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技能培训整改措施
针对2013年6月11日省科工办组织复产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完善技能培训”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专项技能培训,我公司制定了以下措施。
一、职责
1、人事培训科为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对不同岗位进行专项内容的培训。
2、安全部对各车间、部门进行安全相关方面的专项培训。
3、技术质量部对各车间、部门进行技术和质量相关方面的专项培训。
4、生产部对各车间、部门进行设备维修、保养相关方面的专项培训。
5、其它方面的培训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培训。
二、措施
1、人事培训专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根据部门提出的临时培训计划申请,协调临时培训工作。
2、培训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法,培训必须突出岗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3、培训部门负责现场秩序,受训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现场卫生的清理工作。
4、培训部门须保留培训过程记录,其中包括:培训计划(临时培训计划)、签到表、考核记录及影像。
三、要求
1、各部门认真对待专项技能培训,达到专项技能培训的目的。
2、需留记录的部门必须做好培训记录,认真存档。
3、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培训协调工作。
《专项技能培训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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