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13年招聘医学类硕士
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
共招聘7名,其中:肿瘤专业1名,外科专业(骨科)1名,内科专业1名,麻醉学专业1名,中医和中西与结合专业3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3年6月15日—6月25日) 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人才招聘规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组织报名(2013年6月26日—6月31日) 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往届生)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1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到市卫生局报名。
(三)资格审查(2013年7月3日—7月5日)
报名结束后由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考察。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考察的资格。
(四)面试、考察(2013年7月8日—7月15日)
面试以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2013年7月20日前)
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后进入组织考核程序。
(六)公示(2013年7月22日以后)
市卫生局在组织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七)签订协议(2013年8月1日前)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若单方面解除协议,按协议条款缴纳违约金。
(八)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8月1日以前)
签订协议的人员毕业后,及时持有关证件和毕业证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以及当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