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邦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短 信 群 发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以有偿收费方式提供手机短信群发的服务,供乙方在全国
手机号段中自主选择并发布商务短信息。
2.协议签定后,甲方按乙方所提供的短信内容,按乙方所要求的时间进行发布,或甲
方为乙方安装短信平台,保证通道顺畅,以便于乙方及时发送。
3.本次短信发布内容为:详见确认单。
4.短信发布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所发送短信数量的金额。
二、发布期限:
乙方本次短信发布时间为:。
费用:
乙方发布短信数量为条,每条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
本合同结算采取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商务短信及时、准确、快捷、可靠的发送至客户端,发送率在
95%以上。
2.乙方发布商务短信息前需要将发送内容及发布号码通知甲方,甲方对发布内容及号
段进行审核,以保证该商务短信息当天的畅通发布,甲方同时保证乙方每天提交合
理数量的商务短信在一天内发送完毕。
3.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平台为广告短信群发专用平台,该平台短信息处理量大,对数
量较小的散号发布客观上存在数据丢失现象,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了符合该项业务相关规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交的广告短信应在早上8:30-晚上
18:00时段内发送。乙方要求甲方超出此时段发布,甲方有权予以拒绝,不予发送。
5.甲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和短信相关内容(发送时间、目标群体、区域、内容、
投放频率等)负有保密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五、信息安全
乙方须保证发送信息内容的真实、合法,并对发送的信息内容单独承担责任,不
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星鹏大厦B座15A1 电话:0759-22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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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淫秽的信息,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得传输涉及国家安
全的信息;也不得传输任何不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惯例的信息,如甲方
违反此规定,乙方将有权随时删除该等信息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且乙方的系统记录
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六、免责条件
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
同时,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并可以免除责任。
2.因骨干网或传输网故障及国家或移动运营商政策变化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的。甲
方应退还乙方尚存的短信费用。
七、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单位需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生效后,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
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合同章):乙 方(合同章):
地 址:东莞市南城莞太路星鹏大厦B座15A地 址:
代 表:代 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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