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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9:25: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0-05-26 【字号:大中小】

贵阳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

贵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09年12月)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困难,我市也不例外,特别是我市中小企业受到的影响较为严重,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中小企业发展更加困难。中小企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它们的健康持续发展对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所采取的措施的有关情况,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和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了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调研。其目的是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融资服务机构的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升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力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从2009年10月开始,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与市工商联联合组成了以部分市政协委员为主体的调研组,在刘建军副主席的带领下开展了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我市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部分行业商(协)会、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约请市中小企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贵阳分行、贵阳市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提供了开展相关工作情况的材料。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调研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和研究,对进一步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具生机与活力的发展群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目前,我市中小企业数已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它们在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市场繁荣、解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断发展壮大,已逐渐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着更加积极的作用。我市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扶持。特别是通过政策扶持、成立融资服务机构、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贷款等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最大问题----融资难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政府和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努力,在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帮助以及中小企业自身努力下,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逐步得到改善,融资困难逐步得到缓解。

(一)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各种政策。先后制定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贵阳市支持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通过不断完善各种政策对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进行指导,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中小企业提升融资能力。从1999年起,市政府就积极探索通过设立信用担保机构的方式,为我市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2009年1月,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贵阳市支持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奖励机制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损失的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营业税减免有关政策,以促进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让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信誉的同时,也为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进行融资提高了信用等级。

(三)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为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协调。为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2004年起,市政府就采取统借统还、协助监管等方式,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达成合作协议,为贵阳市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截止2008年,我市获贷企业共30户,获项目34个,获贷金额29430万元;截止2008年12月,已还贷项目16个,还贷金额14480万元,贷款余额14950万元。2008年,市政府又向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推荐申请贷款项目7个,申贷金额6700万元。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配合银监局制定了银企合作工作方案,为银企交流合作建立工作框架;编印《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推荐项目》册提供给驻筑金融机构筛选;组织企业参加“中小企业融资银企座谈会”,为银企交流合作牵线搭桥,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出谋划策。

(四)各级政府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近年来,国家、贵州省相继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等。2004-2008年,我市企业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5833万元,其中: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80万元(14个项目)、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753万元(144个项目),用于贴息58户,无偿资助86户。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我市于2008年设立了“贵阳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从技改资金中切块3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五)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1999年我市成立了“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通过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至2009年10月,中心累计为80户不同性质(其中50%为非公有制企业)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245笔97771万元,支持了老干妈工业园、同济堂制药、益佰制药、北极熊、黔五福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通过担保中心的担保,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为减轻企业负担,担保中心还减免企业担保费用11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各区(市、县)都将成立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现已经有云岩区等4个区成立了担保中心),通过担保中心为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融资解决融资困难提供担保服务,扶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虽然得到了逐步改善,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政策等“软环境”尚不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成为制约我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环境还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有关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银行机制不灵活,有关贷款政策落实不彻底。当前尽管国家、省及我市都出台了鼓励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但受到政策完整性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利益因素影响,导致政策落实还很不到位,越到基层,中小企业越难以感受到政策带来的积极作用。一是政策效应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我市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由于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完善,对直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规定较少,加之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还没有从机制、体制上形成有力保障,随着中小企业融资形势的不断变化,这些政策的作用就更难得到很好的发挥。二是有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程序的规定过于僵化,缺乏有效便捷的服务措施,导致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申报手续繁杂,办理时间过长,融资成本过高,使中小企业只能“望钱兴叹”;银行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在中小企业贷款时要求条件多比较苛刻,在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时采取信贷员责任终身制,削弱了银行放贷积极性,无形中抬高了企业融资门槛,对中小企业惜贷、拒贷的情况比对国有企业高出2—3倍;从贷款交易成本上看,与大企业相比,由于中小企业在贷款时银行付出的单位成本较高,在贷款需求量大的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愁贷不出款,重大轻小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选择。

(二)社会融资服务体系作用发挥有限。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所需资金。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支持多为一次性投入,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而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的企业僧多粥少,为了减少风险,只能提高贷款担保条件,这也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由于政府财政投入限制,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较小,资本实力弱,很难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评估等中介机构对诸如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的评估收费较高,并且评估有失客观,无形中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些职能部门对贷款抵押手续办理迟缓,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负担。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尚未完全按市场化运作,贷款担保面较窄,担保的贷款品种单一;银行和许多中小企业对担保机构及其运作的情况了解甚少,信息不对称,担保得不到银企双方的认可,其作用发挥较为有限。中小金融机构(如贷款公司)数量少、规模小,没有形成面向中小企业的具有专业性质的金融体系,导致对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全面,没有针对性。

(三)企业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足加剧其融资困难。中小企业大多资产和经营规模小,发展目标不够明确;自有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差;没有自主品牌,企业产品单

一、技术含量低、市场潜力小,附加值较低,缺乏竞争力;企业内部管理往往缺乏规范性,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存在家族式管理;一些企业缺乏信用观念,道德风险较高,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缺乏相互信任,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在交易和融资中不讲信用,存在拖欠贷款现象;惩治失信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位,失信成本较低,导致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违约后,银行很难收回贷款本息,因此不得不提高放贷条件,致使惜贷行为比较普遍。由于自身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对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据有关资料,我国占99%的中小企业为国家GDP贡献超过60%,税收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和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还是我们国家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力量,66%的发明专利、82%新产品开发都来自于中小企业。从我市来看,到2008年底我市注册中小企业达8437户,缴纳税金52.8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25.2%。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从业人员13万人,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68.5%。可以说,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调研组认为,我市要站在努力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宽松的政策环境、规范的市场环境、良好的舆论环境的高度,为中小企业发展做好规划,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促进中小企业的全面协调发展。针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困难即融资难的问题,调研组认为要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在社会融资服务放开方面胆子更大一点、门槛低一点、步子大一点,大力发展社会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助推中小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为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政策、服务环境。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站在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解决就业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性,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和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进行规范和引导。结合现有政策和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相关文件和办法措施,制定和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的相关规定,为我市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与协调,搭建银企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平台,为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政府部门对有贷款诉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手续要尽量缩短办事流程,限时办理。

(二)充分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体作用。据人行贵阳分行统计,截至2008年末,我市中小企业在银行的贷款余额463.03亿元,占全市全部贷款余额的28.52%,其中,中型企业贷款余额271.2亿元;小型企业贷款余额191.83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困难问题。为进一步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市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建议我市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银行自身生存、发展的危机感和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观念,敢于承担社会风险,勇于参与竞争,逐步建立起稳固、良好的银企关系。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实现经营理念由“重大”向“重优”的转变。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重点前移到信贷营销上来,深入市场,研究市场,及时发现优良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作出客观的分析和正确评判;加强对成长型良好的中小企业的指导和培育,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别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其相应的信贷准入条件,推行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等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新品种,提高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担保贷款公司的发展。为了积极探索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一些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如专门服务于市西商圈的贵州省黔商市西企业投资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解决贵阳市钢铁商会会员单位资金困难而成立的贵州诚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贵阳白云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黔东南州政府注资500万、吸纳社会资金5000万的黔东南州信诚担保有限公司等等,都在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的运作比较成功。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公司应是高风险、高回报的企业,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发放贷款速度快、担保方式多样化、还款期灵活等优势。建议政府对这些担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的鼓励和支持,适时出台税费的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使之尽快走上良性运作的轨道,为促进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逐步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议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入手,将我市在工商、税务、银行、法院、海关、公安、行业(商)协会及政府其它部门记录的企业的信用情况,按市场化原则建立较为完整的企业信用体系,制定企业信用披露制度,防范信贷风险;同时,加大对失信企业在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惩处力度,提高失信成本,维护金融安全环境。研究试行以工商联各行业商(协)会、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贷款公司等为主体,服务于不同对象且按市场化原则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的方法,在我市形成多元化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及担保中介机构的密切联系,建立中小企业发展项目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维权服务等,作好诚信企业申请融资及财政引导资金的推荐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的指导规范力度,合力解决其财务信息失真和经济交易行为失信等问题。探索建立对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策划和理财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息、融资策划、资金使用管理等服务,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条件,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整顿规范融资中介机构的运行,规范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担保运作程序,对隶属于政府部门的垄断性中介机构进行整顿治理,合理确定其服务收费标准,合力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秩序。

(五)增强中小企业的诚信和守法意识。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抗风险能力弱、信息不透明、财务体系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建议我市中小企业的主管部门做好引导中小企业树立增强诚信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争做诚信企业的各项工作。引导中小企业主动加强与银行等融资机构的联系、沟通,了解现有融资政策,增加企业资信程度,增进银企双方的了解,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使银企双方相互信任,形成互利双赢的良好局面。中小企业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争做诚信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在进行融资工作时严格按照金融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在提出贷款申请时提供可靠的依据和保证,做到手续完备,照章办事,计划还款,按期还贷;企业收支通过银行划转,及时向银行报送财务报表,便于银行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贷款资金流向。同时,主动加强与银行的联系、沟通,了解现有融资政策,增加企业资信程度,增进银企双方的了解,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使银企双方相互信任,形成利益双赢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为行业中小企业在加强行业自律、实施行业规范、强化行业管理、共建行业诚信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行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给予指导和帮助,促进行业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来源: 经济科技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我市民间融资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传统的、自发的民间资金融通方式,在互助解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民间融资涉及面广、运作不规范,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去年发生的李志波集资诈骗案应引起警醒和深思。为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管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我市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近期,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工作室组织部分政协委员,通过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我市民间融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间融资的现状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引进了一大批金融机构,打造了区域性金融中心。最近成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添码加力。与此同时,民间融资也发展迅猛,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据同有关单位、企业走访座谈交流和对200家《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调查问卷》统计显示,我市民间融资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除传统的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企业内部员工集资及企业家相互借贷等方式外,担保、投资、房产中介等机构发展势头迅猛,或以企业注册垫资、银行贷款“过桥”、短期资金周转等方式直接向社会提供融资,或通过各种渠道募集资金,再以高利放出,比较活跃。

二是投融资规模较大。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市民间融资机构500家、注册资本52.4026亿元、2010年发放贷款25.62亿元(见下表)。 企业名称 数量(户) 注册资本(亿元) 2010年放贷数(亿元) 担保公司 15 12.55 20.7 小额贷款公司 2 1.7 2.07 典当公司 7 1.28 1.37

投资公司 38 11.2 无法统计

投资咨询公司 77 0.3106 无法统计

经济信息咨询公司 107 11.2 无法统计

房屋中介机构 354 14.162 1.48(在房产处备案的房介) 合

计 500 52.4026 25.62

三是融资主体、形式、利率呈多元化。融资主体大多为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资金较富裕的或有大额度资金收入来源的农户以及典当行、投资公司、房介等;融资方式灵活多样,短期为主,有口头协商的、中间人担保的、实物抵押的,大都用借条方式融资;融资利率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标准。大部分为月息2-3分,以3分为多。非法集资超过国家规定的借贷利率4倍以上,有的甚至月息在10分-20分之间。这部分融资在非常隐蔽的方式下进行,调查起来比较困难。

民间融资机构发展迅猛的势头充分说明了我市民营经济活跃,有市场需求,有存在的合理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银行制度的限制是民间借贷存在的客观因素。从目前情况看,我市银行门槛相比民间融资机构较高,在发放贷款前有较长的审批程序,并要求提供相应的保证,对还款期限规定严格。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抵押担保、资信条件等方面存在着劣势,达不到银行贷款要求。为了生存发展,转而寻求民间融资渠道,从而使得民间借贷市场日趋活跃。调研中了解到,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第一选择仍为银行,但经常为抵押不足、找不到担保及手续繁琐而得不到授信。据工信局对13家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统计,资金缺口2.49亿元,向银行贷款苦于抵押物证件不全或已抵押无新抵押物。民间闲置的现金流是民间借贷存在的物质基础。我市城乡居民可用资金普遍富余,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11年4月末我市居民储蓄256.9836亿元,比年初增长7.1%,主要原因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且现有投资渠道狭窄,造成资本市场资金回流,银行存款增加。民间融资的高利率,诱使部分市民“储蓄搬家”或自有资金不足的投资者利用银行贷款放贷。民间融资程序方便快捷,效率相对较高。中小企业在市场机遇到来时,有时需要迅速得到周转资金启动生产,而民间借贷绝大多数为个人信用形式,最大特点是方便快捷,从发出要约到借贷完成,一般在5天内即可完成,有的甚至缩短至1-2天内,因此有着广泛的生存空间。民间融资正由于这种手续简便、获取方便、到位及时的特点,得到了借款者的认同。

二、我市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民间融资机构在国家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的形势下,在满足部分中小企业和农村多样化资金需求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是银行的有益补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监管权责不明,导致民间融资机构鱼目混杂、无序发展。目前,城区主要街道典当行、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房屋中介等到处可见。调查中了解到,除典当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监管部门外,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经济信息咨询公司、大部分房屋中介超范围经营,违规办理垫资还款、短期资金拆借等金融业务,并通过报纸、互联网大量刊登融资性广告。由于没有监管部门,缺乏规范引导和外部监管,基本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缺乏对民间融资机构的整体监管和监测体系。

(二)部分民间融资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违规经营。由于对民间融资行业缺少相应的准入、经营管理制度的约束,一些机构为获取高额利润,违犯国家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高利吸纳资金、高额放贷;交易不规范,无明确的制度约束。通常手续简便、不全,主要是以口头形式、借条等方式,抵(质)押、担保的比较少;程序不完备,内容不公开,尤其是融资机构、投资方、贷款方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增多。

(三)民间融资机构与银行缺乏合作沟通。投资、咨询、房介等机构的准入与申请门槛很低,同一般工商企业无异,无前置审批条件,只要工商注册登记就可成立。一些组织和个人将这些中介机构作为进入金融领域获取高额利润的跳板,十分热衷。由于注册成本不高,担保实力不强,难以得到银行认可,与银行有担保合作关系的极少。另外,部分中小企业先利用担保公司等机构提供的垫款归还银行借款,再申请贷款,使银行贷款质量难以真实反映,民间融资风险逐渐向银行转嫁,给银行的稳健运行带来一定的压力,影响了金融生态稳定。

(四)非法融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由于民间融资的趋利性,一些不法分子以高利为诱惑从事非法集资等活动,参与者众多,涉及面广;属私下交易,隐蔽性强,监管部门难以掌握真实情况,监管难度大;长期连续的放贷行为风险性高,一旦资金链断裂,受害面大,极易导致投资者财产更大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如近年来发生的刘丽芹集资诈骗、苗春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汤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2010年涉案金额1.8亿元的李志波集资诈骗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加强民间融资监管的几点建议

鉴于当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民间融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必须高度重视民间融资现象,正确对待和处理其在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不断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创新、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资金融通,加快民间融资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要明确监管责任。目前,民间借贷作为游离于银监局、金融办监管之外,有关部门只管审批,疏于管理,因此建议市政府成立由银监局、金融办、工商局、商务局、工信局、房产处等单位组成的民间融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市长任组长,金融办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将民间资金的引导与管理纳入政府的中长期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研究引导、吸纳与组织民间资本的政策与方法。同时,按照“谁主管、谁管理,谁批设、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堵疏结合,规范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打击非法融资活动,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整顿、规范民间融资机构。要借鉴江浙民间融资的经验,对机构化的民间融资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民间融资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民间融资管理领导小组一方面要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清理整顿民间融资机构,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业务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依法予以打击;另一方面要探索成立中介商会或金融商会,加强民间融资机构内部管理,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对民间融资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期限利率、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要求民间融资进行申报备案,建立健全民间融资担保机制,使民间融资的自发行为置于国家政策法规的有效监管之下,尽可能减小资金风险,建立良好的社会金融秩序。

(三)要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一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银行、工商、税务等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为民间融资机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体系,便于及时查询贷款方的所有信息,实现信息的综合利用,把民间融资机构的风险降到最低。如典当、担保等机构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二要加强民间融资监测分析。银监局、银行、民间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测,建立民间融资的信息采集机制,定期调查收集有关数据,把握民间融资总量、利率水平、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警民间融资潜在的经营风险,及时分析民间融资对宏观调控和微观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适时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三要依托政策性担保公司,构建区域性信用担保体系。建议立足我市产业集群优势,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公平对企业的资信状况加以评定。对适合产业发展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突破无形资产抵押融资方式,扩大信贷规模。设置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对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扶持,进一步完善区域性信用担保体系,形成集体抗风险、获资金的融资优势。另外,银行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简化信贷操作程序,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

(四)要严厉打击非法融资行为。为打击非法融资行为,维护金融稳定,建议建立预警机制和处置、化解机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要加强中小企业及市民的风险意识教育,及时消除非法融资生存的土壤。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建立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引导民间融资当事人(融资机构、中小企业、市民)依法规范融资合同,有效预防法律风险,减少纠纷的发生。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侦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件,发挥警示作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二要建设情报信息阵地,准确掌控非法融资证据。加大非法融资舆情监督力度,设立非法融资举报电话,在民间融资机构、活动领域和从业人员中发展信息员,调动并集成人防物防技防各要素,广泛搜集民间融资情报信息,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为打击犯罪活动提供有力支持。三要发挥政法职能,始终保持打防高压状态。周密排查和严格控制民间融资从业人员中的重点分子、高危分子,严厉打击涉及非法融资的公职人员和经营者。加强现有调解队伍的金融法律知识培训,打造一支拉得出、用得上的高素质调解队伍,积极化解由民间融资引起的矛盾纠纷,将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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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7日

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开放的不断推进, 区域投融资服务体系作为区域竞争力特别是开发区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指标之一越来越受到推崇。如果说高新技术和外资是高新区的立区之本,那么,一个功能强大的投融资体系则是高新区快速发展的“推进器”。谁能率先认清形势并抓住机遇,在机制和体制上有所创新,就能在发展进程中赢得先机并积蓄后续发展优势。推动我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跃上新台阶,有利于加快我区产业机构调整,推动产业集群的延伸与规模扩展;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促使融资渠道畅通和资本积聚;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得到最大化利用;有利于积极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促进我区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本报告对我区投融资服务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加快我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初步构想。

一、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围绕打造成“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国民经济高增长区、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化城市新城区”的建设目标,管委会在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上做了大量的探索和促进工作,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区内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基本形成了和区域经济总量及高新区特色相适应的初级投融资服务体系,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支撑,进区企业融资能力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但是,作为国家级高新区,面对区内企业发展不断增长的投融资需求,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区的投融资服务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有些已成为我区加快发展的突出障碍。主要表现为:

一是投融资服务体系功能不全,存在“短腿”现象。

目前,我区投融资市场体系元素不够丰富,尽管引进了一些金融、担保、创投等机构,但数量、开展业务品种和规模上都落后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新型元素太少,如信托、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租赁、典当等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还比较缺乏。企业融资渠道不够畅通,投融资资金供求不能充分衔接,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下我区企业融资状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缺少市场信誉良好、竞争实力强的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在上市等投融资业务上难以在区内获得优质、规范、高效的中介咨询服务。

二是为企业服务的投融资规模偏小。

我区投融资市场体系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总体规模偏小,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无法进行大手笔、大规模的资本运作,从而抑制了投融资体系的快速发展。以创投为例,苏州工业园区的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高达30亿元,武进区新成立的中外合作常州傲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而位于我区的4家创投企业平均注册资本才8000万元。从区内正常开展业务的5家担保公司来看,除恒泰担保公司外,其余4家注册资本均在6000万元左右,自身资金实力不强,国有商业银行对其担保贷款项目缺少积极性,银行认可度不高。

三是投融资机构发展增速不快,业务仍有拓展空间。

目前周边地区创业投资正在迅猛发展,武进区已有各类创投企业13家,而我区创投企业大多刚开始起步,除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外其余3家成立均不到两年,在为企业提供的多元化资本运作和服务方面还缺乏经验,资源整合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截至2008年底累计投资项目仅18个,尚未有取得较好收益的投资成功案例。从进区银行业绩分析,2006-2008年,区内8家银行的本外币存款余额(不含同业存款)分别为173亿元、206亿元、262亿元,2007年和2008年分别较上年增长19%和27%;贷款余额分别为124亿元、138亿元、160亿元,2007年和2008年分别较上年增长11%和16%。各年度的存贷比分别为72%、67%、61%。2008年底银行存贷比低于常州市当年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可见我区一些银行的剩余流动性资产尚未得到充分利用,业务仍有拓展空间。

四是管理体制机制有待优化,政府引导不够。

我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正面临着从相对被动应对向未雨绸缪式的主动思考和决策转变,推进我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职责需进一步明确。促进企业、项目与资金、资本对接等投融资服务能力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政府对促进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目前全市各级财政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总额已超过1亿元,而我区对这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与我区经济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政府出台的鼓励扶持政策不完善,如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对担保公司、创投机构的扶持政策需尽快出台。由于缺少政策引导,服务机构对区内企业发展扶持作用不明显。根据调查,前三年区内担保企业企业累计为区内144家(次)中小企业提供12.94亿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为区外519家(次)中小企业提供了12.27亿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内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融资需求,但对区外企业担保余额占了担保总数的49%。对区外企业进行担保固然是出于担保公司自身盈利的需求,但比例之高也反映出缺少政府扶持引导政策对担保公司开展区内担保业务的影响程度。

五是创新不足,活跃度不够。

一方面目前我区企业融资还相对集中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在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能力上还比较欠缺。另一方面金融投资机构缺乏对自身金融产品的创新意识,未能与相关融资机构形成业务协同,无法为企业提供创新金融服务,导致企业难以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影响了融资产品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创新性。

六是人才紧缺,缺乏团队运作。

人才决定投融资业务创新的执行力,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是我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能否成功的重要保障。据调查,目前我区投融资管理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更谈不上团队管理,这已成为制约我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上台阶的一个重要瓶颈。

二、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构想及要求

未来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总目标是:扩大规模,完善体系,提升服务,促进发展,逐渐成为长三角地区投融资机构相对聚集、投融资服务相对活跃、具有较大辐射带动功能的投融资服务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商业信用为基础,政府为保障,投融资平台为纽带的市场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总结我区的实践经验,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我们认为我区构建现代投融资服务体系应当遵循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三项重要原则。

建立和完善精准定位的多层次、合理、可控的具有常州高新区特色的、适度超前的多元化区域投融资服务体系。不仅要解决怎么把钱融进来,也要解决怎么样把钱很好地投出去这个增量问题,还要通过结构优化来解决存量问题。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总的要求是:

(一)强化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和风险投资为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和引进外资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制。增强科技投入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财政科技投入与金融机构及企业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科技投入机制。运用资本市场,促进科技与教育、科技与产业、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技与地方特色产业开发、科技与资本、科技开发与基础设施投资在多个层面上对接融合,广泛吸纳境内外各类资本投向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联合推动,共同发展。

(二)提升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一是改进政府参与方式,加大参与力度。 政府参与设立担保基金或参股担保公司,起引导、调动民间机构作用,对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保证。二是明确担保扶持重点。政府平台担保的主要对象应是创业企业,抵押品不足、但有前途的企业,或者是能够正常经营但有暂时困难的企业。现阶段政府担保基金应重点扶持解决就业,技术进步和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或项目。三是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除正常的不动产、动产抵押外,积极进行股权、无形资产、股票等形式抵押。

(三)构建产业(

一、

二、三产)投融资服务体系 设立专项发展基金,采用直接补助、参股、贴息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农户给予扶持引导。制定产业发展政策,重点培育股权投资基金。具体分为两类:一类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政府推动下成立市场化管理的基金,以自己的基金作为“种子”,与市场上的其他基金合作,共同投资于本地区支持的产业。前期可以政府投融资平台为基础进行试点,起示范作用;另一类是私募股权基金,是纯市场化的基金组织,它是市场化的产物,需要由市场来调节。

(四)拓展城市建设投融资服务体系

重点是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融资主体法人化、投融资渠道市场化建设。一是继续积极推行项目融资,引导投资者资金参与城建。大胆尝试推行BOT、BT、TOT、市政债券及资产证券化等项目融资方式。二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吸引社会上资金参与城建。建立政府投入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投融资机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三是有效利用城市资源,可以委托或授权政府下属公司有效整合城市资源,增强投融资功能,健全造血机能,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市场化运作,扩大城市经济总量,确保城市资源增值,回收城建资金并用于其他城市项目建设,实现“投资-回收-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五)深化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

增强平台实力,以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资本为内容,以投融资机构为平台,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推动资源、资产、资金不断转化为资本。创新融资方式,继续探索发行信托、短融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提升赢利水平,增加业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投资水平,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引进高层次人才,塑造企业品牌。加快市场转型,以争取上市或已上市公司为手段,实现发展理念、治理结构、产业调整对接、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朝市场化方向迈进。提高服务能力,在建设、融资、产业引导、金融载体建设等方面更好地满足政府意图。

(六)探索乡镇(农村)投融资服务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培育农村资本市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民间借贷规范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抵押、担保。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完善乡镇级投融资管理制度。

(七)完善园区投融资服务体系

专业园区是重点、是载体,把握好分类建设、分类管理原则,编制园区年度投融资收支预算,优化园区资金支出结构,提高园区财务管理水平。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和审批程序,专款专用。园区建设项目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效率,降低建设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体系的完善与实施依赖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开放和已出台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从我区实际出发,在系统规划和明晰路径的基础上,按“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的原则分长中短期目标分步实施。

三、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与方法

今后几年,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统筹谋划。我们建议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新区投融资发展领导小组,小组的职责是决定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决策意见,对投融资政策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予以审查批准,对有关部门促进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工作予以检查和指导。

为加强全区投融资管理,更好地服务企业,在当前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参照其他地区的做法,我们建议区政府尽快设立金融办、上市办等专门机构或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统一协调,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促进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逐步推进,不断营造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发展氛围。

投融资发展领导小组可下设顾问组,由高新区内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为发展领导小组专项决策意见提供咨询意见或专项研究报告。

投融资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区投融资发展工作办公室(可与金融办合署办公)。承担领导小组、顾问组的文秘、沟通、协调、会议组织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配套扶持

在全面、科学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形势,对现行涉及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常州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州高新区科技种子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等相关政策进行整合、补充和完善,通过财政政策、人才政策、税收政策的合理组合,为投融资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引导激励和配套扶持,促进国内外一流投融资机构进入,吸引大量投融资高级人才,鼓励外地投融资机构在我区开拓业务,促进投融资服务业的发展繁荣。同时,要对政策执行的流程予以优化,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策激励效应。

(三)加大引进力度

作为国家级高新区,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政策,力争使我区成为投融资机构密集区、投融资服务创新示范区、投融资运行安全区和金融生态环境良好区。当前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工作措施:

利用当前各种金融、投资机构大力拓展业务的有利契机,精心做好投融资机构聚集区的空间、功能规划,在土地、规划等行政管理环节上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

大力引进、聚集各类投融资机构,把引进投融资机构作为管委会重要的招商工作指标,针对不同机构性质,落实相关部门,列入年度计划给予考核。不再把目光局限于引进银行为重点,创业投资机构、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典当、租赁、汽车金融、各类保险机构等新型金融机构都在政策引进范围之内,丰富我区投融资市场体系元素,提供更多投融资服务。

加快引进各类社会专业机构步伐,如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商标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我区,必要的话可给予税收及办公场所优惠。鼓励引导区内的会计、评估机构参与强强联合,开拓业务空间。拓展金融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市场。

(四)加快创新推动

创新财政对投融资服务业的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引导作用,找准财政资金管理的切入点,探索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有效模式,集聚区内外各种资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配置效率。当务之急,管委会要加快建立投融资引导母基金,参股创业投资和信用担保机构,以少量的政府投入带动大量的私人资本投资和机构投资者,引进境内外资金在高新区设立投资或担保机构,并且保证引导资金参股的机构按照市场化运营。同时,进一步做大做强区国有控股恒泰担保公司,投资参与组建新北区商汇担保公司;在鼓励担保企业增资、对发生代偿适当给予补偿等方面加大对区内担保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担保公司为解决区内重点企业融资难而提供的贷款担保,鼓励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用,其为企业提供的优惠由政府给予相应补贴。另外,积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筛选合格和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牵头,引导、规范和激活民间资本,逐步组建多个贷款公司,对业务发展良好的,条件成熟时可转化为村镇银行。

鼓励投融资业务创新。围绕提升企业投融资服务这一主题,把握可操作性、可执行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我区投融资业务创新。政府可以对投融资机构给予战略性指导以及利用优惠政策引导投融资机构进行服务创新,加强不同金融、投资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与集成,创新各类金融产品和工具。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推荐不同服务的集成创新,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各类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资金信托、可转换债券等,推进经营性物业、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等证券化。

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优化整合财政安排的各项扶持企业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把各项优惠政策通过有效途径传递给相关企业。加大管委会对企业上市等融资业务的支持和服务力度,主管部门安排专门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管委会分管领导加强与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协调,协助企业打通融资渠道。改革现行行政管理中对投融资服务机构设立、开展业务方面的审批内容和流程,对于无法律明确规定和重复设置的行政审批一律清理、废除。

(五)搭建服务平台

在管委会现有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高新区投融资服务网站,为高新区投融资服务供需双方汇集、整理、提供高质量信息。

促进高新区金融、投资、担保、保险等一批投融资服务企业网络组织的形成和发育,在管委会引导、帮助下,使其成为自主、自为、自律的行业组织,成为高新区汇集投融资服务信息的平台、企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联系海内外各类投融资市场的窗口。

发挥管委会的政府协调职能,联系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投融资服务管理机构,建立与投融资服务企业间的定期联系制度,促进专业法律、政策的学习、业务创新的研究和经验交流。

政府创造条件,定期召开银政企座谈会、行业投融资会议、投融资项目推荐会等会议和活动,畅通信息渠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企业对接机制,向投资界推荐我区优势企业,使企业与投资人、金融机构增进了解,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服务组织和信息网络的建设,在我区逐步培育形成完善的投融资服务平台,这包括多种类型的投资平台、贷款平台、担保平台、保险平台、技术和产权交易平台。其中交易平台的形成是一个自然的市场发育过程,管委会的作用一是积极引进外部专业机构在我区组建交易平台;二是采用政策鼓励和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平台建设并引导其规范持续运作。

(六)优化信用环境

在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上,管委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一是要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载体,把优化投融资生态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二是要营造确保投融资安全的良好法制环境。依法尽快受理、审判和执行金融债权、投资纠纷等诉讼案件,严厉打击骗贷和恶意躲逃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投资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利用高新区投融资服务网站平台,联合各金融、投资、担保机构和工商、税务、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协同工作,运用政策激励和担保融资等手段促进,采用广泛征询的方式,逐步建立高新区企业征信系统,循序渐进地建设信用环境。

创建管委会主导的高新区企业诚信联盟,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讲诚信企业进入,对其设置必要的信息披露门槛,以后逐步提高,由此逐步建立起高新区企业(包括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制度,尽快改变当前企业信誉鱼龙混杂局面。

常州高新区发展至今,软硬实力与环境建设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为投融资体系建设提供了适宜成长的“土壤”。创新是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动力之源”,当前更要不失时机加大推进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力度,争取高新区作为省市投融资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地区,获得更多的投融资资源,以改革促发展、先行先试、条块结合,大胆推进,充分延伸和放大投融资服务的价值链,不仅着眼于近期政府及企业的需求,更为我区区域均衡持续发展的注入强大动力。

关于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0-08-17 07:53:11

出处:增城之窗-增城日报

市发改局金融办

近年来,我市的民营企业发展很快,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目前,我市企业现代产业体系初步确定和迅速壮大,民营企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新塘牛仔服装最为发达,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出口占全国三分之一(数据来源于广东纺织网)。但我市大部分民营企业(如新塘牛仔服装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始终遇到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问题。特别在新形势下,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就更为迫切,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如何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我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所必须解决的经济问题。

一、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原因

民营企业发展过程,融资难问题一直伴随着它。根据我们的实地调查研究,目前我市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特别是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难,出现银行存差大与贷款难并存的情况。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主要有如下表现和原因:

(一)企业自身方面的问题

1、企业的管理运营不够规范

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新塘镇牛仔服装系列的中小企业具有规模较小、变化大、风险高、自我约束能力弱等特点,决定了在市场规律作用下最易受到冲击。同时由于管理不规范、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随意性较大、权力过于集中,使民营企业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信息不透明、信用状况不确定、财务报表不规范造成了民营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条件缺失,从而形成了企业贷款难,银行放款难的“两难”局面。

2、企业经营状况不够理想

从融资需求角度可以把我市民营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效益好的企业,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客户;二是一些有发展潜力而目前状况一般的企业,可能受到冷落,可能被银行的担保和抵押条件拒之门外;三是效益差的企业,基本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由于

二、三类企业占有多数,且中小企业的整体业绩不够理想,难以吸引银行的融资支持。

(二)银行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我市各商业银行也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和措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强信贷管理,尽可能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在现实的融资过程中,目前的金融产品依然无法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要。

1、银行融资条件高,限制多

国有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对民营中小企业实行了较为严格信贷条件,而且银行对一系列企业融资产品附加了许多条件,使融资的现实性操作变得很困难,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无法提供有效担保被拒之门外。同时企业普遍贷款数量少、频次多,增加了融资的复杂性,造成银行放贷成本过高。

2、银行贷款期限短,用途窄

目前,我市中小民营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期限时间较短, 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只开放了短期信贷业务,中长期信贷严重供给不足,而且大部分短期贷款产品只能用于填补流动资金的缺口而无法进行技术改造和厂房设施建设,这就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壮大。

3、融资手续复杂,流程长

一方面,我市目前信用体制尚不健全,商业银行难以了解民营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而言,为民营企业贷款客观上也确实存在着风险高、成本高、工作量大等因素。而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流程、经办手续并不能因为金额小、期限短而有所简化,从而造成了融资的审查期限较长,不能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对融资的迫切需求。

(三)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方面的问题

1、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少

目前,总部设在我市的上市企业只有1家(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上市材料报到证监会审核的企业有1家(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上市培育的企业有5家(广州康威集团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密集团、广州博创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爱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鑫源恒业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有上市意愿的企业有21家,经营状况良好、有培育前景的有8家。可见,我市目前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较少。受上市将产生巨额税费、一些硬性条件难以达到,以及民企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等诸多因素影响,民营企业上市难度较大,致使我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不多。

2、直接融资渠道缺失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的孵化器,具有向社会筹资,促进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然而,目前我市民营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筹资。与银行信贷相比,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的开放程度更低,要求更高。证券市场的门槛过高,民企望而却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上市融资对我市大部分民营企业来说是遥不可及。而可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和风险资本市场则尚未成熟,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失,使我市民营企业失去了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

(四)融资体系方面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企业融资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获得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商业信用及向银行贷款等五种方式。银行贷款尽管是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但实际上大部分的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一方面,民营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处在同一金融体系下,我市的国有商业银行一直把大型企业作为服务的重点,而忽视民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开展。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也会倾向于风险小、利润大的大型企业。另外,由于我市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政策扶持体系不完善,各种风险投资基金数量少、服务范围有限,股权融资基本不能畅通使用,造成我市企业融资结构单一。上述情况不仅在我市,乃至在全国也存在融资体系不完善的情况。

二、解决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对策

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多管齐下,内外兼治。为解决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大力培育中小金融机构,满足不同层次民营企业的需求

当前我市中小金融机构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未被满足,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又不愿开拓该市场,这就给中小金融机构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民营中小企业在产权关系、内部机制、经营方式等方面与中小金融机构有诸多相似之处,便于形成融洽的银企关系。

1、大力培育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是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新型金融企业,它的成立主要是解决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型企业的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金融服务水平不高、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为改善我市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由广州豪进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广州市增城新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通过省金融办的审核,获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资格,并于今年1月营业。至今年7月,已累计向我市个体户及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042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中小企业(尤其是新塘地区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因此,我市应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企业的管理,鼓励、支持、帮助其加速发展。同时,要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强化市场营销观念,明确将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根据客户需要,大力服务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融资。制定政策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从而使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做好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上级金融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我市多成立几家小额贷款公司,缓解我市乡镇地区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为我市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保障。

2、加快组建我市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的设立能够有效配置金融资源,集聚民间资本流向中小企业和“三农”,满足其对贷款快、频、急的需求,为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破解融资难题开辟新途径。目前,中国银监会已同意在我市新塘镇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工作。

为此,我市应加快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尽快组建一间服务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三农”的村镇银行。政府应加强对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村镇银行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在村镇银行办公地点选址、未来业务发展等方面给予引导、协调和服务,为村镇银行设立及下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村镇银行成立后,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其发展:(1)要帮助村镇银行建立信用平台,充分发挥我市政府基层组织增信的作用,建立村镇银行与镇、村委会联合机制,把镇、村组织作为农民信用评级点,建立村镇信用评级平台。(2)要进一步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可度,让群众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金融机构的目的、意义,正面引导群众认可并支持村镇银行发展。(3)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对现有村镇银行进行增资扩股做大做强。

(二)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是企业做大做强,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产业强势,抢夺行业制高点、巩固企业优势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天资本经济发展所赋予民营企业的机遇。我们必须立足实际,放眼长远,进一步强化企业通过上市直接融资,以化解当前我市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此,政府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绿色通道,为我市民营企业做好上市前的服务工作。一是制定企业上市培育方案,分类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数据库,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分类,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批次推进格局。二是制定我市企业上市扶持措施。在税费优惠、股权转让、产权过户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同时要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改制上市排忧解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可通过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的形式在税务、土地、环保等部门提前介入,采用各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措施,调动一切资源,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拟上市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供便利。

目前,为解决我市民营企业在壮大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市发改局(上市办)已将《增城市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鼓励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如通过,将给我市民营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提供大力的帮助。

(三)建立、完善我市融资新体系

1、拓宽融资渠道,拓展融资方式的发展

从融资渠道的层面看,我市可考虑积极拓展民营企业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融资形式的发展。从理论上说,在现实金融运作中,租赁对民营企业具有以“融物”代替“融资”、缓解债务负担、还款方式灵活、资金使用效率高、盘活存量、加速折旧、优化财务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增强资产流动性、强化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在民营企业融资和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可以作为我市发展民营企业融资的新途径。另外,还可以考虑发挥保险的对我市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功能。

2、推进我市民营企业信用建设,促进其信用融资

构建信用担保体系,重点建设我市民营中小企业信用。在我市目前民营中小企业信用透明度不高的现状下,通过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是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条件。首先,帮扶建立合法合规的担保公司,分散为民营企业经营性融资提供贷款的风险。其次,尝试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建立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基金,基金可以来源于发行债券、吸收民营企业入股和社会捐赠,政府可将扶持企业发展的部分资金作为担保基金,对部分民营企业进行贴息优惠。参与入股的民营企业,凭有关证明入股的资料享受到数倍于入股额的信用贷款,不愿入股的可采取多户联保的方式共同承担贷款联保责任。第三,尝试成立民营经济互助同业协会,切实解决民营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另外,要建立我市统一的企业信用规范制度,有效规范民营企业信用评估和中介机构的征信行为,确保征信行为和征信主体市场化和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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