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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大科技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19:36: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西师大科技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章程(试行)

总 纲

协会名称: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协会简称:科院就业协会

协会性质:以大学生就业与创业为服务对象的学生管理服务机构

指导单位: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协会宗旨:关注就业,创造人生

协会全体成员以关注江西师大科技学院学生就业状况、服务学院学生就业、创业为己任,以就业与创业协会为依托,做好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协会通过内部交流与外部沟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科学地规划大学、职业生涯。协会组织成员进行研讨、调查、讲座等活动,探讨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的各种前瞻性话题。协会为推动学院和学生,企业和人才,用人单位和育人单位间的双向交流,降低择业成本,规划美好职业生涯而努力不懈!

第一章 成 员

第一条 新成员的吸收:

协会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举行招新活动(一般以学年为单位),学院的学生均可报名,经过面试、试用期后合格者就可成为协会的正式学干,并申报学生科备案,给予发放学生干部证书。

第二条成员权利:

1、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成员有建议活动内容、安排的权利,有向负责人反馈活动意见的权利。

4、成员有对协会的工作实行监督的权利。

第三条成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形象。

2、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关心协会工作。

3、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第四条成员间应紧密团结,相互帮助和学习,共同努力,共同提高。

第五条 成员激励制度:

秘书部记录每位成员的工作情况,每学年末招生就业办老师、协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总结每位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比。此评比结果作为学院的综合测评德育加分及优秀学干的依据。对协会的优秀学干,协会将予以颁发优秀学干证书。部长及部长以上职务任职满一年的给予颁发学干聘书。

第六条 成员的退出:

如成员想要退会可向自己所在的部门递交申请,经主席和招生就业办老师同意,交由秘书部记录备案,再上报学生科备案(一学期备案一次)。

第七条 协会管理人员产生办法:

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由协会成员自己提出申请,经老一届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部部长组成)讨论确定候选人,候选人选须经招生就业办老师批准,由协会所有成员监督,经考察合格后由招生就业办老师正式任命。

第二章 协会活动

第一条 协会为使成员都能有所收获和提高,应创造各种条件,利用多种形式开

展活动。

第二条 活动内容应健康和丰富,并且要实用有效,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

每个阶段应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安排表(由各部提供,秘书处具体落实后勤)。

第三条 活动的形式主要有就业、创业知识讲座、专题的就业形势报告大会、模

拟现场招聘会、就业、创业技能技巧大赛、大学生生涯与职业设计大赛等。

第四条 协会的活动由各部计划和具体执行,秘书处进行筹备、运作和后勤工作,

每次活动应按相关规定向招生就业办申报,并向分管院领导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前应做好全面宣传,让每位同学知晓。活动中应注意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活动结果后应做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第三章 协会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由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主管,协会的决

策机构为协会理事会,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部部长组成。理事会成员在协会事务决策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在不能得出决策的情况下主席享有决定权。理事会会议由主席召集,定期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协会倡导鼓励平等、民主的氛围,鼓励大家发表个人意见,发扬主动、互助精神。

第二条 机构设置

协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各部设正副部长若干名。

主席:统筹管理协会内部各项事务,协调协会与招生就业办关系。 副主席:协助主席管理协会。

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为各部门做好后勤工作、组织协

会活动、负责成员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协助招生就业办做好毕业

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处理协会内部文档、文档管理、经费管理等工

作。

宣传编辑部:负责协会形象设计与宣传、各类活动宣传等工作,《方向》杂志、

协会简报和协会工作汇编的编写。

信息部:负责江西师大科技学院就业信息网的日常内容更新,就业信息、用

人单位信息的搜寻,负责橱窗张贴内容的更新、二楼电子显示屏每

天开关及内容的更新、负责协会成员信息、活动信息整理等工作

就业与创业部:负责就业指导、就业促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宣传、创

业教育和实践活动策划协会的各项活动(讲座、培训、竞赛等)、

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各班职业规划委员 。

第五章 人事任免制度

第一条任用原则:能者任之,优胜劣汰。

第二条各机构和部门的学干,一律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不得使学习成绩下滑(参照学生科对学干成绩的相关要求),如有上述情况者一律算自动退会。对于不称职的干部,经理事会讨论并报经招生就业办批准后予以降职。对于干部的任免,应本着严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六章 成员考核

第一条:考核程序:

1.各部长根据成员出勤、值日及平常表现进行加、减分,每月第一个星期统计、

整理,自己备份后转至秘书处核查,核实无出处后备案,以供期末测评使用。

2.考核评优一学期为单位,每学期末由理事会根据各部上报的评分及秘书处记

录对全体成员审查评分,成员学年加分取两学期的平均值,理事会根据成员的分数和平时工作能力给予评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第二条:评分依据:

加分项目:

1.评分实行百分制,每成员基础分为65,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2.在招生就业办做事,本次负责人给予做好记录并著明做事质量,经老师签字

后交至秘书处,根据记录表现给予1-3分。

3.组织、策划一次活动,负责人记录功劳大小,根据表现给予加1-5分。

4.向协会杂志以外的同级或高一级的刊物投与协会有关的稿件(需署名协会成

员),按级由低到高给予加1-5分。

5.有创新意见并被大会全体认可对协会发展有帮助的给予加2-5分。 减分项目:

1.开列会迟到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5分(旷会三次算自动退会)。(请假要在会前半小时并经主席同意)

2.没有按时按质完成协会和招生就业办交于的任务,一次扣2分。

3.安排值班没有按时值班,一次扣1分。(旷班三次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本章程由江西师大科技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章程自起实施。

第三条:以后有新情况出现要经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拟草案,由全体会议至少三

分之二的人赞成通过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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