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车位使用协议书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房号:**小区幢单元室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开发建设的车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有偿使用甲 方开发的**小区号车位。
第二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述车位的使用金总额。
第三条 甲方定于实际交房之日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该车位所附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止。
第四条 乙方在使用车位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该车位仅作为小型车辆停放功能使用,车辆具体尺寸应符合车位对车辆尺寸的要求;乙方需服从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车辆停放使用功能;
2、不得改变车位周边配套设施、设备的结构及用途;
3、不准将车位以任何方式转让给本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
住户产生不良影响,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5、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者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车位有偿使用金额,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车位的使用权。甲方有权另行处理。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款3%的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已扣除违约金剩余金额。
2、甲方应于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日期前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对车位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第七条 甲方不负责办理车位的产权。
第八条 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车位不能正常使用,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证件号:
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联系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