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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02 14:26: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劳动就业、人才流动的方针、政策,制定市人才劳动力就业和流动的管理与实施办法。

2.负责市人才劳动力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交流工作,负责用工招聘广告的审核与发布工作,组织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双向”选择。

3.负责市人才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定人才劳动力市场的管理细则,对各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其他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保证人才劳动力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流动。

4.负责本市级专科以上毕业生、复转军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其他社会失业人员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求职登记证》的职业介绍对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实现求职登记、组织“双选”、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就业、培训申请、鉴定申请、档案管理和转递、用工信息搜集和发布、政策咨询,建立就业援助制度,为职业介绍服务对象就业再就业提供专门的免费帮助和服务。

5.负责单位或个人委托劳动人事代理业务。办理委托单位或个人的合同签订,身份确认,档案委托管理和转递,档案工资调整,工龄核定,毕业生转正定级,代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代办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考试、评审和退休、退职、辞职事宜,代理各类引进人才和流动人员集体户口的靠挂,代管、转递党组织关系。

6.负责全市外来劳动力用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规范使用外用工,审核集体劳务用工,指导各区外来劳动力管理工作。

7.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常登记、《求职登记证》发放、职业介绍及推荐就业工作,根据用工单位需求,有序引进外来劳动力。

8.负责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提供市场化再就业服务,并对其中的弱势群体做好帮扶工作。

9.负责克拉玛依市各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其相关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组织本市富余职工和失业人员进行短期工程劳务承包和开办经济实体,开展劳务输入、输出工作,拓宽就业渠道。

11.负责我市大专以上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其他社会失业人员的岗前招考、培训申请和就业培训工作。

12.负责开展我市大专以上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其他社会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设计和就业再就业备案工作。

13.负责人才测评及其咨询工作。为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客观、公正的人才素质测评依据,为各类人才提供科学、规范的择业服务。

14.负责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荐评、劳务派遣、人才派遣、人才引进业务,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15.负责中国新疆人才市场石油石化专业市场的日常工作。

16.负责中国新疆人才市场石油石化专业市场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17.负责克拉玛依市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18.负责克拉玛依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市委、市人民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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