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矿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在安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和隐患排查工作。
3、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有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5、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不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6、组织人员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审阅各类安全报表和报告。
8、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
安检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的安全巡查工作,协助科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与编制、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搞好井下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新工人安全教育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4、跟班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负责矿井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掌握矿井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对班组安全员(顶板工、瓦检员)进行业务指导。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汇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排查安全隐患。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积极参加事故救援,组织召开事故追查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