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医一附院护理进修协议书
1、进修护理人员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县级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护士注册证书。
2、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个月,免收进修学习费用(PICC进修需收取培训费1000元/人)。
3、护理部为进修护士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进修护士的资质审核、进修科室和时间安排及进修教学质量控制等。未经护理部审核,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进修护士。
4、进修人员医院不负责安排住宿,进修期间发生的个人安全事故医院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进修人员需自带护士白衣、白鞋、帽子等。
5、进修护士应严格按照计划进修的科室、时间学习,未经护理部同意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科室及时间,否则按自动终止进行处理。
6、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年度公休假。因病需休息者,须出具疾病证明,由护士长批准,交护理部备案;凡因单位有事请假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函联系,护理部同意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并到护理部销假,进修时间顺延。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者,取消进修资格。因各种原因而要求终止进修的不发结业证书或总鉴定。
7、进修护士应严格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执行护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进修护士如因个人原因发生护理差错、事故等情况后应及时向科室护士长汇报,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并作书面检查,责任由进修生本人承担。必要时中止进修,情节严重者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8、进修护士应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对进修期间损坏的医疗器械、公共物品应照价赔偿。
9、进修2个月以上科室鉴定合格者,护理部发放进修结业证书;进修不满2个月科室鉴定合格者,护理部给予发放进修总鉴定。但属下列情况者不予结业证书或总鉴定不合格:
进修期间月平均请假超过2天者;劳动纪律差,无故旷工二次及二次以上者;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违规违纪,不服从科室或护理部安排者。
10、进修结束时,进修护士填写《蚌医一附院进修护士鉴定表》,至护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11、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有效。(由申请进修人员从网站下载打印后,由乙方医院盖章后乙方进修人员来我院报到时交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留一份。)
12、进修时需上交身份证、护士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一寸照片一张(办理工作胸牌用),《蚌医一附院进修护士申请表》、《蚌医一附院护理进修协议书》二份。
甲方盖章: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护理部
乙方盖章:选送单位
进修人员姓名: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