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针对业主的居室所签订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
2、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按照预算表来进行施工,把控好材料使用数量,本着总价包干原则。若最终结算超出施工预算订立时的价格,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程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实行自查自检;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确认,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经过甲方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如有变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果系伪劣商品,则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十倍赔偿给甲方。乙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造成环保超标的应及时提出并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施工方计算失误或漏项的,工程款由施工方承担;施工过程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未经甲方确认增加的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工程设计和预算,由于乙方设计或预算造成实现工程量小于设计或预算的工程量,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从尾款中扣除误差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
6、本补充协议为《装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装修合同中有与本协议内容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备注: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约定,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1、光晟路建议开挖,最深3.5米,最浅2.6米,东西两侧绿化需要搬迁;雨水边沟排水因绿化树木是否可以改成雨水管道在内侧排雨水管道,路边有积水地带增加雨水边井。
2、升光路污水管道在绿化带内路中心,建议开挖;升光南支路可以开挖。
3、升光路北段靠近坤龙路段太深,不建议开挖。
4、设计图纸中为何新、老管道重叠?
5、施工图中没有集水池的施工方法详图。
6、中华路不建议开挖,过路支管较多,深度较深。(2米-3.5米之间)
7、坤龙路和升光路中坤龙路建议开挖,较浅,升光路不建议开挖,较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