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中介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受托方(即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转让债权的有关事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服务,为甲方收集有意向受让甲方债权的受让方信息,让甲方与受让方就债权转让进行洽谈,促进甲方将债权转让给受让方,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融资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为止。
第三条 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债权金额:
债权种类:
利息:
履行期限:
债务人:
抵押担保情况:
第四条 服务费用
甲方与受让方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的,视同乙方的义务已经完成,中介服务获得成功。甲方应根据转让债权金额的%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用,无论转让债权是否分期到帐或一次性到帐,甲方收到首笔转让款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由甲方全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号:;开户行:)。
若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照中介服务费用的%支付违约金。甲方支付给乙方中介服务费用而产生的税费,乙方概不承担。乙方不提供发票。如甲方坚持要发票,则自行承担占发票金额%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并承诺所转让债权是合法有效的。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3、乙方应受让方要求向受让方提供甲方及债务人的企业信息时,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不得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信息。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信息、资产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与负债信息等。
4、甲方应保证根据乙方工作的需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5、甲方转让债权所产生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合同公证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收集有意向的受让方基本信息,经过筛选后将其集中提供给甲方。
2、在甲方与受让方进行债权转让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给予必要协助。
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按照协议第八条的约定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经乙方催告后,甲方没有在催告通知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2、甲方不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财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的,须向乙方承担债权转让款%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第六条之规定的,须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真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