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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0-03-03 21:55: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 ,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干部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市场化的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必然会发挥其基础性作用,实现对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党政领导干部这一优秀的人才群体,作为一种人力资源,也应该遵循市场规律,“流向”最需要、最适合、最能产生领导效益的职位。长时间来,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没有真正实现人尽其才,其领导潜能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导致了人力资源的大量浪费。《干部任用条例》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明确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方式,为运用市场机制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供了更大的创新空间,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了良好环境。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拉到赛场溜一溜”,“马”的能力如何即见了分效。这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从而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作为一种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方式,必须坚持和完善。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方面,认真实践,探索了一条干部选任工作的新的有效的路子,总结和推广了一些好的作法和经验。但是,由于这种择才方式必须通过量化指标进行取舍,因此在其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些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新形势、与“创造一个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如职位设置的适用性、命题内容的科学性、资格认定的合理性、考察结果的有效性等等,都需要不断加以完善。这些“不适应”性,一是容易导致“以分取人”、“唯考是举”的不良现象发生,一些人因“潜心”于复习,或者碰了“点子”等而进入领导岗位,实则“高分低能”,难以胜任领导工作。甚至个别人成为“考试专业户”,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公开选拔条件中,一些职位的报考条件过分苛刻,如要求“全日制”学历、文秘专业而非中文专业等,导致了一些本来十分优秀的人才因此而被拒之“门”外,影响了干部选 任工作,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运用市场机制选贤任能,就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彻底拆除干部选任的“门槛”,以才授职,把优秀干部配置到最能发挥作用的职位,使之发挥最大的领导潜能。在具体操作上,要在合理设置“公选”职位、提高命题内容的科学性、合理确定报名资格条件、完善考察方案和程序等方面认真加以研究,以增强考试的适用性,选准合格、合适的人才;在对应试者严格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要尽量放宽非原则性条件,对工龄、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采用量化积分的办法进行处理,做到既不放松《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相应职位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又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要积极引入先进的人才测评理论和技术,努力创新考试手段,进一步规范考试方法,采取适当降低书本知识比重,提高专业技能、工作资历、工作实绩、应变能力等分值的办法,尽可能防止因试题片面、单一而导致的应试者“取巧过关”的现象,克服简单地把文凭和考试成绩等同于领导才能以致“以分取人”、“唯

考是举”的不良倾向;可引入“群众评价”机制,扩大选 人用人民主,把公选 对象置于群众中进行民主测评,克服“重考试、轻能力”、“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采取不同层次领导职位统一考试和同一地方不同部门同一职级“联考”的办法,在公共理论科目相同的情况下,择优选择应试者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以扩大参照面和选用视野;要打破人才的身份、地域等界限,以开放的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真正形成“不拘一格”、“人才辈出”的局面。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新时期干部任用工作的一种创新方式,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整个干部队伍的稳定。因此,只有党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部门认真安排部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才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干部选任工作"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但不唯资历",鼓励干部奋发有为、多作贡献;疏通了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性、公正性、竞争性和择性。各级党政要克服"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以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要改变人才培训由政府或单位单方投资的行政行为,推行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投资的机制。干部要视学习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终身事业,为了工作而主动学习和培训是干部理所应当的自觉行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要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用市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后备干部人才队伍。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努力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我们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

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我们要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结合商务工作的实际,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与“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商务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扩大党内民主监督,严格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勇于接受监督,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各项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合理的选任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要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任机制,用可量化的、科学制定的工作指标衡量干部工作业绩,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选拔任用,形成人人进取、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局面。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要把任用选拔干部作为述廉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干部选用、考核、提名、审批环节的责任追究,完善考察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监督职责。

认真履职,切实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

法规学习心得

来源:芜湖县法院浏览:2354次发布日期: 2012-05-25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中央集中出台的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表明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而且也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的成效,在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

学习时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点内容全文进行学习,会后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静心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党组书记以上党课的形式,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学习,增强干警

们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识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法

院网和信息宣传简报为载体宣传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从而为提高选人用人

公信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每学一次都加深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

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整治用人

上的不正之风教育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政策法规的学习的有机结合,为进一步匡正审判机关选人

用人风气、防止司法腐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审判机关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一名组工干部,必须协助好党组选准人,用对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判机关队伍的纯洁性、才能确保司法权的

正确行使,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必须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党性意识强的法官去践行。如何培养、造就一批这

样的人才?如何选拔出优秀干部?如何使用这样的干部?事关我们所在的部门和从事组工工作

的干部对政策法规学的有多深,用的准不准,干的实不实,组工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

能力决定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发挥的究尽有多大。通过学习,打开了我思考的大门,打造良好的

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匡清用人风气,提高选拔任用公信度,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基本保障,为此组

工干部首先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真研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

器,作为干部选任工作具体承担者的组工干部,务必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规定,先学

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要有精研细读、反复揣摩的“钻劲”,逐字逐句地学、分章分节地学、前后联系地学,全面、准确地把握制度的精髓,在熟知制度、吃透精神上做文章,增强自己的履

职能力。在思想上要加强认识,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深入整治用

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来抓,不仅做到入脑入心,还要外化于行指导实践,真正做到领导干

部重点掌握,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执行者。“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项制度

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

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就会陷入“制

度陷阱”的怪圈。在落实中要把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

值观教育活动的一项内容,找准组工工作是为审判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

点,在考察干部提拔使用时,组工干部要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大力选用政治上

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

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全过程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

良好的监督与被监督的氛围,形成合力共同树立审判机关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格局。

三、切实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影响力,提高公信度。“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和体系,从整体布局,到每一条具体条文,都相互联系、细

致周全,被誉为是对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重要性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对此我们在选拔任

用审判机关的干部时要坚决杜绝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将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到每个环

节,增强威慑力,正确把握界限,做到选人有标准,用人有尺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的现象,在选人用人上宁缺毋滥,真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积极履行好岗位职责,提高群众满意度。四项监督制度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

火墙”,注射了“预防针”,为组工干部戴上了“紧箍咒”,时时提醒我们要有“如履薄冰”之感,慎始

慎终,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为党组选人用人起着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选拔干部

时首先考虑到是一种责任,要把握好每个节点,关注每个细节,将关口前移。在选拔干部时严格

规程,做到公开透明,要紧紧围绕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和研究任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

确细化责任主体及相应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划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

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对组工工作来讲,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因此,组工

干部要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选人用人的权力,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通过我们的认真履职,使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最终目的是为了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带瑕疵,选拔任用的干部在使

用时不出问题,选拔任用的干部做事不出事,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作为

法院的政治处,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四项监督制度”,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干部选任原则

不动摇,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纪律不放松,努力营造芜湖县法院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芜湖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队伍。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之六

上传时间:2010-09-16作者:

芜湖县残联理事长李从赋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发展,千关键万关键,干部最关键。为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工作政策

法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近期领导辅导、自学读本、网上学习、同事交流,我深感此项活动的开展,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强化监督,选准用好干部发挥重大作用。作为部门负责人,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基础

上抓好落实。下面,浅谈一下自己学后认识以部门领导如何抓好落实的一点思考。

一、对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1、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抓住了群众关注点,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近年来,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一些严重损害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做法。为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制定了与之配套衔接的3个试行办法,形成了一套遏制用人腐败的“组合拳”。这套“组合拳”,既突出了干部选拔任用中需要监督的重点对象和特殊情况,又强化了总体监督。学好用好这套“组合拳”,对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具有重要意义。

2、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突出了重点对象,能够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压力感和责任感。选拔任用干部,主要领导干部和一些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往往有更大的发言权。如果对他们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容易出现用人腐败问题。目前,我们党对于如何选拔任用干部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但由于缺乏事后责任追究,致使一些人不怕突破规定、违反程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针对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违纪、失察失误等问题,明确规定应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等等。这就抓住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关键人员,将他们作为重点对象进行监督,可以

促使他们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真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注重了特殊情况,有效体现监督工作的特殊性和针对性。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一些特殊情况往往会成为用人腐败滋生的温床,也容易成为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在离任前提拔、调整干部;一些领导干部越级或者破格提拔干部;一些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后又被重新任用;一些领导干部的身边工作人员被提拔任用;等等。这些情况不一定就违规违纪,但因为有其特殊性,容易引起干部群众的猜测和不满,因此更需要加强监督。对这些特殊情况,3个试行办法中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或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或要求在作出决定前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这有利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加强监督,防

止其中出现用人不正之风。

4、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强化了总体监督,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选好用准人。形成用人上的良好风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着眼于特殊情况,加强一时一事的监督;也要着眼于日常工作,加强总体监督。3个试行办法中的《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这些举措,可以促使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时时注意、处

处留心,真正为党的事业选好人、用好人。

二、县直部门负责人如何贯彻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一点思考

1、要扮好角色,做严于抓落实的表率。对于我们县直部门负责人来说,既是制度的执行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学习贯彻好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我们要扮好两种角色:作为执行者,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理解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好表率,树好领导干部公道正派新形象。作为被监督者,我们要牢牢记住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规定,应该做的绝不疏漏,不能做的绝不越雷池一步,需要改进的及时整改到位,努力做到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都能摆得上桌面、经得起检查、承得住舆论。

2、要树立正气,做敢于抓落实的表率。首先要有勇气。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明确提出了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战斗”两个字,可见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这要求我们应具有不畏挑战、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否则,制度落实就会成为空话。其次要能顶住压力。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打招呼的、说情的。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动真碰硬,自觉地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拢。再次要能守得住底线。对于我们部门负责人来说,底线就是执行制度不走样、不打折。

3、要突出重点,做善于抓落实的表率。首先,抓住重点内容,改进工作。我们要在学深、学透的基础,根据工作需要学习重点内容、重点环节,主动找不足、找差距,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在检查中加深理解,在整改中加强落实。其次,要结合实际,推进创新。这些干部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也给我们留下很多的创新空间,我们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针对工作实际,细化具体操作办法,创造性抓好落实。第三,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众所周知,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执行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制度执行效果的好与差。我们县直部门负责人一定要不断加强修养、提升能力,为高效落实制度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为

组织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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