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
旅游签证:
一.团体旅游签证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一张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
如申请人未满18岁,应由申请人父母在申请表上签名。
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3.一张2寸彩色近照。
4.一份单位证明公证书,内容如下:证明申请人的职务以及同意其去巴西旅游并保留其职务;(如系在校生,应提供学籍注册证明和在校学习证明)。
5.经济能力证明:申请人应提供能证明其有足够经济能力负担旅行费用的银 行存款证明(中英文对照)。
6.其它有关文件由组团的旅行社出具。
二.探亲旅游签证:(在巴西已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可为其直系亲属申请此类签证)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邀请人在巴西公证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 担保其亲属在巴西期间的生活费用及医疗保险等费 用),以及邀请人的巴西永居签证复印件。
2.申请人需出具一份在职证明公证书或退休公证书(中英文对照)。
3.一份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中英文对照)。
4.以及一张往返机票复印件(请勿提供机票原件)。
5.探亲者如系未满18岁且无父母陪伴的,需提供父母的同意函公证,授权使馆为其子女
办理签证;由父母一方陪同旅行的,另一方需出具授权书。
6.根据双边协议,旅游签证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国公民:
在巴西逗留30天:200元人民币
60天:400元人民币
90天:600元人民币
7.申请人办理签证时应备齐全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8.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9.旅游探亲者应在签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入境。使馆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一个月办理签证申请。探亲签证为一次入境签证,停留期最多为90天。如需在巴西停留超过90天,请在到达巴西后到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持此种签证一年内在巴西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10.持旅游签证者不得在巴西从事有报酬的活动。
11.非我馆领事辖区的签证申请,如非本人亲自递交,一律不予受理。
临时一类签证临时一类签证可发给以文化、研究为访问目的或符合以下要求的签证申请人: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两张签证申请表(机打不得手填) :申请表须用英语或葡语填写,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 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3.两张2寸彩色近照;
4.巴西邀请函原件。邀请函需写清具体访问目的;
5.申请人单位派遣函公证(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到巴西的具体访问目的和时间,所需费用谁承担。中英文对照)。
6.申请在巴西境内逗留6个月以上者,年满18岁的应提供未受刑事制裁公证(中英文对照);
7.在本领区居住的公证。
8.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临时一类签证收费标准:600元人民币
临时二类签证可发给有下列访问目的,且不在巴西境内获取报酬的人员:
商务;
外国媒体的记者、摄像或技术人员赴巴西进行新闻报道、拍摄纪录片等; 没有国际乘务证的船员或机组人员;
赴巴西收养巴西儿童的
临时二类签证首次须由本人递交申请材料, 之后可让其代表处或旅行社代办。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一张签证申请表:申请表须用英语或葡语填写,申请人必须签名并注明填表 日期。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
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3.一张2寸彩色近照。
4.商务访问:
a) 巴西公司致领事处的邀请函原件(须在当地公证处做认证),应写清商务访问的具体目的,邀请方的CNPJ号、完整的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b) 申请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公证。( 中英文对照)
c) 公司派遣函公证(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职务,到巴西的具体访问目的和时间,所需费用谁承担。中英文对照)。
5.赴巴西拍摄纪录片、商业或广告片的需取得巴西文化部音像发展局
的批准,应由外方驻巴西代表直接在巴西国内申请。拍摄小组在获得
批准后,到指定的领事机构递交签证申请。
6.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临时二类签证收费标准:600元人民币
临时三类签证可发给赴巴西参加有酬的体育和艺术类活动的运动员和艺术家。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文件:
1.护照:护照有效期自申请人出国旅行之日算起不得少于6个月。
2.两张领事处提供的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 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不满18岁的,由父母在签证 表上签名。
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3.两张2寸黑白或彩色近照。
4.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独自旅行,需有父母的同意函公证。
5.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三类临时签证收费标准:400元人民币
临时四类签证学生签证,发给到巴西教育文化部认可的学校接受正规的本科、研究生和技术学习的留学人员和教育交流项目的交换生。
申请人应向领事处提交以下文件:
1.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两张签证申请表(机打不得手填) :申请表须用英语或葡语填写,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 所有申请表格需用A4纸机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写。
3.两张2寸彩色近照;
4.巴西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5.申请人的学历公证。
6.申请人的出生公证。
7.申请人的无犯罪公证。
8.申请人的父母收入证明公证。
9.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有父母的同意函公证。
10.在本领事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公证。
11.能够负担在巴西期间生活费用的担保函公证。
12.未受刑事制裁公证(18岁以下免办)。
13.交费后至少10个工作日方能领取签证。
注:除此之外,领事处还将视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临时四类签证收费标准:400元人民币
服务费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