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红娘商标使用
授权协议
授权方(甲方):广安益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承受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公正、公平达成协议一致如下:
一、甲方将“时尚红娘”第45分类商标使用权授予乙方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正当合法商业活动使用,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商标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圆。
二、签定商标使用协议当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完该商标使用费用,中途概不退款。
三、乙方必须保证只在该协议使用区域内使用该商标,中途不得转让和借用,以及利用该商标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协议自动终止,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行为所遭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再将该商标授予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是乙方使用该商标交纳费用的2倍进行悔约赔偿。
五、此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附则补充内容:
甲方签章:广安益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0826-2366520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广安市城南平安大道140号家庭住址:
签定时间:年月日
《授权合作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