,在智利、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对养老金的征收都是由税务部门操作,独立的政府或者私营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最后统一由社保部门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及政策标准的制定。

3、双轨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相径庭,出现了目前的双轨制现象。20世纪90年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当代人养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部分储蓄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保持着现收现付制模式,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代际转移)。由于制度的不统一,双轨制也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两部分人员在参

保义务及待遇水平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更有专家表示,社会保险的双轨制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4、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挪用现象严重

企业缴纳的20%的养老金纳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而养老基金的征收、支出、管理监督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这不免会出现“左手监管右手”的现象。统筹账户中的社会养老基金在被使用时,各省各市没有任何的披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会汇报基金的投资用途、投资回报率,造成了基金违规挪用现象愈演愈烈,进而将影响扩散到全国。这种缺乏制约与监管的管理体制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最终可能成为沉没成本,得不到任何投资回报。我国人口基数很大,在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情况下,这种违规挪用保险基金的行为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打击。

5、养老金的收益性较低

从辽宁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实践结果来看,我国养老金投资于银行协议借款和国债的投资回报率低于2.5%,远远低于我国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养老基金的低收益难以支撑我国老龄人口的正常生活。以美国为例,美国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对接,养老金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三大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美国逐渐科学地协调养老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运用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在风险一定(尽量低风险)的情况下,实现养老基金投资高收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均在10%以上(扣除通胀因素后)。在中国对养老基金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借鉴美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以部分积累制为根本,实现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十二五”规划,基本养老保险有望在五年内实现全国统筹。在我国养老金体制实现由市(县)统筹到省级统筹,最终达到全国统筹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形成一种趋势,因此我们应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

6、农村养老保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个盲区。虽然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已引起国家的重视,但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与运作还是缺乏规范的法制化措施、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与发展的不平衡,农民投保能力受到很大的制约,再加上农民家庭养老和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的影响较深等方面的原因对农村参加养老保险设置许多的障碍。而在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农村的养老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集体养老保障和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步弱化。

7、参保人员退休后享受社保待遇低及办理、发放养老金手续烦琐。国务院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规定的享受基本养老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才能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金。否则,按投保年限及该人员退休时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等条件一次性给予结清。一般来说,一次性结清的金额都很低,最多不会超过当地当时年人均工资,并且,该类人员从此退出社会养老保险,不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即使达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也会出现因退休前最后缴费基数和本人实际档案工资不一致、计算比例不同而造成社保机构批准的基本退休费低于人事或劳动部门批准的基本退休费。参保人员到社保机构办理基本退休手续繁琐,需要人事或劳动部门退休审批表及参保人员的档案。另外,养老保险金的发放仍未完全脱离单位,往往是由社保机构按单位将该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总额划转到单位,由单位把单位承担的其他补贴加上领回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给个人,没有完成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化。

三、针对我国养老保险体制问题的对策

1、做实和强化个人账户基金

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为例,这些国家要求国民每人都有一个独立的个人账户,每月存入多少资金,资金投资在了什么地方,每月定期会有汇报,这使得基金的投资受每一个人的监督,养老金的调度使用更透明。人们对自己个人账户的资金有了清楚的了解后才会愿意储蓄更多的资金,合理进行投资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才能规划自己未来的养老生活,国家也能筹集到更多资金减轻财政负担。

2、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1)基金的筹资、征缴以及基金的违规挪用都与法制不健全有关。我国应完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规范养老金的征、支、投。对地方政府、省级政府及其隶属的保险机构进行严格的督查管理,用法律手段防止养老金不必要的流失。

(2)为避免行政工作的浪费,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可以借鉴智利、新加坡、美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些国家法律规定,养老金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负责管理投资的是独立的政府或者私营的基金管理公司,而基金的支出和相关联政策标准的制定则是由社保部门负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养老保险管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可以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有效地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体制。

3、养老金制度统一性与特殊性并存的同时更要逐渐缩小差距

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统账结合模式下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是改革相对落后的现收现付制模式。为了解决这种社会矛盾,对两种制度的有机衔接显得尤为必要。1920年美国公务员退休制度建立以来,联邦政府雇员养老金制度与社

会保障计划相分离,1983年美国为处理社会保障计划的财务危机,使联邦政府雇员退休金制度与联邦社会保障计划实现了有机衔接,但对公务员的退休金制度仍保有一定特殊性。我国也曾借鉴着美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思路形成了双轨制,但我国在双轨制运行机制下应尽量缩小两种制度所造成的差距。缩小对城镇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与公务人员养老金支付的差距,避免引起社会不安定因素。

4、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扩大投资渠道,规避投资风险,提高收益

对个人账户基金应集中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建立“个人—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投资管理体制。我国目前的投资范围仅局限于银行存款与债券,投资回报率较低,可以尝试拓宽投资领域,例如投资于黄金、不动产等低风险领域。这不仅降低了货币信用风险、资本市场的系统风险,使养老基金能在低风险下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实现保值增值,提高退休人群的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5、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力度。

一方面是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加强扶持,使农村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所具有的“社会性”、“福利性”。调动农民投保积极性;一方面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队伍建设,农村养老基金由县级社保机构管理营运。加强基金监督力度,减少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对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人员要定期进行综合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思想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以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农村市场。

6、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体系。

第一:建立有效的养老保险的法律监督。第二:建立纪检、审计部门对养老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审计。第三:养老保险机构每年年初应主动将上一年基本养老基金的征缴情况、支付基本养老金及养老基金的营运状况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7、一方面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程序化、标准化;另一方面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现在参保人员退休手续是重复繁琐,先是人事或劳动部门的退休审批,再由社保机构根据有关社保文件、法规对退休条件、退休养老金结算等进行审批。要改变这一现状,国家、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规,各部门要协调好,尽量避免重复劳动。在退休待遇方面,社保机构不仅仅只承担基本的养老金,应包括其他各种补贴,而且,养老金的发放应和人员所在单位脱钩,完全社会化,由社区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提供服务。

推荐第6篇:社会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及现状

(一)从国际层面看养老保险的发展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最早的养老保险起源于法国。1669年,法国制订了《年金法典》,规定对不能继续从事海上工作的老年海员发给养老金。具有现代意义的养老保险法最先出现于德国。1889年5月24日,德国国会通过了《老年保障社会保险法》,该法于1891年1月1开始生效。继德国之后,西方各国相继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缅甸、泰国等,也先后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若干涉及养老保障的公约和建议书。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简史 中国自建国初期创建养老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3日政务院第73次政务会议通过)奠定了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此后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十年*结束后,国务院制定了若干涉及养老保险的补充、修改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等。 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入改革阶段,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颁发或转发了涉及养老保险改革的文件,如劳动部《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1990年10月18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7月16日),《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1999年1月)等。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民养老观念的变化,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的要求于1986年正式开始研究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并根据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 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中等地区和富裕地区分别实施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基层社会养老保险办法。1990年7月,国务院总理办公会已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负责。1991年6月,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步入正轨。到1992年,全国有700多个县由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开展农村社会部门保险的实施管理办法。1995年,黑龙江、湖北和浙江等省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养老保险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试点转入制度化的建设时期。但是直到现在,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国统一的法律。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通过以上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简单表述,可以看出它的不完善性,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全国人民共同过上“老有所养”的有保障的生活,在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能满足的同时,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亟待解决,下面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这个问题。

(一)国家根本大法的要求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资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这是一根本大法的形式赋予广大劳动者以获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事实上,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安全制度,只有尽可能地扩大保险范围,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从我国目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来看,其范围是很有限的。如养老保险主要在城镇职工中实行,农村实行的比例还很小;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范围则更窄。因此,遵循社会保险立法的普遍性原则,把所有劳动者都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中,是发展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一个基本方向。属于社会保险一个重要分支的养老保险理所当然应遵循普遍性原则,让同享公民资格的广大农民也实际享受到养老保险的权利。 国际上有着发达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基本的或被称为法定的养老保险制度,是面向每一个公民。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期,例如在上个世纪的德国,这个制度只是面向劳工或者工资收入不高的劳工。现在它已经逐步扩大到其他的利益集团,例如自由职业者。 这就使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使国家的福利制度名实相符,面向国家的每一个公民。在一些将社会保险作为基本制度的国家,对不同的社会集团例如劳工、职员或高级职员(在法国被称为Cadre)、国家官员、自由职业者和农民,常常有着不同的制度。这些不同的制度有时有其历史的原因,有时仅仅是因为不同的集团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波兰、德国、法国等许多国家对农民实行特殊的制度,这不仅有助于农民的老年保障,而且也有助于实施特殊的农业政策。

下面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明。我国根本大法——宪法还有规定,全国所有公民,不论民族、性别、职业、年龄、宗教信仰等,平等的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利。那么,我们从公平的立脚点来说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体现在机会上、结果上。养老保险制度原则上规定其适用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制度上的缺失造成这两类人员在参保机会上的不均等。截至至2001年低,包括个体户在内的1.7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仅有535万人,覆盖率仅为3%。 其中农民是领会就业人员的大多数。造成了大量农民的养老保险的不公平待遇。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机会上的不均等,已经或者将造成结果上的不均等,大量的农村老人没有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贫富差距没有在这个制度上得到改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以及各项规章法律制度都应该遵守,而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待于得到改善,才能很好的和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相适应,和宪法的基本精神相适应。

(二)农民老龄化趋势的要求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总人口12.37亿,其中农业人口9.14亿。占总人口的73.92%,农村65岁以上人口占农村人口的7.35%。我国人口年龄构成有老龄化的趋势,这一特征在农村人口中表现的尤其明显。预计到2020年后,农村老年人占农村人口的比例将比城是14.0%-17.7%。 在农村,老年人与其子女一起居住的比例虽然高达88.7%,但收入来源和生活料理依靠老年人自己的比例高达50.7%和82.2%。 通过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农村的养老问题会是一个涉及多半个中国的大事件,那么,现实中,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是什么样的情况呢?再来看下面数据。1992年1月3日民政部颁布并开始实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2年民政部在湖北省武汉市主持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武汉市和山东省的经验。1993年12月,民政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宣布将这项工作推向全国有条件的地区。据统计,1998年,全国已有2123个县(市)和65%的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有8025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4亿元,支出5.4亿元,当其结余26亿元。然而,从1999年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加人数一直在减少,1999年8000万人,2000年末6172万人,到2002年年底只有5462万人。这说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行10余年,收效并不理想,虽然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部花了很大力气,但就全国而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是参保率低、覆盖面宰,管理也出现一些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的重任是保证全国老年人生活有保障,而农村老年人的比重还有现实告诉我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很大空缺,要解决突发起来的“银色浪潮”,迫切要求完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只有这样才可以减轻、化解养老压力,从更深的意义来说,只有得到完善,才可能有全国的安定与幸福。

(三)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我国实施了以扩大内需为目的的积极财政政策。由于农民占我国人口总数的62%以上,农民消费不足,已成为制约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而农村现实情况表明,由于被生病和养老问题所困扰,农民不愿也不敢将积蓄用于消费。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应该为广大农民提供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农村生产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传统的以家庭和土地为中心的养老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主要原因是:其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使独生子女增多,家庭规模缩小,弱化了家庭的养老功能。其二,农村人口跨地区或跨城乡迁移的速度和规模在不断提高,而迁移者大多为青壮年,这也使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规模的缩小、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使得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日益突出。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在我国全面建设小社会的战略目标。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就是逐步建立农村小康社会的过程。

(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备 社会养老保险是指个人和家庭以外的国家、集体以及社会各方面对公民养老或其他方面的保障。 现代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强调要增强个人参与的自我保障意识,但仍以国家、集体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参与为主体。而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不然。《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资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不少地方在实施中还进一步把“个人交纳为主”改为“由个人全部交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这一模式表明,其主体是个人,而不是个人和家庭以外的国家、集体及社会各方面。养老保险或其他保险的性质决定于资金来源的主体。既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以个人交纳为主”,自然就不具有“社会”的性质。故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具有社会养老保险所共有的根本点,是名不符实的。

《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保值增殖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不直接用于投资。”这种单一的投资渠道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从而阻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 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不健全。多头管理、上下级不对口以及临时机构进行代办等现状都极大影响了农保工作的开展。

现实中需要完备而有效力的法律,而实际中的制度却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五)土地不能承载农民养老问题的出现和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大趋势的需要

在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许多学者都在探索土地(农地)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作用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情形下,土地可以承担农民的社会保障。蔡永飞则认为,“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是土地制度,同时也就是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一再延长承包制就是因为这个承包制具有暂时无法替代的社会保障功能。”

这种观点客观上默认了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合法性,实际上隐含了这样一种错误的理论预设:社会保障是城市(市民)的社会保障,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要靠农村(农民)自己来解决中国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 在现实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几乎处于瘫痪状态,除了间断性的扶贫帮困外,医疗、养老等农村社会保障在整个国民社会保障制度中几乎是缺位的。在农村,以土地保障替代社会保障,或者将土地保障视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不仅有违公平,也有违公正。

此种观点试图用土地的经济(生产)功能代替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而经济行为常常是一种有风险的行为。另外这种观点忽视了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社会的急剧变化和农民群体的分化对社会保障所提出的新需求。近些年来,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松动,大批农村富裕劳动力开始流入城市务工,形成“民工潮”现象,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不但脱离了土地,而且背井离乡,成为城市的“候鸟族”。对于“离土离乡”的农村居民,通常我们称之为“农民工”。

这些农村的“弱势群体”,国家有责任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不是把他们推给土地保障。 现实中土地已不能满足农民养老需要,从养老保险的统一趋势方面来说,尽管由于现在我国城乡差距很大,城乡一体化还需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在短时间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还不太可能,但是自我国加入WTO后,还有市场经济的需要,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只是时间长短罢了。

经济体制改革是要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市场经济,打破各种形式的“诸侯经济”,实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力要素的合理分配。而目前全国各地所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既不统一,事实上是一种新出现的“诸侯经济”,它不仅造成各地企业社会保险负担畸轻畸重,有违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而且特别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拖了全国形成统一市场经济的后腿。 从另外一个方面说,由于制度不统一和管理体制的混乱,造成管理制度不健全,基金安全存在隐患。

养老保险改革在全国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地区改革早,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好,而有的地区搞个比较滞后,单靠他们的力量不能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 在这些不平衡中间,换句话话要使这些不平衡消失或者减少,改革农村养老保险人重而道远,只要让农村养老保险完善,那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将指日可待。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

有了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不可避免的,只有改革了,才能有中国农村的发展,才会有中国的强大,下面简单介绍几种完善方案。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法律理所当然是最主要的武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保险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会影响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险的复杂性,笔者认为

本着“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和谐”的农村养老保险立法价值选择,应建立这样的保险法体系。

首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进行统一而全面规定的法律文件。在现阶段,笔者以为,根据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紧迫性和特殊性,我们应制定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而不应把它和企业职工、国家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统归在《社会养老保险法》中。

其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这一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规章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体系的主体,在整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税收减免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彩票管理办法》等。

再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性法规。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变。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将长期存在,以及多层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基本定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方立法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将占有重要的地位,从而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加强立法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的是立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养老保险是国家有组织地运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成员的养老需求。 一方面其目标首先是为解决社会成员的养老问题服务的,与特定的社会时期、特定的社会结构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所采用的主要是经济手段,必须有相应的经济基础。在生产力不发达、经济落后的时代或社会里,即使社会成员有着养老保险的需求,国家和社会可能无法真正满足,因为没有经济基础便不可能实施养老保险。而在一定的经济基础条件下,如果过分追求社会保障的规模和水平,也会带来政府财政不堪重负的后果。只有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养老保险的规模和水平才有望拓展与提高。

(二)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

现代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管理的一项社会事务,政府本身也是养老保险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政府在建立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养老保险法律所调整的是利益冲突关系,经营者为追求利润,降低人工成本,不会主动为养老保险基金增加投入,社会各弱势群体为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又要求实现社会公平。国家应当而且也能够主动地利用对社会的干预手段,通过立法,调整利益冲突,推动建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从“家庭自我保障”和“慈善救济”发展到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正是各国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推行的结果。

不管在基金风险防范还有筹集方面国家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在风险防范方面,国家首先要制定规则,另外还有专门的机构进行操作,还有运行监督。只有这样才可能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农民养老保险,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活动和经营性事业。 这些活动没有国家的参与是不可能完成的。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面有“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就如上文所述,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险,没有国家的财政支持是不合理的。农村基本养老基金应有三部分组成,一是农民的个人缴费,二是国家拨款,三是集体资助。 在国家拨款的具体操作方面,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或者通过发行彩票等措施。、总之,在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上,国家应当充当很重要的角色。

(三)对农村居民的思想意识要改变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依靠家庭养老,在短时间内可能不能接受大面积的推广养老保险制度。即使在已经倡导使用农村养老制度的地方,由于基金监督不够或者挪用现象的存在,对养老保险还不够信任。要组织力量深入农民中讲道理,扩大宣传渠道,禁止硬性摊派、行政命令等抑制农民积极性的工作作风,使各项制度深入民心。特别注意的是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对农民的宣传并使他们建立对农民保险的认识与信心。

四、结语

总之,农村养老制度亟待完善,而且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的制定,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养老走上正轨已迫不及待。它的完善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认真研究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政府给予财力和人力的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注释:

1 杨连专、罗军:《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价值取向》,载《农村经济》,2003年第3期,第43页

2 如1933年第17届大会通过的《工商业或自由职业、受雇佣人及厂外工人与家庭用工的强制性老年保险公约》(第35号),1952年第35届大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第五部分“养老金”,1980年第66届大会通过的《老年工人建议书》(第162号)。 3 还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1981年10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1982年1月4日)等。 4 还有国家体改委、民政部、劳动部《关于城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工的通知》(1991年4月11日),《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年6月26日),农业部《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1992年12月14日),劳动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1993年7月2日),《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1995年3月1日)等。 5乐章:《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向》,载《中国人口科学》,2004年第5期,第40页。 6 同1,第42页。 7 余卫明:《社会保险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载《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3月第7卷 第1期,第86页。 8[德]贝尔恩德•冯•迈德尔 王晓晔译:《改革中的养老保险制度》,载《外国法译评》,1997年第1期,第52-53页。 9 汪泽英、曾湘泉:《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问题探析》,载《中州学刊》,2004年第6期,第177页。

参考文献:

10 张星珍、王雪艳:《亟待完善的农村老年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载《三农问题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3期,第166页。

11刘书鹤1997年、马斌2001年调查统计。 12 牟放:《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第58-59页。 13 同12。

14杨连专、罗军:《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价值取向》,载《农村经济》,2003年第3期,第42页。

15蔡永飞:《能否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为养老金卡———为建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献策》,载《调研世界》2002年第4期。 16韩克庆:《土地能承载农民的社会保障吗?》,载《学海》,2004.5,第58页。 17同16。 18李连刚:《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圳养老保险立法》,载《改革开放论坛》,1999年5月。 19同1,第44页。 20高尚、袁方:《国外养老保险立法的启示》,载《华东经济管理》,2004年8月,第193页。

21孔泾源:《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防范与前景展望》,载《中国社会保险》,1998年2月,第4页。 22 樊舸:《我国养老保险立法模式初探》,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1期,第156页。

推荐第7篇:大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大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大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一、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大悟县是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八县(市)之一,全县农业人口49.7万人,占总人口64.7万人的76.8%。2010年被国务院、省政府确定为我省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

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关注民生,心系民情,把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惠农强农,促进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创新举措,整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1年8月底,全县农村居民缴费参保人数达到25.83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3210余万元,缴费参保率达到87.8%,养老金发放人数6.39万人,发放率达100%,综合参保率达90%,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新农保工作目标任务。

我县新农保工作举措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造福广大农村家庭的德政工程。我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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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人、人不漏项,详细填写申报登记表册;六是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分5个工作组,由县四大家领导带队,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七是县新农保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乡镇干部、社保服务中心、村干部及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举办政策讲座6次,讲解政策和业务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共有380多名经办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八是县新农保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星期编辑一期新农保工作简报,通报进度,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县新农保领导小组名义发给县四大家领导,全面推动了我县新农保工作;九是经办机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全县参保群众的思想认识,基层工作动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共发放问卷600份,走访了18个乡镇(开发区)的180多个村(社区)560多个农户,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基层工作的现状和要求,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县各乡镇和开发区都相应成立了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分别转发了县政府新农保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召开了群众动员会,任务分解到村,签订责任书。确定村书记为本村新农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驻村干部为包保责任人,建立激励机制,乡镇政府每星期公布进度,开督办会,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拥护新农保政策,相互宣传讲解,踊跃登记参保,经办人员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确保参保人员的信息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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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率先举行了养老金首发式,并于3月份率先完成了参保任务,参保率达到96.7%。丰店镇党委、政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县直各单位“下基层、进农户”活动工作组,广泛宣传,深入推进,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进度快,效果好。阳平镇工作扎实,经办服务到位,在完成参保率90.7%的基础上,着重抓了服务平台建设和参保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档案整理规范。彭店乡措施得力,结合基层换届选举,新农保工作与干部的任用结合考察,并设立奖励基金,有力地促进了参保工作。高店乡新的党委、政府班子把推进新农保工作作为重塑形象,再创辉煌的切入点,作为考察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和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挂钩,再上认识,再强举措,再加力度,后发快进,在较短的时间里,参保率由29%上升到97.6%,一举跃升为全县第一。刘集镇、河口镇抓政策宣传,抓责任制的落实,抓人性化服务,针对外出人员多的状况,派出镇村干部组成工作组到外出人员集中地上门服务,效果明显,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全县3乡14镇和开发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发动,全力以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农民群众积极拥护,踊跃参保,新农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专项督办,整体推进。7月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牌成立后,党委一班人对新农保工作高度重视,重点督办。局长邓家厚同志亲自带队到各乡镇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狠抓落实,印发专门文件,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党委成员实行包保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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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7月12日,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后,县委县政府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领导,积极推进。县政府于8月16日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县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印发了《大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县人社局和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大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规范试点工作的开展。县人社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委成员实行包保责任制,分别挂点两个乡镇,督促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再宣传,再发动,再加力度,再强举措,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和服务能力的建设工作。7月14日,县政府万县长、卢县长组织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农业银行等相关部门,到县人社局专题调研,听取了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落实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更名和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人员编制为15人,目前已到岗14人,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确定按照省人社厅“六统一”的要求建立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场地由各乡镇政府解决,人员从财政供养人员中选调2-3人,带编划转,并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招聘公益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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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均配备了新农保业务远程客户终端设备及打印设备,全部配备了新农保协办员,外部网络环境已初步到位。至2011年8月底,全县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25.83万人,养老金发放人数6.39万人,全部参保人数32.22万人,综合参保率达90%,计划年底为参保人员制作发行社保卡15-20万张,日前,业务及制卡数据正陆续导入全省新农保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已与制卡公司协商,达成意向性协议。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基层经办服务工作还不够到位。由于政策宣传不够,农村群众比较现实,缺乏长远的社会保障意识,特别是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由于农村居民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有的居住偏僻,信息不畅,有的无户籍或无身份证,有的举家外出、长年不归,不能及时参保,加上部分乡镇经办人员不重视参保资料登记和信息采集,导致信息录入不够及时、全面和准确;

二是农业银行乡镇金融服务网点太少,全县18个乡镇只有8个营业网点,且分布不均衡,办卡程序较复杂、周期较长;这些因素导致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金不能及时全面发放到位;转账电话特约商户对农民取款收取手续费问题未能解决。

三是乡镇服务中心建设刚起步,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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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结合全县治庸问责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强化经办服务工作,打基础,树形象,创亮点,争位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六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服务平台和协办员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效能,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同时请求省人社厅对我县基层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并加强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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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乡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材料

***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

情 况 汇 报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我就***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乡城乡医疗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经济发展这个大局,立足于早、立足于快,充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水城县西南部,距市中心区76公里,全乡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54个村民组,11237户,39167人,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45%。60周岁以上老年人2670人,16至59周岁有25890人,城镇居民254人,农村户口28306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县召开城乡居民

1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后,我乡立即召开全乡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主任、村劳动协管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具体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成立了以乡长蒋彪为组长、党委委员毛和献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并为劳动保障所和村购买办公设备,强化了村级协办员队伍,这样确保了工作有机构,办公有阵地,责任有落实,有效推进全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参保氛围。为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我乡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入户动员、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支付等政策精神,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到目前为止,全乡共发放宣传资料8500份,召开各类动员会议16场次,刷写、悬挂横幅、标语8条。

(三)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合理目标。由于我乡流动人口多,居住分散,人员复杂,对做好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为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效开展,从此项工作启动伊始,我乡深入农户进行摸底调查,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应参保人员的统计。60周岁以上老年人2670人,16至59周岁有25890人,城镇居民254人,农村户口28306人,目前已经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收集,以便对

没有信用社存折的老人办理账户。并依据统计人数明确各村征收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由于刚实施此项工作,老百姓对政策理解不透,影响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宣传,落实责任,确保此项民生工程不折不扣的落实。

一是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提高老百姓的参保意识,要求惠民政策家喻户晓。45至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重点人群一个不漏,保障我乡居民老有所养,减轻子女的赡养压力。

二是完善资料。由于此项工作涉及人员多、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及时收集、登记、汇总相关人员的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资料齐。

三是加大奖惩力度,将任务下放到各村,与乡、村干部的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养老保险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安居养老问题,我们务必认真以对,做细做实,力求扩大养老保险参保面,帮助老百姓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福利。

推荐第9篇:石门镇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石门镇关于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社保局: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动员会后,石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迅速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有序推进了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现将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好目标早安排。我镇于10月11日召开了全体镇村干部培训动员会进行部署,强化了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全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

二是抓好宣传早发动。利用政策问答、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法多渠道进行宣传,逐村逐户宣传,把惠农政策以最快、最直接的方式宣传到群众中去,炒热群众思想,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提升惠农政策覆盖面。并按照参保缴费11个档次做好了惠农政策讲解。并在10月16日前把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档案建立起来,积极配合县局10月底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截止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层层宣传发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6副,张贴政策问答公告45张,培训群众1500人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政策深入人心,成人皆知。

三是抓好学习培训优质服务早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参与工作的所有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强化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努力

提高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熟悉了解办理参保、缴费、申领、审核、发放等流程,能够及时为广大群众提供宣传引导、政策咨询、待遇计算等各项优质服务,为顺利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抓好督查早落实。每位包片包村干部负责自己所联系的村组,审核填报养老保险工作参保登记表、参保缴费明细表、待遇发放审批表、待遇发放花名册、待遇发放群众调查表公示表等,签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夯实责任,举全镇之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围绕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对实现工作目标任务的村给予经济奖励,对没有实现工作目标任务的村给予一定的处罚,有效调动干部基金征缴的积极性,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是抓好登记早录入。为确保此项工作早日实施,石门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镇、村业务经办人员提前进村入户,详细摸底,有序登记。并抽调5名懂电脑的年轻干部进行电子系统信息录入,确保工作不滞后。

六是抓好工作重点,突破难点,做好60岁以上老人社会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连日来,石门镇理清思路,将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发放前期准备工作作为重点进行了突破,采用“五到位”的工作方法打好了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第一仗,拉动了社会养老工作的步伐。首先精心组织到位。按照“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的原则,在全镇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培训动员会结束后,各村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照“领导包片、村干部包村,组长包户到人”的原则,使60岁以上老

人一个不漏的进行登记。其次上门服务到位。考虑到60岁以上老人行动不便,对居住在离集镇较远的村,各村组干部上门服务,收取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统一进行复印。其三电话联系到位。对于户口在本地,但本人或举家外出、或进城居住的老人,由村组组织其亲戚设法用电话联系,在10月16日前将所需资料交到户口所在的村,统一进行办理。 其四工作指导到位。该镇抽调5人组成工作指导组,每人负责3个村的表册填写指导审核工作,要求各表册填写规范认真,字迹清楚、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与户口保持一致。其五部门配合到位。对于特殊参保群体及八大类人员,由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民政所等负责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确保准确无误。派出所紧密配合,抽调一人专门负责户籍信息的查找,并利用该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取了95%的60岁以上老人的照片资料,降低了工作难度,让参保人员“少跑路、少花钱、少劳神” 一个不漏的享受优惠政策。

截止10月18日,15个村(社)的60岁以上老人1541人的表册填写、审核、录入工作已基本就绪,完成率为100%,我们力争在10月底将60岁以上老人养老保险金发放到各老人手中。下一步是登记申报16—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的收费参保工作。目前16—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3796人中已有506人参保,完成13%,我们相信我镇会秉承认真负责,为民谋福利的精神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完成符合条件人员70%的参保比例。

推荐第10篇:居集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居集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汇报

按照上级的政策精神和要求,我镇从2011年10月份开始起动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现已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老百姓的参保热情大大提高。下面简要介绍我镇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考核

我镇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为民办实事的要求,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年底组织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考核评议。

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参与

充分利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把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使老百姓能真正了解其目的和意义。特别是今年11月份,对超龄人员进行大力宣传,要求村干部深入到家家户户对本村的超龄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们还利用逢场天发放宣传资料,还利用调频广播进行早晚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积极性。我们镇还成立了村干部义

务宣传队,深入到各村各社,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家各户,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千余份,并耐心的作好政策解释工作,让群众消除了各种疑虑,吸引了群众积极参保。还利用社区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阵地,设立了政策咨询台,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夯实基础,扎实工作

为了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镇村干部工作会议,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抓好“养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了镇村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率先参保,全镇村干部31人,现参保31 人,他们的参保将积极促动周边人群的参保积极性,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得以顺利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的参保意识;

二、做好特殊人群的参保工作,如即将到龄人员和外出打工人员的参保工作;

三、加大奖惩力度,将任务下放到各村,与镇、村干部的年终考核挂钩。

第11篇: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同意,今年5月,市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启动,经过市、县4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既定试点任务,达到了检验制度、完善政策、建立机制、提升能力的预期目标,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一、制度准备“特”充分

研究方向特明。初,就着手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研究

,主要就城乡居民养老需求现状、个人缴费能力、政府财政帮助能力、确保基本养老生活水平等方面进行详尽调查,对原农保制度和现行城保制度弊端开展研讨,结合“低水平、广覆盖、相衔接、可持续”原则,按照“打破城乡界限、实现制度统

一、共享发展成果”的指导思想,借鉴全国各地探索成果,进行广泛的制度探索,形成了与城保模式相统一的《市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论证范围特广。为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可持续,历经深入城镇社区、居民户和农村乡镇、村组及农户进行了解,听取民声,广泛征求基层劳动保障专业工作人员意见,并纳入全省首届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论坛会评鉴,邀请省厅来广现场调研、把关指导,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林义教授及省知名专家进行理论上论证,送请西南财大社保精算专家张运刚教授组织的专家组进行可行性精算论证,得出了“符合社会保险发展方向、方案可行、具有可持续性”的肯定结论意见。

重视规格特高。今年四月,省劳动保障厅批准了全省唯一一个《市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5月7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该办法,并同意在县试点。5月27日,县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省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成明同志亲自参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并明确表态省厅在全省只跟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8月6日和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强同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菲同志先后赴县调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县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特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要突破口,作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给人民的光荣任务,作为对县委、县政府的政治信任,作为人民切身利益所系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整改的重要内容,要求县委、县政府不负省委、省政府的希望,不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不负人民群众的厚望,创新务实,扎实工作,把试点工作抓出成效,确保为全市面上推开创造经验。

二、制度内容“特”超前

原则制度。《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覆盖本县农村居民、可衔接转移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凡户籍关系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行统帐结合制度模式。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县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具体事务。乡镇政府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发展改革、人口计生、民政、公安、税务、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缴费筹集。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以缴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不得减免。对大龄、超龄初次参保和已参保超龄续保等人员,可按享受养老金基本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和最低缴费15年规定,一次性缴纳相应不足年限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以缴纳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自选确定。年龄超过60周岁老人初次参保缴费,补缴养老保险费可视年龄适当减少,具体办法待省政府确定后实行结算办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个人应按年足额缴费续保,也可趸缴续保。对断保后补缴断保年限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补缴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自选确定。政府和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特定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补助,以及农村居民土地、林地和林权等的出租、出让、转让等流转收入代理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为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各级政府对统筹基金的资金投入,其中市、县级政府按当期领取养老金人数10元/人·月定额标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按年划入统筹基金账户;基金利息和运营增值收入;其它社会资助性收入。

账户发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参保人员缴纳的基 (莲山 课件)本养老保险费按实际缴费基数的12%建立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完毕后在统筹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前死亡的,个人缴费本息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有结余的,余额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出国、出境定居人员可以

凭相关手续办理退保手续。未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退还全部个人缴费本息;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退还其个人账户剩余额,对个人账户剩余额小于个人缴费发放剩余额的,按个人缴费发放剩余额退费。退费处理后,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参保后年龄到达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参保后到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时,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超龄一次性缴费15年参保人员,从足额缴费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的时间和标准:由当地政府适时确定。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死亡时上月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的4个月和8个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关系转变。养老保险在本统筹区域内转移只转关系。跨统筹范围的转移:原则上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一并转移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对迁入地不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一次性退还其全部个人缴费本息,也可在参保地封存或继续缴费续保,但续保缴费不再享受当地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个人的特定补贴、补助。在统筹区域外务工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转入社保基金账户的,保留个人账户和缴费地缴费指数记录;养老保险缴费未全额转入的,依据实际转入历年度缴费金额,按我市相对应年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规定重新核定缴费指数和建立个人账户。对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保关系转移,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实际缴费指数低于0.6,可按历次实际缴费时缴费标准规定补缴相应的本金和利息。农村土地、林地、林权和宅基地按规定投入运营后,可由法定机构组织从流转收益中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本息,提高缴费档次;农村土地被依法征用,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按不重复享受补贴、补助和不重复参保缴费原则,自愿选择保留或结算退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出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监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县区为统筹单位,逐步向市级统筹过渡。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共同设立养老保险资金专户,统一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对基金支付使用,实行县区申报,市级批准的管理制度。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基金的收支及运营情况,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严格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基金安全。

三、制度实施“特”见效

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们建立了“低水平、广覆盖、多档次、相衔接”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通过试点,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普通欢迎,超过预期目标,展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农民切身感受到参加新农保得到了实惠,逐步促使其将长期以来养儿防老的观念转变为参加社保养老的自觉行为,农民群众普遍认为只要缴费标准合适,政府又给补贴,就愿意踊跃参保。

充分考虑收入差异大的这一特点,科学设计制度,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得到了检验。缴费档次设定与各类人群缴费能力相适应,缴费档次选择多样,缴费基数从10%到100%都有人选择缴费,在已参保的12.58万人中,按最低标准10%缴费(年缴501元)的有117300人,按20%-100%缴费(年缴1002元-5008元)的有8500人,60%以上直接进入城保,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参保人员年龄结构趋于合理,从16岁到95岁不同年龄段的人员都积极参保,特别是16周岁至59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比例达70%,劳动年龄内参保人数与超龄参保人数的比例为2.3:1,体现了农村社会保险的可持续性,基金运行的平衡性,待遇水平基本满足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需求,经测算和评估,系统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目前全县有3.88万参保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均月待遇116元,保证了农村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这一惠民政策出台,从制度上为广大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制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群众参保积极踊跃,变“要我保”为“我要保”,据统计,仅家庭整体参保达到4686户14058人,其中还有90岁以上的老人参保。

打破城乡界限,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为基础,城乡统筹,制度相融,破除了养老保险城乡户籍界限,将参保对象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创新探索出全民社会保险的路子,弥补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使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养老保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12.58万参保人员中,农村居民达12.33万人,占98%以上。

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有了新突破。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积极探索并推行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办法,拓宽筹资渠道。县财政按领取待遇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元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体现了政府责任,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鼓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为参保农民补助新农保,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我县运山镇文庙村两个组,用集体经济收入分别对220名参保人员补助200元、300元,永宁社区二组用集体收入对45户参保家庭,每户补助4000元,据统计,试点期间,全县有21个乡镇127个村12105人享受集体经济参保补助,补助金额达862.8万元(含失地农民参保补助)。

探索“土地换社保”新路子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在陵江镇、中土乡等4个乡镇试点,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机构,所属村建立了土地交易信息服务站。在江南现代农业园区,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将土地流转收入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列为业主与村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重要条款,园区内已有425人通过“土地换社保”途径参加“新农保”。

实现了新老农保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我县1992年推行了老农保制度,全县已有23万人参保。新农保试行办法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了新农保与老农保的制度对接办法,全县有6.2万名老农保参保人员通过换算缴费重新参加了新农保。通过充分周密的准备、广泛深入的宣传、扎实有效的推进,试点三个多月,全县参保达12.58万人,征缴保费3.69亿元。

四、制度完善“特”认真

由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与《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32号)和《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35号)存在差异,为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妥善做好制度对接,做好国家“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题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

开展对接考察。10月26-28日,李在扬局长带领市局和县局的相关人员专门赴成都市、金堂县考察学习新农保试点工作。成都市自11月15日开始实行的《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其制度设计与县《办法》基本一致,其差别主要体现在成都市设定的缴费基数较高(30%、40%、50%),缴费费率较低(12%),且政府补助和耕保补贴额度较高,参保人个人缴费少。目前,成都市拟在原制度框架下,结合《指导意见》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办法后(增设10%、20%的缴费档次等)在全市推行。金堂县作为成都市新农保试点县,已按成都市原办法参保的农民有15.2万人,目前也准备按照成都市原制度模式完善试点办法,增设较低缴费档次,待遇计发叠加试点县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

开展对接研讨。11月5-6日,市局专门邀请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社保专家林义教授、蒲晓红教授、胡秋明副教授和杨一帆博士到县和我市进行调研座谈。专家们一致认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了成功,成效显著;城乡统筹是我国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的探索具有超前性,非常有价值、有希望,应该充分肯定。《办法》立足了当地实际,目标明确、机制成熟、运行可持续,其方向是正确的。在此前提下,应当继续坚持下去,并在探索中逐步完善;《指导意见》出台后,在选择制度模式时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同时积极争取省、部领导的支持,否则就难于保证现行制度平稳运行。就制度对接中的具体问题,专家们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对接汇报。10月28日,侯恩超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赴省劳动保障厅新农保试点办就制度对接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沟通。试点办要求:试点县的试点办法要尽快上报省厅;县上的试点办法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实施办法》制定,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计发办法等要与《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一致,如《指导意见》中明确的100-500元的固定缴费档次必须要坚持等;原已开展新农保探索的地区也要按此要求调整和对接。现正在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和专家的建议,完善《办法》,并适时向省厅报告。

第12篇: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汇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同意,今年5月,市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市率先启动,经过市、县4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完成了既定试点任务,达到了检验制度、完善政策、建立机制、提升能力的预期目标,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一、制度准备“特”充分

研究方向特明。初,就着手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研究

,主要就城乡居民养老需求现状、个人缴费能力、政府财政帮助能力、确保基本养老生活水平等方面进行详尽调查,对原农保制度和现行城保制度弊端开展研讨,结合“低水平、广覆盖、相衔接、可持续”原则,按照“打破城乡界限、实现制度统

一、共享发展成果”的指导思想,借鉴全国各地探索成果,进行广泛的制度探索,形成了与城保模式相统一的《市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论证范围特广。为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可持续,历经深入城镇社区、居民户和农村乡镇、村组及农户进行了解,听取民声,广泛征求基层劳动保障专业工作人员意见,并纳入全省首届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论坛会评鉴,邀请省厅来广现场调研、把关指导,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林义教授及省知名专家进行理论上论证,送请西南财大社保精算专家张运刚教授组织的专家组进行可行性精算论证,得出了“符合社会保险发展方向、方案可行、具有可持续性”的肯定结论意见。 重视规格特高。今年四月,省劳动保障厅批准了全省唯一一个《市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5月7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定

5月27日,县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省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成明同志亲自参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并明确表态省厅在全省只跟踪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8月6日和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强同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菲同志先后赴县调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把县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特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要突破口,作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给人民的光荣任务,作为对县委、县政府的政治信任,作为人民切身利益所系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整改的重要内容,要求县委、县政府不负省委、省政府的希望,不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不负人民群众的厚望,创新务实,扎实工作,把试点工作抓出成效,确保为全市面上推开创造经验。

二、制度内容“特”超前

原则制度。《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覆盖本县农村居民、可衔接转移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凡户籍关系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行统帐结合制度模式。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县

型农村养老保险具体事务。乡镇政府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发展改革、人口计生、民政、公安、税务、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缴费筹集。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以缴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不得减免。对大龄、超龄初次参保和已参保超龄续保等人员,可按享受养老金基本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和最低缴费15年规定,一次性缴纳相应不足年限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以缴纳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自选确定。年龄超过60周岁老人初次参保缴费,补缴养老保险费可视年龄适当减少,具体办法待省政府确定后实行结算办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个人应按年足额缴费续保,也可趸缴续保。对断保后补缴断保年限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补缴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自选确定。政府和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特定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补助,以及农村居民土地、林地和林权等的出租、出让、转让等流转收入代理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为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各级政府对统筹基金的资金投入,其中市、县级政府按当期领取养老金人数10元/人·月定额标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按年划入统筹基金账户;基金利息和运营增值收入;其它社会资助性收入。

制度。参保人员缴纳的基

(莲山 课件) 本养老保险费按实际缴费基数的12%建立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完毕后在统筹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前死亡的,个人缴费本息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有结余的,余额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出国、出境定居人员可以

凭相关手续办理退保手续。未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退还全部个人缴费本息;领取养老金待遇的,退还其个人账户剩余额,对个人账户剩余额小于个人缴费发放剩余额的,按个人缴费发放剩余额退费。退费处理后,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参保后年龄到达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参保后到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时,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超龄一次性缴费15年参保人员,从足额缴费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的时间和标准:由当地政府适时确定。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分别按死亡时上月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的4个月和8个月从统筹基金

关系转变。养老保险在本统筹区域内转移只转关系。跨统筹范围的转移:原则上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一并转移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对迁入地不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一次性退还其全部个人缴费本息,也可在参保地封存或继续缴费续保,但续保缴费不再享受当地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等对个人的特定补贴、补助。在统筹区域外务工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养老保险缴费全额转入社保基金账户的,保留个人账户和缴费地缴费指数记录;养老保险缴费未全额转入的,依据实际转入历年度缴费金额,按我市相对应年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规定重新核定缴费指数和建立个人账户。对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保关系转移,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实际缴费指数低于0.6,可按历次实际缴费时缴费标准规定补缴相应的本金和利息。农村土地、林地、林权和宅基地按规定投入运营后,可由法定机构组织从流转收益中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本息,提高缴费档次;农村土地被依法征用,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按不重复享受补贴、补助和不重复参保缴费原则,自愿选择保留或结算退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出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监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县区为统筹单位,逐步向市级统筹过渡。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共同设立养老保险资金专户,统一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和侵占。对基金支付使用,实行县区申报,市级批准的管理制度。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

格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基金安全。

三、制度实施“特”见效

根据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们建立了“低水平、广覆盖、多档次、相衔接”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通过试点,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普通欢迎,超过预期目标,展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农民切身感受到参加新农保得到了实惠,逐步促使其将长期以来养儿防老的观念转变为参加社保养老的自觉行为,农民群众普遍认为只要缴费标准合适,政府又给补贴,就愿意踊跃参保。

充分考虑收入差异大的这一特点,科学设计制度,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得到了检验。缴费档次设定与各类人群缴费能力相适应,缴费档次选择多样,缴费基数从10%到100%都有人选择缴费,在已参保的12.58万人中,按最低标准10%缴费(年缴501元)的有117300人,按20%-100%缴费(年缴1002元-5008元)的有8500人,60%以上直接进入城保,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参保人员年龄结构趋于合理,从16岁到95岁不同年龄段的人员都积极参保,特别是16周岁至59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比例达70%,劳动年龄内参保人数与超龄参保人数的比例为2.3:1,体现了农村社会保险的可持续性,基金运行的平衡性,待遇水平基本满足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需求,经测算和评估,系统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目前全县有3.88万参保农民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均月待遇116元,保证了农村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这一惠民政策出台,从制度上为广大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

制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群众参保积极踊跃,变“要我保”为“我要保”,据统计,仅家庭整体参保达到4686户14058人,其中还有90岁以上的老人参保。

打破城乡界限,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为基础,城乡统筹,制度相融,破除了养老保险城乡户籍界限,将参保对象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创新探索出全民社会保险的路子,弥补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使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养老保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12.58万参保人员中,农村居民达12.33万人,占98%以上。

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有了新突破。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积极探索并推行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办法,拓宽筹资渠道。县财政按领取待遇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元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体现了政府责任,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鼓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为参保农民补助新农保,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我县运山镇文庙村两个组,用集体经济收入分别对220名参保人员补助200元、300元,永宁社区二组用集体收入对45户参保家庭,每户补助4000元,据统计,试点期间,全县有21个乡镇127个村12105人享受集体经济参保补助,补助金额达862.8万元(含失地农民参保补助)。

探索“土地换社保”新路子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在陵江镇、中土乡等4个乡镇试点,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机构,所属村建立了土地交易信息服务站。在江南现代农业园区,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将土地流转收入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列为业主与村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

425人通过“土地换社保”途径参加“新农保”。 实现了新老农保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我县1992年推行了老农保制度,全县已有23万人参保。新农保试行办法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了新农保与老农保的制度对接办法,全县有6.2万名老农保参保人员通过换算缴费重新参加了新农保。通过充分周密的准备、广泛深入的宣传、扎实有效的推进,试点三个多月,全县参保达12.58万人,征缴保费3.69亿元。

四、制度完善“特”认真

由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与《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32号)和《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35号)存在差异,为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妥善做好制度对接,做好国家“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题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

开展对接考察。10月26-28日,李在扬局长带领市局和县局的相关人员专门赴成都市、金堂县考察学习新农保试点工作。成都市自11月15日开始实行的《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其制度设计与县《办法》基本一致,其差别主要体现在成都市设定的缴费基数较高(30%、40%、50%),缴费费率较低(12%),且政府补助和耕保补贴额度较高,参保人个人缴费少。目前,成都市拟在原制度框架下,结合《指导意见》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办法后(增设10%、20%的缴费档次等)在全市推行。金堂县作为成都市新农保试点县,已按成都市原办法参保的农民有15.2万人,目前也准备按照成都市原制度模式完善试点办法,增设较低缴费档次,待遇计发叠加试点县中央基础养老金

补贴。

开展对接研讨。11月5-6日,市局专门邀请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社保专家林义教授、蒲晓红教授、胡秋明副教授和杨一帆博士到县和我市进行调研座谈。专家们一致认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了成功,成效显著;城乡统筹是我国未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的探索具有超前性,非常有价值、有希望,应该充分肯定。《办法》立足了当地实际,目标明确、机制成熟、运行可持续,其方向是正确的。在此前提下,应当继续坚持下去,并在探索中逐步完善;《指导意见》出台后,在选择制度模式时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同时积极争取省、部领导的支持,否则就难于保证现行制度平稳运行。就制度对接中的具体问题,专家们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对接汇报。10月28日,侯恩超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赴省劳动保障厅新农保试点办就制度对接等问题进行了专门沟通。试点办要求:试点县的试点办法要尽快上报省厅;县上的试点办法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实施办法》制定,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计发办法等要与《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一致,如《指导意见》中明确的100-500元的固定缴费档次必须要坚持等;原已开展新农保探索的地区也要按此要求调整和对接。现正在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和专家的建议,完善《办法》,并适时向省厅报告。

第13篇:某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XX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自乳山市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进以来,XX镇以对群众高度负责为准则,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乳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现对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召开由各行政村一把手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具体措施,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为全镇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为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乳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驻片两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抽调3名懂电脑操作、工作认真负责的机关干部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各村也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大力宣传

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的宣传,一是传达部署,

积极动员。组织开展了由全体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及各村支部书记、主管会计、村两委成员参加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乳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精神,并要求各行政村按照此次动员会部署,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制造气氛。通过发放乳山市新农保政策问答和XX镇新农保收缴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为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强化职责,认真落实

全镇以片为单位,积极开展新农保工作。各片以驻片两委成员作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协调本片的工作进度,实行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区、区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传、帮、带作用,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全镇新农保工作。

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镇参保人数已达万人,投保率达到%,缴费金额万元。

二、明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镇将接乳山市创建全国新农保示范市之际,切实把新农保作为2011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宣传方案,在原来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对重点村庄、重点人群和农民认识上的误区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对“年轻农民”和“富裕农民”的参保意识问题,通过邀请受保人现身说法、“以发促缴”等宣传方式,消除农民参保缴费的疑虑,进行重点强化、重点突破,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争取明年收缴率达到%

(二)继续完善镇农保人员的配置和管理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继续加强全镇新农村工作机制,特别是行政村组织机构的完善,进一步形成自上而下,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培训班的方式,切实提高镇、村两级新农保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认真做好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发放、稽核检查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尽管我镇在第一阶段的新农保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因此我镇将继续做好各方面工作,让广大农民尽快了解这项惠农政策,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新农保工作中来,使广大农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沐公共财政阳光、分享到新农保制度带来的实惠。

第14篇: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2011——2012年XX新农保工作情况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自2010年10月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制度,我们镇村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的新农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我镇新农保应参保人数0000余人,2011年参保人数0000余人,征缴费用0000万余元,新增参保0000余人,征缴保费全县最好,除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已进企业职工保险等方面原因不满足进保要求人外,我镇已超额完成县规定任务。现全镇新农保领保人数0000人,今年发放养老金约000万余元,已报死亡人数000余人。

二、办法新,责任重,明确奖罚制度,不断督任务完成。

在2010年完成新农保任务的基础上,2011年新农保任务新增0000万元的保费收缴任务, 0000人的新增对象,我们没有惧怕,而是迅速行动,提前将工作局面打开。

1、责任明确,干部亲战。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镇党委政府迅速反应,召开2011年新农保专题会议,将新农保工作作为全镇XX月份的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以办公室为单位的责任制。我们开创性的制定了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包”制度,推动新农保工作进行。党政负责人、包村干部甚至吃住在村上,和村干部不分白昼地走组串户,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镇书记数次晚上召开党政负责干部紧急会议,汇报征缴进度,进行督战,并下发专门督查通报0期。新农保工作得到了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镇新农保工作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2、奖罚分明,影响考核。将新农保纳入村级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实行“五挂钩”,即与民政救灾救济资金挂钩,与新农村建设点安排挂钩,与扶贫开发和项目建设挂钩,与村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与村级转移支付挂钩。凡没有完成新农保任务的村,扣除该村转移支付经费,直到扣完为止。

三、任务重,质量保,吃透参保政策,禁止“浑水摸鱼”。

今年县下达我镇新农保收缴任务完成000以上,为完成如此大的任务,镇召开新农保征缴专题会议X期,每个村按公安户口信息必须完成0按新农保参保条件规定,外出打工已参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不予再进,另外公安户口信息中还有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人员,此部分人员也是无法参保人员,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但是镇干部和村干部只能继续做工作,最终某些村已经达到00参保。今年的寒冬十—二月,全镇上下都是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身影,宣讲政策,解答疑问,收缴保费,形成了伍市美丽的工作场面。当然,某些村为完成任务,将户口尚未迁入的人员(嫁入的媳妇)、非农户口人员都上报参保,我们农保站作为信息收集和存档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合条件不予参保,给村干部和村民解释,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卡关切源,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纯度。我镇000万的收缴, 000符合新农保的参保条件,最后我镇新农保收缴任务完成000。

四、业务精,责任担,克服人员配置,做到“不托后腿”。

我镇农保办一共四人,主管、主任和两名业务员,具体业务工作仅由两人完成。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总结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最短的时间里,我们完成了000余人的参保,000万余元的批量缴费。我们采取业务上一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审核表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利用公安数据表更准确、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有时为了一个人的资料不齐全,我们要打电话通知村级联络员,要求资料报送齐准,村干部更是冒着严寒,奔波于村民家、派出所、打印店、农保办之间,为的就是将每一个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

五、问题杂,扫尾难,要求理清思路,保证“一个不少”。

1、改错信息,不留疑点。大面积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遗留下来的一些个体化问题,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员,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误、地址不是本镇的、保费数额不对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但是这个更改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多项手续协调,相对难度较大,花费时间较多,要求业务员思路清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在历年前要保证本镇范围内所有符合政策人员“一个都不能少”的参保,让每个人在0岁后能正常领取养老保险。

2、存折打印,不漏发放。今年新增000余人参保人员,新增000余人存折,我们与信用社密切联系,努力将存折准确、及时打印,并争取在今年历年前全部发放。

五、日常工作,月报增减,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发放到位。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全年性的,常年性的业务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确,我们根据县局指示,定于每月X日定期报送60岁到龄表格和死亡表格。我们将村级报表工作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列入村级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对未及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的村级联络员予以批评和处罚。在这种严格的管理下,我镇的新农保工作每月发放准时到位,让老人每月如实地领到了来自中央的养老保险金。同时我们针对领保人员是老人的特点,存折常有遗失、损坏等,我们提供咨询甚至代为办理业务,为老人提供了最为人性化的服务。农保站工作也得到了村干部和村民的认可

第15篇: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侯家庙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有序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我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切实开展好工作,乡劳动保障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序进行。下面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培训工作情况

7月25日,我乡继区委党校培训会后再次组织各村协办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员共计15人。培训活动主要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系统流程操作等业务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针对他们读不懂、弄不清的政策、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并对重点、难点和今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辅导。要求村协办员在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摸底排查时,必须严把三关,即年龄关、户籍关和生死状况调查关。对参保对象特别是年满60周岁的、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无遗漏。

二、宣传工作情况

为营造浓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氛围,促进宣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力促该项工作稳定推进,乡劳动保障所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一)积极调动各村党员、有威望人士的带头作用和影响力,鼓励他们带头参保。乡劳动保障所深入各村,召集党员及村民代表召开会议,面对面宣讲,以点带面,确保宣传工作广覆盖,真正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使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主动参保。

(二)在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中广泛开展“算账对比”工作,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与银行定期存款相对比、与国家补助缴费相对比、与不参加任何保险相对比,并把缴费年限、缴费档次与领取待遇对应关系制成简表发放给广大城乡居民,给他们算笔明白账、实惠账,让他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缴费,实实在在感受到参保的实惠和好处。

(三)按照区劳动局要求,乡劳动保障所及各村将制定的宣传牌挂在显眼的位置,旨在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另外,还在各村醒目位置通过书写固定标语、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活动,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留死角,不漏一户。截止目前位置,全乡累计发放宣传单48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条。

三、参保登记情况

乡劳动保障所抓紧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重点加强了对60周岁以上人员的参保登记审核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无遗漏。我乡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9119人(7937人),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参保

人数1633人,16—59周岁符合条件参保人数7486人。经过乡劳动保障所和各村的共同努力,参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统计,全乡已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6382人次,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参保人数为1623人,16—59周岁符合条件参保人数4759人。

按照区劳动局要求,各村按照就近原则到指定信用社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后慢岭村、小慢岭村、老虎坟村、赵家营村、乔家湾村、赵家梁村6个村正在紧锣密鼓的展开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量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缴款单供不应求,导致缴费进度慢。

(二)参保率底:由于个别村存在上学、服兵役等未注明情况、各村普遍存在人户分离、空挂户等情况,特别是中青年农村居民外出务工人员多无法联系,难以办理参保手续。

(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可能存在侥幸心理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导致以后不能退保。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参保人员队伍庞大,任务艰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民心工程。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定期到各村进行督促指导,对各村的工作进展情况进

行跟踪督查,确保今年九月底前,全乡参保率达到90%,按时完成区劳动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第16篇:国外养老保险改革

增强企业和个人作用实现养老金开支平衡

养老保险,国外如何改革

来源:《环球时报》 2005年12月19日 第19版

作者:本报驻外记者联合报道

编者按:2005年12月14日,国内各大媒体都在显著位置刊登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这项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在世界范围内,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许多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暴露出问题。改革养老保险体制,使民众老有所养,成为各国面临的一项艰巨挑战。

俄罗斯:退休金储蓄“上不封顶”

本报驻俄罗斯特派记者马剑报道:退休者养老金低、生活差,一直是俄罗斯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据统计,俄罗斯共有4000万退休者,数量几乎占到人口总数的30%。目前,俄居民的基本退休金(完全由政府支付)每月只有553卢布(1美元约合29卢布),大大低于俄最低生活标准1554卢布。近年来,俄罗斯老龄人口越来越多,加上法制不健全、社会保险活动不规范等各种复杂的社会原因,养老金改革成了俄政府最犯难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好转,俄罗斯政府开始偿还前几年拖欠的大量退休金,同时着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基本思路是:从完全由国家拨款的退休金分配制逐渐过渡到退休金个人储蓄制。即除了基本退休金外,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一定比例的工资,存入退休储蓄基金账户,由管理公司来管理这一账户。这一改革措施一方面可减轻政府负担,另一方面使人们在退休后能够依靠退休金过上正常安稳的生活。

记者特地向俄罗斯同行奥列格进一步了解情况。奥列格在一家国有新闻单位工作。他告诉记者,其月收入约2万卢布,比普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略高。他根据自己的开支情况,每个月把工资的13%存入退休储蓄基金账户,数额约为2600卢布。照目前的情况看,20年他退休后,可以从退休储蓄基金账户中每月领取5000卢布。奥列格说,如果希望退休后多领养老金,人们还可以从自己的工资中多扣存一点。奥列格半开玩笑地说,这个比例“上不封顶”,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他告诉记者,以前俄罗斯拖欠养老金的事情时有发生,但自从普京上台后,俄政府不仅偿还了以前拖欠的养老金,还几次把养老金的数额提高,这些都让退休者们心里有了底。因此,政府推行的新养老金制度也受到了大多数人的拥护,奥列格自己对新的养老金制度就很满意。

为了让居民有更多的选择,俄政府不仅有国有的退休储蓄基金管理公司,还允许私营基金管理公司吸纳居民的退休储蓄基金,但是对私营基金管理公司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目前,俄只有55家私营基金管理公司被准许进入退休储蓄基金市场。据了解,目前俄罗斯私营公司管理的退休储蓄基金业务发展迅速,估计到2010年,由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退休储蓄基金额将占俄居民退休储蓄基金总额的10%。由于私人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投资股票等有价证券,比较灵活,利率也较高。另外,俄政府相关机构还严密掌控这些基金的运作情况,保证即使这些公司破产也不会使退休储蓄基金受到损失。

日本:力争养老基金开支平衡

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张莉霞报道:随着日本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在全国人口中所 1

占比例不断提高,社会负担越来越重。另外,日本实行超低利率政策,股市又长期低迷,日本养老基金的资金运作十分困难。日本厚生劳动省所管辖的养老金基金2001年至2003年曾连续三年出现巨额亏损,累计亏损达6万多亿日元(1美元约合119日元)。

日本政府2004年不得不大幅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提高保险费。将交纳保险费的比例在原来占工资总额13.58%的基础上,每年以0.354%的幅度提高,到2017财年,将保险费提高到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8.3%。

第二,逐年降低向被保险者支付保险金的数额。计划将平均养老金支付额逐年降低到2023财年的50.2%。

第三,调整养老金发放方法。日本政府从2002年开始制定了一项“物价联动型养老金支付办法”,就是根据物价跌幅,减少养老金的支付额。由于这几年的物价下跌,养老金支付额也相应减少。2002年平均每位养老保险金领取者的月收入减少了约7700日元左右。

不过,这样的养老保险改革使日本国民对保险制度失去信任,加剧了人们对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不安心理。许多投保者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现在就出现了问题,将来会怎样就更难说了。许多年轻人甚至拒绝交纳养老保险费。根据日本政府有关方面的统计,在应加入“国民年金”的人中,有37%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交纳保险费。拒绝交纳养老保险费问题成了日本养老金制度的一个重要不稳定因素。为了解决部分人拒交保险费问题,日本政府已经决定采取查封银行存款、冻结个人资产等非常手段,强制人们交纳养老保险费。

德国:干满45年才能拿全额退休金

本报驻德国特约记者青木报道: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养老保险法》的国家。德国联邦养老保险局的负责人哥特曼博士告诉记者,德国养老保险实行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负担制,最大的特点是实行代际协调制度,即由目前工作的人员承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正常情况下3个劳动者负担一个退休者,但据预计,20年后这个比例会降到1.3∶1,显然,那时整个养老金制度将崩溃。目前,为了弥补整个养老金的亏空,德国政府补贴占养老金支出比重已由先前的1/4上升到1/3,财政不堪重负。

为适应经济与社会的重大变化,德国正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其中主要有以下几大招数:

第一,努力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间的平衡。2002年,德国政府推出了“里斯特改革方案”,鼓励个人在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同时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计划。该方案规定,现在的就业者每投保一个附加养老金,政府就给予其一定数额的补助或税收上的优惠。目前,德国政府每年拿出700亿欧元补贴,并用部分生态税补充养老基金。据德国专家估计,在该计划的激励下,德国私人养老保险在整个养老保险金的比例将从近期的15%增至30%。

第二,实现养老金交纳和支出平衡。由于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养老金供求比例失调。为稳定养老保险体系,政府努力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就业人口,鼓励生育,希望增加未来养老金支付群体的数量。同时,政府不断提高就业人员交纳养老保险费占其工资总额中的比率,2003年这一比率提高到19.5%,今明两年可能升至19.8%。

第三,提高退休年龄和工龄,控制提前退休。德国的退休金全额为工资的70%。目前德国男性65岁、女性60岁就可以退休,但能拿到全部退休金的人极少,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工龄达到45年的退休者才能获得全额退休金。德国政府还计划从2011年开始把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5岁提高到67岁。同时,鼓励退休者参加部分时间工作,对提前退休者则扣除其部分养老金。

美国:企业年金成为养老金主体

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杨逍报道:随着战后“婴儿潮”一代人步入老年,美国的养老问题也日益突出。据预计,2018年前后,美国养老金年支出将会超过年收入,而到2042年前后,美国养老金将完全破产。因此,布什这一届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养老金制度的改革。

美国的养老金制度靠“三条腿”支持:“第一条腿”是每个公民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政府每年给予大量补贴;“第二条腿”是企业年金(即企业资助的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第三条腿”是个人资金的各种收益。

据报道,布什政府的养老金改革计划主要是从现有6.2%的社会保险税中抽出2%,转移到职工的企业年金中,同时企业和职工也增加相应的比例,使之成为美国人养老金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另外,美国政府还通过有关法律以税收优惠等形式来鼓励企业与雇员共同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公司为雇员的企业年金计划投入的资金在一定限额内可作为营业费用列支,并从其应纳税款中扣除;雇员交纳的资金也可从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款中扣除或享受税收减免。这样,企业和雇员之间对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都有较高的积极性。据统计,目前美国人企业年金的资产总额已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6%,不但是美国人养老金的主要部分,还为美国经济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

第17篇:湖屯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湖屯镇2009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 作 汇 报

2009年,湖屯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2009年上缴农村养老保险数177.0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44%,其中新增人数1009人。全镇参保人数22695人,参保率达50%以上。

二、我镇有被征地村5个,人口2429人。全年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55280元,参保人数542人;同时做好保险金发放工作,较好的保障老年人的正常生活。

三、加大宣传,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上报人员信息,公示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名单,镇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村、镇、市三级层层把关,审查上报人员资料,确保万无一失。为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放工作,实行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每村都有一名包村干部协助养老保险金的发放,严格发放程序,防止代领代签,

1 确保将保险金发放到每位领取人手中。当前,做好领取人员情况上报和年满60周岁人员上报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项业务的办理工作。对符合领保、退保人员及时办理手续,核对好缴费信息,做到准确无误。对2009年各村缴费情况及时进行微机输入,并对以往缴费信息进行核对处理,归档整理各种缴费、发放档案,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好各项任务。

总之,2009年的农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差很远。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湖屯镇劳保所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第18篇:勐戛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勐戛镇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情况汇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农政策,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极大地解决了百姓老有所养的问题。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在州、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镇按照“三低一广”(即低门槛、低缴费、低享受、广覆盖)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立目标,广泛发动,全力做好该项工作,现对2011年我镇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成果

我镇辖9个行政村,108个村民小组,全镇人口3.098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万人,自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市、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镇干部、村两委、群众的共同努力,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截止2011年10月17日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18万人,参保资金131.37万元;占市政府下达任务数1.5万人的87.45%,同时已填写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3.1332万份占总数3.2372万份的96.78%,复印身份证件1.6万张占总数1.6221万张的98.63%;(2010年参保人数为1.3086万人,60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为3007人),累计发放领取养老金存折3135本,其中参保缴费存折128本,累计办理死亡退保15人退保资金1623.6元,死亡上报停发基础养老保险金76人。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我镇及时制定征收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镇纪委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做到一级管一级,明确职责,分工到位,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健全工作制度,与各村签订《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村确立了以村官或副主任为信息代办员,负责本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汇总上报工作。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我镇顺利开展。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在宣传形式上,我镇按照“入户宣传、耐心讲解与硬性灌输相结合”的原则,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增加群众知晓率。自2009年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共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组织包组干部、村组干部深入一线,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讲,入户率达100%,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为群众解疑答惑;提高农村居民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在宣传的内容上,采取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语言,最大限度的解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参保条件、基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养老金发放和待遇等备受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让群众知道好处,让农民掌握政策,让群众解除疑虑,从而提高了群众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接受程度和认知度,扭转一些农民怕吃亏的想法,教育、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新农保中来。

(三)多措并举,重在落实:

1、分层次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培训。镇上于5月13日召开

了2011年新农保征收启动会并对全镇包组干部、村两委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各村也分别召开了新农保专题会议,对村组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做到业务熟练,操作规范。

2、组织包村领导、包组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实行包村领导包片、包组干部、村民组长包户明确工作任务,限定工作完成时间,统一上门为群众发放、登记、填写表格,统一收费、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同时镇政府按照工作成绩、工作方法、完成情况三项对包村领导、村委会、包组干部,实施综合考评,且纳入个人年度考评。

3、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阳光操作。镇劳保所及时了解各村的参保情况,对工作进度慢的村委会及时进行督促,并上报主要领导在每次开会时进行全镇通报。

4、加强劳保所专职人员的业务理论学习,并公示其通讯方式,做到24小时解答群众疑问。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问题困难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征收扩面工作十分困难,好多20岁左右的年轻人对养老问题还不完全理解,总是认为自己还年轻,距60周岁还相当长,以后再慢慢参保,这就形成了我镇动员参保工作的难点和重点。

2、参保达到领取时间的老人不能及时领取到养老保险金,新参保后死亡的不能及时的退保,1992年至1997年的老农保(460多人)参保缴费对照表和现在的新农保享受情况差距过大,使很多老农保参保人不愿意参加新农保, (缴费手册封面字样二年三变,如: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潞西市农村社会养 3

老保险手册、芒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这些都会引起群众的质疑,给新农保、保费的收缴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3、各村对2010年应参保人数核查基数不够重视,使上报基数过大,造成参保任务过多,加之今年新农保工作是在雨季启动,做为农村,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可以说在雨季是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反而还要把经济收入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同时农保参保、参加合作医疗缴费、子女学费等多头开支集中于这段时期,进一步增加了农户的负担,使得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难度加大。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业务量太大,经费不足、且市政府安排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不能及时的下拔到乡镇,这也给我镇新农保的征收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宣传政策的优势,深入各村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参保积极性,推进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2、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相应提高新农保在考核中所占比重。

3、继续排查落实全镇60岁以上,无户口、残障人员的排查工作,加大对保费的征缴力度,按照政策进一步确定参保对象,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

尽管困难很多,阻力很大,但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镇一定会把新农保工作完成好。

勐戛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第19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于2009年发出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从2009年起在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市上杭县作为全省9个首批试点县之一列入试点,今年国务院决定继续开展新农保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 23%左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新农保工作,决定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采取“10+7”的方式开展第二批试点,即10个国家试点县+7个省级试点县,到2015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劳动保障局积极主动向上争取第二批试点指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下,省政府决定安排我市第二批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单位3个,使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超过50%国家级试点县的设区市。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为加快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度,让老区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享受新农保政策,在开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时,采取“全市统筹,市县共担”的办法筹集资金,在全市7个县(市、区)范围内普遍实施新农保制度,提前在今年内实现对全市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

开展新农保试点,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对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上世纪90年代推行国家没有补贴的老农保制度而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不用缴费可向政府领取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二是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参保给予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所形成的利息作为个人账户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国家发给的基础养老金合并成养老金按月支付,直至终老,以此保障老年生活。

四、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财力的不断增加,再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广覆盖”就是要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依靠政策的优惠,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增强新农保制度

的吸引力,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吸纳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之中。“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民的特点,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给农民留有选择空间,也给地方财政补贴留有余地。“可持续”就是要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新农保基金能够保值增值。

五、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根据中央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省制定实施意见,试点县(市、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六、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

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七.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保?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没有办理户口登记的农民,应先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后才能参保。

八、新农保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省、市、县政府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九、参加新农保政府有给予补贴吗?

参加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给予补贴。政府补贴有以下几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是: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年缴费200元,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5元;年缴费300元,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40元;年缴费400元,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45元;年缴费500元及以上档次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50元。三是对45-59周岁参保的农民缴费不足15年,补缴部分给予补贴。此外有经济能力的村集体经济可视财力给予参保农民补助。

十、什么叫家庭联动机制?家庭成员怎样参保?

新农保制度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同时参保缴费,这就是家庭联动机制。

符合条件的子女是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有当地农业户籍在同村居住的子女。包括儿子、儿媳、未婚女儿、招婿上门的女儿和入赘的女婿,不包括已嫁的女儿。

家庭成员参保即是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与其符合条件子女同时参保。

十一、新农保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有什么条件规定?

(1)按有关规定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农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付,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农户,无力缴费,如何参加新农保?

农户有经济能力的,必须参保缴费。若不参保缴费,其父母停止享受基础养老金。对确实无力缴费的农户,可按规定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确认,报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其父母可享受政府发给的基础养老金。但子女在经济好转时应当参保缴费,并补交申请年度养老保险费,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新农保制度对困难群体是否给予照顾?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元的养老保险费。

十五、新农保制度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有哪些照顾?

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以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照顾。

十六、对年满45—59周岁农民参保有哪些照顾?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龄在45—59周岁的农民参保,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到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补缴,按年缴费和补缴的年限累计不得超过15年。补缴年份,政府也给予补贴。

十七、新农保农民交的保险费怎样管理?

农民交的保险费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享受一年定期存款利息,实行保值增值,同时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计发给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直至终老。

十八、新农保养老金由哪几部分组成?养老金怎样计发?

新农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即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新农保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人/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直至终老。

不同缴费档次对应得养老金计发标准预测见下表:

注:以上测算的基本条件:一是个人账户暂按当前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2.25%%计息;二是基础养老金55元/月;三是连续缴费15年。

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能否调整提高?

在国家确定的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省、市、县(市、区)政府将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十、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样处理?

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属于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的,这部分资金余额不能继承,继续用于其他长寿老年人的养老金支付,以体现社会互济原则。

二十一、参加老农保的农民如何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

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新农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二十

二、新农保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农民进城务工如果在务工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民参加新农保后,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各种养老保险的,国家将制定有关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时按规定办理衔接。

二十三、新农保如何与其它保障制度衔接?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等待遇,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政策,在不损害农村居民既得利益的原则下,妥善做好新农保与这些制度、政策的衔接工作、具体衔接办法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

四、农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村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已办理新农保参保登记的人员,应于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持身份证到指定金融机构领取银行存折或由县级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到参保人手中。

新农保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

金融机构根据县农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的银行存折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

二十五、新农保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经办点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

二十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照相

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

参加城保的农民工不符合领取条件,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规定将资金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按农保规定享受待遇;参加城保满1年的缴费,视同为新农保缴费1年的年限。

已经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果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前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农保待遇。

已经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人员,条件发生变化,如又享受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

第20篇: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

我国从2011年起开展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在从事这项工作中,发现了一些工作上的难点也总结了一部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方法。 注重多种渠道宣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常抓不放,推行政务公开,在平时群众前来办理业务时,介绍宣传相关政策,方便以后社保工作的开展。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部分地区刚刚建立起来,广大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对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了解极其有限。在各村完成指标任务的时候,出现很多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不愿参加保险,或者对参保后的待遇享受持有怀疑态度。与群众沟通,努力提高村民的参保意识,取得村民的理解与信服成为工作开展的重要条件。

在每年缴费统计工作尽量细化,以村为单位分组核对,并且经常清查纠正往年缴费统计表中存在的错误。避免出现漏登、错登等情况出现。设立监督台,意见簿,对养老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

与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做好沟通与衔接工作,出现账号错误,需要挂失存折等问题时,及时联系,为群众解决疑难。对户口转移,需要跨城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对一些参保积极性不高的群众,鼓励他们提高缴费档次,放眼长远利益,保障晚年生活。

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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