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创卫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摊位和店铺规范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02 18:54:5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创卫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摊位和店铺规范指南

一、基本规范

(一) 落实“门前五包”,确保店外卫生整洁。

经营者应保持店外的环境卫生,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店面墙体无乱写乱画、乱贴野广告,经常打扫店外卫生,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

(二)加强内部卫生管理,清除店内卫生死角。

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要摆放整齐,货架、柜台下不得放有杂物,及时清理柜台、货架,保持商品的干净整洁;店内墙体干净,无灰尘、蜘蛛网,地面干净;备有垃圾筒,防止垃圾乱丢乱放;店内就餐和住宿与经营区隔离;布线整齐,电线不裸露在外,无安全隐患;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等“四害”做好消杀工作,清除“四害”栖息地。

( 三)设施规范。

市场内柜台统

一、货架统

一、吊挂统

一、电子称统

一、证照悬挂、号牌统一,柜台经营摊位结合部应留出设置电子称及悬挂证照、号牌和安装辅助光源的不锈钢支架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液化气与灶具保持至少0.8米的安全间距。蛋糕房、小餐饮店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业户,应当配备ABC型干粉灭器。 (四) 广告牌匾规范。

第一、市场内广告应当遵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市场内广告牌应当根据市场的种类、特色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尺寸大小、使用材料、广告底色、字体颜色等由各专业市场自定,目前,大部分市场采用蓝底红字)、布局合理、整齐漂亮、安全美观。应与市场的建设、景观相协调;不应妨碍市场道路安全畅通等。

第三、市场内广告要做到内容健康,用语准确,字迹工整,书写规范、色调合谐,

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含有外文及汉语拼音的,要准确无误。第四条、市场内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五)市场相关制度、标牌规范。

1、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场内经营者制度、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制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治安管理制度6项制度(具体制度附后,市场内经营者制度不要求设置责任人)要求市场办公室和市场内醒目位置各一套;市场办公室内上墙制度要求设置在进门处营业执照左侧;

2、市场主要出入口处右侧墙面外侧为某某市场摊位示意图,要求放置在市场入口5米处位置。其内侧为工商行政管理网格责任人,最内侧设置公示栏。

3、12315维权提示牌要求双面制作,自入门处开始设置,每隔50米1个。

4、行市标志牌要以市场为单位,要求统一底色和字体,大小一致、醒目大方。

5、市场招牌要求使用统一材质,统一字体。 (六) 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经营业户应100%亮证经营。经营业户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证件应统一夹持在从业人员左胸处),并做到人证相符,亮证经营。不得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超期限经营现象。各市口证、照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做到统

一、规范、整齐划一,具体要求:

1.店铺要悬挂于进店左侧的墙壁上,距地面1.7米且距离店铺门墙0.2米处; 2.摊位可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正本,在外面出摊的摊位可以市口为单位,统一扯高度为2米的不锈钢拉绳,用夹子将《营业执照》悬挂在摊位正中央;对店内经营店外设摊的摊位,执照悬挂遵照外面出摊的执照悬挂方式,统一悬挂在摊位正中央。

3.证照按规定年检、验照,年检、验照标识齐全; 4.所有证照集中悬挂。

5、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场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悬挂在对着正门中央墙面上,要求距离地面1.7米高。

(七)商品划行归市,物品摆放整齐。

各市口商品摆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缘,保持整齐划一;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应与其它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距不少于5米;熟食、卤腊经营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收集点的间距应大于10米;活禽档、水产档、海鲜档靠墙集中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禽产品、豆制品、粮油、熟食等商品要分类存放、分区经营,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八)严格实行食品经营“四项制度”。

对散装食品、熟食制品、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经营“四项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食品采购严格执行食品索证制度(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严格建立进货台帐。

(九)严格加强上市商品的监督管理,做好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不合格商品的下架处理。

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限制或禁止流通的商品上市,对职责外的商品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商品的下架处理。

(十)加强商品交易行为监管,确保公平交易。禁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等行为。

二、标准规范

(一)肉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上岗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销售的肉品必须是定点屠宰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志及证明,持有进货发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肉品须放在柜台的不锈钢板上经营,排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沿;

5、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配合畜牧部门和商务局做好注水肉和病畜肉下架处理。

6、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来源、进货日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肉品不得上市销售。

(二)蛋类

1、持《营业执照》与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商品置于统一容器内在货架摆放,生、熟制品分开陈列;

3、商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产地或商品来源、进货日期、保质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上市销售。

(三)水产品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水产档应靠墙集中设置,经营区域要与其它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隔不少于5米;不得与熟食、卤腊经营档相邻或相对;

3、给排水设施齐全,排放污水要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污水排放采用三级过滤处理设施,配备高压水清洁装置;

4、冰冻品应上柜台销售,排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沿,并要求配有保鲜冷柜;

5、冰冻品上柜台销售应制作带漏孔的不锈钢器具放置,并配备接水盆(袋)接水,以防脏水二次污染;

6、鲜活水产类应建造销售池, 销售池台外立面地台高300毫米,外挡玻璃400毫米,内挡玻璃300毫米,池内按经营需要用玻璃设置活动隔板,台面应用穿孔不锈钢制作,柜台应设置砧板;

7、商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产地或商品来源、进货日期、保质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上市销售。

(四)豆制品类 标准:

1、持《食品流通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上岗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收集点间距应大于10米;

4、应与蔬果、肉类、水产品、禽产品、粮油、熟食等商品分区经营,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5、应设有防尘、防蝇、防腐、防鼠、防蟑螂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配备加热或冷藏设施,不得露空销售。

6.豆制品销售应设置冷藏设备,应在25℃以下陈列销售,分类陈列,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7.豆腐销售应制作带漏孔的不锈钢器具放置,并配备接水盆(袋)接水,以防

脏水二次污染;

9、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产地或来源、进货日期、保质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上市销售。 10.严格落实食品经营“四项制度”。

(五)青菜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商品分类摆放齐整,不准伸出柜台边沿。

3、督促农业部门设立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

(六)水果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商品分类摆放整齐。

(七)粮食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商品分类摆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沿;

3、对再加工产品(面粉等),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经营“四项制度”,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商品来源和进货台账,并统一进行标牌公示。

(八)活禽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活禽类区应严格按照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原则;用玻璃与其他商品区隔离设置。采用管道式排风,同时设置符合流量要求的三级排风系统,并视外部环境需要,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下水道水池过滤的方式排放废气。存放活禽类使用不锈钢笼,笼底应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设施,各市场可采取集中宰杀、分散经营,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

3、加工好的禽类上柜台销售应制作带漏孔的不锈钢器具放置,并配备接水盆

(袋)接水,以防脏水二次污染;

(九)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熟食制品销售的商店类 标准:

1、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

一、规范。

2、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上岗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对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熟食制品,严格建立食品经营“四项制度”。建立一户多档制度;进货台帐记录及时、准确;从事批发业务的,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索证、索票资料齐全,票、物、帐三者统一;进货渠道正规,商品证、票合法有效;无“三无”预包装食品;无超保质期的食品;无其它禁止上市的食品;对于裸装食品,食品标签填写规范、内容齐全﹙食品名称、生产加工地点、主要原料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商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使用食品夹和无二次污染的包装物。

4、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业户,设有防尘、防蝇、防腐、防鼠、防蟑螂设施,配备加热或冷藏设施,不得露空销售。 六项制度

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 (责任人: )

一、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场内经营设施、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完善经营服务环境;

二、负责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自觉把好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查关和商品准入关;

三、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所出售商品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建立预先赔付制度,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督促场内经营者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管理制度,逐户订立进场经营合同,约定经营违约的责任、场内秩序、纠纷解决的方式和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五、建立并执行治安、消防、卫生、除“四害”、消费维权等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到制度执行有记录,建立市场应急预案;

六、为进场经营自产自销的群众提供便利;

七、配合工商、城市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市场管理工作。 市场内经营者制度

一、持有《营业执照》等证照,佩戴经营证、章,做到人证相符,并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二、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守法经营,做到货真价实、明码标价、亮证经营、公平交易、落实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等;

三、经营行为公平合法,不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限制或禁止流通的商品,出售商品时应当向商品购买者出具购货凭证等;

四、经营者无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行为;

五、经营中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消费者热情、周到;

六、严禁从事酗酒、赌博等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

七、自觉接收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自觉遵守市场有关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规定,自觉执行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自觉履行门前“五包”。

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责任人: )

一、市场配有保洁人员,定位、定责、定时清扫场地、厕所,及时清除污水、杂物,保持市场卫生、整洁;除四害措施落实到位,密度达标;

二、市场摊(店)实行清扫垃圾杂物、除“四害”、货台货柜洁净和柜前柜后卫生包干制度,不随意堆放、倾倒垃圾;

三、市场内排水、排污等卫生保洁设施、用具齐全,销售肉、禽、水产品及饮食摊(店)配备上、下水设施;

四、市场内经营熟食品和食品摊点的营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持有健康证,

熟食有防尘、防蝇设施。

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制度 (责任人: )

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

二、安排食品安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落实商品准入工作制度,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

三、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如实记录食品经营者身份、经营食品品和信用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制度。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督促食品经营者对进入市场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审查相关证明文件,相关票证文件复印备案,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如发现相关凭证手续不齐全或缺乏合法性,不得入场销售该食品;

六、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购销台帐,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进货时间、产地来源、数量等;对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及在市场内销售自制食品的企业,检查是否如实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和数量等内容;

七、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对有关部门检测的不合格食品或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督促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和召回工作;

八、配置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九、掌握本市场不同季节食品安全的监控重点,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场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人: )

一、市场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等;

二、市场内严禁擅自装修、改造门市房,严禁私拉电线、私改电路、私增电器,严禁使用白炽灯、大负荷电器(如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毯等);

三、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应写出书面申请,报市场开办单位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

四、严禁损坏、移动、盗窃消防设施、照明设施和电梯、货梯等;

五、严禁遮挡、埋压、圈占消防设施,严禁堵塞疏散通道;

六、经营者应自备灭火器(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放置于门市房明显位置;

七、经营者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以及如何报火警和安全疏散等基本常识(业主应保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以上常识);

八、经营者有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演练的义务;

九、经营者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要听从统一指挥,既要保证自身的生命安全,又要积极帮助他人抢险救灾。 市场治安管理制度 (责任人: )

一、市场内设有治安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二、经营者有自觉维护市场稳定的义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汇报;

三、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互相吵骂、酗酒滋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和扰乱市场秩序;

四、市场内严禁经营、存放黄、赌、毒等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

创国卫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

芒市农贸市场“创卫“标准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临沭县农贸市场建设和摊位收费调查报告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说明

创卫新风尚,规范新篇章

创卫档案规范通知

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卫工作会议的讲话稿

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国卫工作考核办法

创卫综合汇报材料

创卫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摊位和店铺规范指南
《创卫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摊位和店铺规范指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